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志伟委员(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您提出的关于“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落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出台以来,我市积极响应房地产“十六条”新政,要求各金融机构紧紧围绕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这一主题,把握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抢抓新机遇、开拓新局面,协力推动“十六条”政策落实,推动全市房地产金融业健康良性发展。
一、加大风险防范力度,提供优质环境保障。为积极稳妥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提供优质的环境保障,我市了成立招远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其中,市金融服务中心作为资产清查组牵头单位,负责全面清查全市存在风险隐患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我市范围内的整体资产及金融资产、负债等情况,控制辖区内存在风险隐患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招资产、资金不得向外转移,保障房地产金融市场稳健发展。
二、强化政策引导,提供优质服务保障。鼓励银行机构加强与各自总行的沟通,积极向总行争取房地产企业专项支持,推动房地产与金融形成良性循环。对全市22家银行金融机构房地产政策及产品进行梳理汇总,引导银行机构积极推动政策落实。鼓励金融机构用活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争取更多保交楼配套融资资金落地。目前,招远市共有借款项目1个,为张华刘家村棚改项目望族公馆,借款资金供2370万元,由我市国鑫公司作为借款主体,2370万元专项借款已于9月底拨付到账,目前根据施工进展,专项借款资金已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