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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60XT/2023-02639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发文机关: 招远市罗峰街道 承办单位: 招远市人民政府罗峰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3-07-20 18:02:02 成文日期: 2023-07-20
编号: 第 78 号 会议编号: 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78号:关于“小区无限制无节制对外出租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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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洁、刘晓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无限制无节制对外出租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对小区无节制对外出租的管理,有助于加强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维护小区内部的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罗峰街道办事处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发挥街道村居网格功效,做到底子清,台账明。充分发挥街道村居网格员、网格助理员功效,通过居民微信群、定期走访等形式对辖区小区、人口台账进行定期、动态的调整,做好人口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基础信息的采集,及时补充、更新人口台账。

(二)发挥村居属地作用,督促物业规范房屋外租合同。督促物业必须通过微信群、张贴公告等多重途径明确告知小区住户,房主出租房屋时应向物业书面告知,并说明房主姓名、出租期限;承租人的基本概况、居住人数、身份证复印件、电话联系方式等,附租赁合同。

(三)跟进了解监督出租人与承租人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社区居委会、村、物业应及时跟进了解居住居住房屋的出租人是否将房屋出租给不能提供身份证件的自然人,是否将房屋出租用于企业办公、仓储、单位集体宿舍等。出租人应明确告知并督促承租人遵守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加强日常监督,一旦发现承租人违反居民公约的,应督促其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告知出租人及时终止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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