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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75B/2024-05898 成文日期: 2024-02-29
发布机构: 招远市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行政强制

招远市市场监管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招市监强制〔202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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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招远迟娜口腔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70685MA3Q6CGA5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迟娜

涉嫌违法事实

招远迟娜口腔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决定书文号

招市监强制〔2024〕11号

实施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实施内容

扣押12种共20件过期医疗器械

实施期限

30天

实施机关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实施时间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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