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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概况

发展回顾

    招远市委、市政府于1997年开始着手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并将该项工作与全面实现“一控双达标”列入2000年市政府十件大事之一,把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起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既定的工程项目、工作任务已全部圆满完成,走出了一条经济高速发展,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城市发展新途径。
    回顾招远市环境保护的发展,大体分为四个阶段。1983-1987年,主要是对工业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1988-1992年,通过实施“538”环境保护目标系统工程,加快污染治理步伐,清除环境历史欠帐,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共投入污染点源治理资金5047.14万元,完成治理项目59个,这一阶段重点突出了环境保护三件“要事”,(简称两河一区),即罗山河流域、黑山河流域综合治理、城区烟尘控制区建设。通过治理,烟尘排放量削减919.7吨,粉尘排放量削减14462吨,废水排放量削减198.26万吨。1993-1997年,进入全面控制环境污染阶段,突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了《全面控制环境污染系统工程》(简称CCP系统工程)。五年来,共完成治理项目57个,投资1.10亿元,重点治理了黄金生产行业、水泥生产行业,并根据招政办发[1996]127号文《关于关停十五“土(小)”企业的通知》精神,关停国务院明令禁止的“十五”土(小)企业7个。通过治理,削减COD排放量1.34万吨,粉尘排放量3500吨,烟尘排放量820吨。98年以后进入目前正在实施的《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系统工程》(简称IEQ系统工程),98、99、2000年共投入污染点源治理资金2.18亿元,建成烟尘控制区11.79平方公里,取缔锅炉50余台;削减烟尘排放量365.61吨,COD排放量6106.27吨。到2000年6月底,全市78家工业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招远市在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经济规模不断扩大,能源消耗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全市环境质量从控制、稳定走向改善、提高,走出了一条“经济高增长,环境低污染”的协调发展路子。
    招远市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部署,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环境建设和管理,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招远市国民经济快速增长,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4.52亿元,比上年增长10.2%,1998-2000年经济持续增长率为12.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1.466万元/人,比上年增长8.43%。城市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市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市建设和管理取得了新成绩,各项社会事业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在经济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招远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招远市环境质量良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城市水功能区达标率均为100%;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6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7.4 dB(A)。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
    招远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名列山东省前列,1998年、1999年都获得山东省第二名的好成绩。1999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近年,招远市先后建成交通、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液化气、集中供热、垃圾无害化处理、园林绿化等一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城市功能日趋完善。2000年,招远市自然保护区85.3平方公里,覆盖率达5.95%;市区绿化总面积3.76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1.89%;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2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8.1%;城市气化率达98.68%;城市集中供热率达76.1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68.19%,环境建设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
    招远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决策重大环保问题。招远市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健全,职能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已被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全面落实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环境管理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几年来,招远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控双达标”任务全面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名列全省前列,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城市环境质量良好,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基础设施健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居全省先进水平。全市基本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生活舒适便捷,居民健康长寿。
    2002年2月,招远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一个城市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综合实力的体现,是衡量一个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国家授予一个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高荣誉。招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城市环境保护水平、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良性循环。

未来展望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市委、市政府认为,要在已取得的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加快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步伐,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争取到2008年跨入中等城市行列。在今后几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加快城市化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08年招远市跨入中等城市行列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加快城市化进程的环保措施。
在城市污水处理方面,增加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和扩大污水处理能力,以适应城市人口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计划到2005年日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日。
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继续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在集中供热方面,继续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到2005年,再扩大集中供热面积60万平方米。
在气化工程方面,加快引进渤西油田天然气工程,新增天然气使用量9万立方米/年。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由污染防治为主转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以毕郭镇、蚕庄镇生态农业示范区为中心,带动全市生态农业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在污染治理方面,由于现阶段的达标还是阶段性的达标,主要污染物低水平的达标,稳定达标的基础还不牢靠,今后在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实施全面达标工程、稳定达标工程、再提高工程和清洁生产工程,将达标工作引向深入。
    招远市将认真实施烟台市《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系统工程》和《招远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在今后几年全市经济持续增长、城市规模逐步扩大的情况下,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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