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招远政务 >> 市委文件

中共招远市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2007-02-08 07:45:54

 

  (2007年1月31日第十二届一次全委会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市委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更好地担负起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责,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委班子自身建设问题作如下决定。
  一、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坚持党性原则,确保政令畅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观察思考问题,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用坚强的党性保证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政令畅通无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学以致用。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为重点,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完善落实学习制度,制定市委班子集体学习计划,定期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理论报告会或专题讲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把学习的成果和体会转化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学以致用,用有所成,切实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原则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增强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提升思想境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善于创新,大胆实践,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继续大力推进改革开放,突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更加注重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后劲相统一,更加注重节能降耗、自主创新、环境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更加注重经济社会民生、人与自然、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镇域经济协调发展、节能环保和集约利用土地、繁荣发展服务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上取得新进展,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改进完善领导方式,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职能,支持政协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改进和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着力提高统筹能力。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调控,分清轻重缓急,权衡利弊得失,善谋全局、善抓大事、善于用人,突出重点,抓住根本,有效推动工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最大限度地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激发社会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把执政能力建设真正落实到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为民造福上。
  坚持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市委班子成员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办实事,力戒浮躁浮夸,把精力用在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上。要把抓落实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把上级的决策部署变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实际行动。要爱惜人力、财力、物力,不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正确认识和评价干部政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标准,坚决刹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追名逐利的歪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准则。增强党的纪律观念,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坚持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全体委员的监督,依靠市委领导集体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努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
  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凡属重大方针政策、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和任免,都坚持提交集体讨论,实行集体决策。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的政策信息机制和重大决策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坚持对重大问题先调研、再论证、后决策,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保证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真正符合招远实际、更好地体现群众意志。
  倍加珍视和维护团结。坚持讲正气、顾大局,市委班子成员之间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经常沟通思想,及时化解矛盾,以团结增进感情,以团结增强合力。加强市委班子与其他几大班子的团结,引导和带动好新老干部之间、上下级之间、军地之间的团结,在全社会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和谐局面。
  健全完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市委班子成员要胸怀全局,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集体领导,根据集体决定和工作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完善和落实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加强改进对市委领导分工负责任务的考核监督,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加强作风建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关心和服务群众作为领导干部的第一职责,把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政绩的第一尺度,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放在首位,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事情做起,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要把市委班子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点,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下决心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建设,克服浮躁情绪,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认真落实包片、包镇(街道、区)制度,市委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特别是要到矛盾多、困难大的地方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到基层调研时,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不准超标准接待。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不搞多人陪会。除统一安排的活动外,常委同志原则上不参加有关礼仪性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应酬,集中精力抓工作、促落实。
  带头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市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和不畏艰难、克己奉公、甘于奉献的精神,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带领群众创造美好生活。办一切事情都要遵循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在建设节约型机关中,市委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带头节约用车、节约会议和公共活动开支、节约建筑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用,把资金更多地用于发展经济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上。
  五、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自身过硬、组织信赖、群众拥护的良好形象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教育和管理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负总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错误思想、消极倾向和不正之风,不掩盖、不袒护,要态度坚决、敢抓敢管,采取有力措施防治腐败 严格自律、规范行为。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践行廉政承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严以自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敢于同各种违纪行为做斗争、努力维护党的纪律等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是要求下属干部做到的,市委班子成员必须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不做的,市委班子成员首先不做。坚决遵守政治纪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决拒收各种钱物,坚决管住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体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时刻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