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政办发〔202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组织编制了《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积极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年度内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决定。
附件:招远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远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决策程序 |
1 | 招远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 市卫生健康局 | 2023年12月31日前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
2 | 招远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办土壤〔2021〕120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烟台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烟环委办〔2022〕1号)等 | 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 2023年12月31日前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
3 | 招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鲁政发〔2021〕5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烟政发〔2021〕6号)等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12月31日前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
4 | 招远市殡葬设施中长期规划(2020-2035) | 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烟民函〔2019〕132号) | 市民政局 | 2023年12月31日前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