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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75B/2024-05990 成文日期: 2024-04-22
发布机构: 招远市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

招远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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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市局食品安全的整体工作部署,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夯实监管基础,强化风险防控,全力推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

(一)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对餐饮服务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中用餐单位的分类指导,督促其依法配全用好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符合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规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二)打好“清洁厨房”建设收官战。继续推行色标管理,落实“五净”标准和制止餐饮浪费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六项标准”,推动小餐饮规范提升。

(三)实施网络订餐规范提升。持续组织对网络订餐排名前、后10名餐饮店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指导入网餐饮提供者按规定使用外卖封签,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违法行为予以曝光,严厉打击网络订餐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网络餐饮“线上线下”同标同质。

二、聚焦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四)持续开展“X+N”重点业态治理。即“X个高风险业态”(学校、养老机构食堂、大型连锁餐饮服务单位)和“N个专项整治”(网红餐厅、高速路服务区、网络订餐、反餐饮浪费以及突发舆情事件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排除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

(五)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从严落实好国家总局、省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的部署要求,集中整治食堂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病媒生物防治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四查”制度;联合教育部门梳理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供货渠道,建立大宗原料集中供货单位台账,开展对食品原料溯源抽检工作,从源头治理学校食堂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六)强化集中用餐单位排查整治。发挥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作用,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机关单位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的联合检查。

(七)加强重点业态和时段治理。以火锅店、烧烤店等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前发布消费提示,加强旅游景区、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区域和连锁餐饮、集体聚餐等重点业态监管。高标准完成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三、加强风险防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开展风险会商。坚持问题导向,丰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形式,增强会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日常检查、抽检、投诉举报等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加强研判,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九)强化应急处置。继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报告和舆情事件24小时反馈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疑似事故)、舆情事件处置信息报送程序,组织各监管所及时稳妥处置。

(十)推行社会共治。以学校食堂、网红餐厅、投诉举报频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持续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和餐饮聚集区“红黑榜”公示活动。探索实施“食安哨兵”,发挥外卖骑手食品安全监督作用。

四、夯实监管能力,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十一)发挥智慧监管作用。配合相关部门高质量建设学校、养老机构、医院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动高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升级,保持监控图像正常在线,开展线上巡查。年底前,学校、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率保持在95%以上,医院食堂达到70%以上。以学校食堂为重点,继续使用省局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季度检查”工作。持续组织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从业人员利用“山餐安”系统实施网上业务培训考核和监督抽考。年底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十二)强化信用风险监管。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逐步将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纳入信用监管。深入实施餐饮服务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做到应评尽评,并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十三)建强监管队伍。组织基层监管人员集中培训,夯实监管法治基础。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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