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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386T/2024-05428 成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机构: 招远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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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劳动合同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三、承办机构

招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或举报、投诉→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申请法院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电话:0535-8113904

信函投诉:zysrsjbgs@yt.shandong.cn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点至11点30分下午2点至5点30分)

办公电话:0535-8160686

办公地址: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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