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法定信息公开>重点民生信息>社会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23-01666 成文日期: 2023-06-14
发布机构: 招远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救助标准】招远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救助标准

浏览量:

字号:

自2023年1月1日起,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402 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 1120元;依据《关于调整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烟民【2023】4号)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