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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23-01658 成文日期: 2023-06-14
发布机构: 招远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对象认定】招远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理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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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办理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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