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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765C/2023-02885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发文机关: 招远市泉山街道 承办单位: 招远市人民政府泉山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3-07-18 10:30:49 成文日期: 2023-07-18
编号: 第 3 号 会议编号: 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3号:关于“关于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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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陈学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泉山街道将充分吸纳您的意见和建议,从基层实际出发,多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检查、宣传教育工作,多举措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为广大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街道安监办工作人员联合执法人员深入村委会、社区、副食店、餐饮店,通过微信群、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入户宣传”,全方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发放《依法经营告知书》《餐饮单位承诺书》、现场为从业人员答疑解惑的方式,普及“副食品入库应分类保管,食品与日用品分开摆放”“食品摆放应离地离墙”等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落实职责,健全制度

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食品安全专题调度会议,督促各村居、各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联络落实工作职责,构建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为辖区居民群众的视频安全保驾护航。针对集贸市场流动性和复杂性,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采取多人次、多频次的监管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在“赶场日”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肉制品经营户检查其检疫合格证,签订鲜肉销售提醒告诫书;对零售摊贩严格检查商品进销货票据、商品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情况等;对商铺严格检查证照情况、商品索证索票、腐败变质情况等。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以此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其开展自查自检。针对检查中所出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现场指导整改。

三、严格执法,加大检查

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检查农村食品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售傍名牌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近期,为确保辖区食品安全,普及和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泉山街道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单位、餐馆进行了多次专项检查行动。主要是针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餐馆从经营执照是否齐全、环境卫生是否达标,是否存在“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食品为主要内容,以辖区内的商店、饭店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同时警示大家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提高经营户的行业自律意识。

下一步,泉山街道将继续联合执法部门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专项摸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农村市场食品生产行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泉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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