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政协提案办理>生态文明建设
索引号: 11370685MB28239162/2023-02511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发文机关: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6-23 16:37:10 成文日期: 2023-06-23
编号: 第 71 号 会议编号: 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71号:关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

字号:

曲春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快解决农村污染治理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责任分工,紧紧围绕建筑垃圾、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各类垃圾的收运与处置,分步推进我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努力从源头上 杜绝垃圾污染问题。

一、规范收集处理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需要专门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并由各镇(街)负起主体和属地的管理责任。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制定了《招远市镇 (街)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实施方案》,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各镇街按照每15—20个村设置一个堆放点的原则,在各自辖区内合理规划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各村负责收集建筑垃圾并运送到临时堆放点,镇(街)负责进行分类并在达到一定数量后,安排专用车辆统一清运至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集中处置。

二、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结合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行,各镇街设置了四分类垃圾箱,对有害垃圾进行专门回收处置,其中包括农药包装袋或瓶等垃圾。今年,市政府印发了《招远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方案指导性的提出了“一年启动期、两年见成效、三年全覆盖”的“三步走”政策,明确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每个镇(街)至少再拿出2个村(居),共28个村(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真正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相信,随着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行,对有害垃圾的回收与处置等工作将会越来越规范,各类污染源将会得到有效、全面、彻底的整治。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

我局采用了多种形式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宣传内容包括建筑垃圾、有害垃圾的规范管理等。一是组织800余名人员参加了烟台市开展的“烟台市垃圾分类知识竞赛”活动,参与率在全市名列前茅;二是结合首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组织人员在府前广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共发放宣传页600余份,环保布袋100多个;三是积极发动全市干部职工参加“垃圾分类齐点亮”活动,目前我市参与人数已经达到1万多人。通过做种方式的宣传,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普遍提高,为下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1日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