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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474/2023-02950 组配分类: 科教文卫
发文机关: 招远市教体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6-30 10:24:06 成文日期: 2023-06-30
编号: 第 91 号 会议编号: 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91号:关于“重新考量农村学校办学经费”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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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科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考量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近年来,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乡村教育发展,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在办学条件、优惠政策、服务保障等方面优先考虑乡村学校,先后实施了集团化办学、教育强镇筑基试点等一系列教育综合改革,为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强大经费保障。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为解决农村学校生源日益减少、办公经费捉襟见肘的现实困难,进一步提升我市普通高中及以下学段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根据2021年8月31日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财政局联合制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及以下学段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烟教发【2021】78号)中对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行调整的明确规定,市教育体育局对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了及时调整。普通小学由2021年每生每年810元提高到2022年910元,普通初中由1010元提高到111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农村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的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通过上述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时缓解了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紧张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学条件的改善。

二是做好农村学校兜底保障工作,目前我局每年从地方教育费附加中列支一定比例的资金、教育费附加全部资金用于改善薄弱学校校舍设施及办公设备更新。同时充分考虑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统筹安排,对于偏远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重点倾斜,在保障正常办公运转的前提下,逐步加强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的更新。近年来,我市已先后完成庙后吕家学校改扩建、13处农村学校塑胶运动场地建设,为乡村教育振兴提供了强大动力。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合理统筹利用好上级专项资金,特别是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资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学校校舍改造及设备更新。

下步,市教育体育局将继续着眼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听取农村学校发展需求,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帮助学校解决后顾之忧,努力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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