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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75B/2024-06006 成文日期: 2024-04-24
发布机构: 招远市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警示信息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远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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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酒”是指不法分子冒用国家机关、军队名义,在商品包装上冠以“特供”“专供”“内供”“军”等字号标识进行制造销售的假冒知名酒类产品。

为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理性健康的消费环境,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远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严禁酒类生产经营单位生产销售“特供”酒类产品及酒类产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发布的信息、介绍中或商品广告中使用“特供”类似内容。

二、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严禁为“特供”酒类产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进行虚假宣传,严禁为“特供”酒类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产品信息和广告。

三、酒类销售者严禁采购、销售“特供”酒类产品,严禁发布或委托发布广告。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严禁采购、销售“特供”酒类产品。

五、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广告发布媒介等严禁发布“特供”酒类产品广告,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广告和信息发布审核责任义务。

六、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要尽量到具有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资质的专卖店、商超购买,索要并保存好相关票据,不购买来源不明或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质量合格证明的酒类产品。

七、自即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开展为期1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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