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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MB28239162/2023-02514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发文机关: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6-23 16:43:10 成文日期: 2023-06-23
编号: 第 79 号 会议编号: 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79号:关于优化公共场所垃圾桶设置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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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轩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公共场所垃圾桶设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优化公共场所垃圾桶设置”的提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听取,积极采纳,现将今年以来围绕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垃圾桶数量。为了解决垃圾桶数量不足的问题,我局持续加大资金投入,计划对全市的生活垃圾桶布局进行调整,全面淘汰660L垃圾箱,更换为240L分类垃圾桶。今年已经组织采购了2万个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桶,目前该项工作的招标程序已经完成,待生活垃圾分类桶全部到位后,我们会根据《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2022)》的指导标准在全市公共区域合理增加垃圾桶,对罗峰、梦芝及大秦家等城乡结合地段,在这次乡镇地埋式垃圾箱取缔过程中进行重点考虑。

二、结合实际,推进垃圾分类试点。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3月23日印发了《招远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方案指导性的提出了“一年启动期、两年见成效、三年全覆盖”的“三步走”政策,明确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每个镇(街)至少再拿出2个村(居),共28个村(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目前,我们已经积极联系教体局及各个街道办事处,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谨慎选定了首批试点学校、试点小区,共覆盖4292名师生、46栋居民楼、2521户居民。在试点之后,垃圾分类覆盖面会继续向其他居民小区、商场等公共机构扩大,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在全市居民小区及商场等人流大的区域科学设置四分类垃圾桶,真正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三、强化宣传,提高垃圾分类意识。我局采用多种方式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向市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一是5月初,组织800余名垃圾分类工作相关人员参加了烟台市垃圾分类专班开展的“烟台市垃圾分类知识竞赛”活动,参与率在全市名列前茅;二是结合首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组织人员在府前广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垃圾分类,共发放垃圾分类宣传页600余份,环保布袋100多个;三是积极发动全市干部职工参加“垃圾分类齐点亮”活动,目前我市参与人数已经达到1万多人。通过做种方式的宣传,市民的环保意识普遍提高,为下步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涉及民生无小事,我们定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设置公共场所垃圾桶,让老百姓的生活更方便,让招远的环境更美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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