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经济环境治理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提速增效为目标,全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在全市营造“环境就是资源、就是竞争力、就是生产力”的氛围,切实采取“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措施”坚决消除一切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因素,促使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努力优化服务环境、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才环境、舆论环境,达到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少、办事效率最快、办事成本最低的“四最”目标,建设“企业之外零成本,生产经营零干扰,投资客商零投诉”的环境品牌。 二、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工作效率不高,审批程序复杂。项目审批环节繁琐,进度缓慢,耗费了企业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工作作风飘浮,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工作“半日制”,不注重学习,业务素质不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二)工作态度不正,行政执法简单化。个别单位仍然沿用“服务就是收费、管理就是罚款”作法,服务不作为,执法乱作为,甚至存在“吃、拿、卡、要、报”的现象。 (三)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水平不高。部分单位和工作人员不能从大局出发、从企业实际着想、办企业所盼,因而造成经济发展过程中“两头热、中间冷”的局面。 三、工作措施 以“经济环境治理年”活动为总抓手,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即开展好一次讨论、一次自查自纠,组织一项评议,惩处一批违规人员,确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开展一次大讨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讨论市委市政府全市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6月份在全市上下集中开展“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大讨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责任感,在全市上下形成“优化环境是功臣,破坏环境是罪人”的共识,把服务延伸到所有在招远工作、创业、生活的人,使全市的每一个层面都能得到均等的、优质的、高效的服务,形成人人关心经济发展环境、人人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进行一次自查自纠。6月份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大讨论都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彻底排查,找出有碍发展的制度规定、制约效率的行为、存在问题的干部,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有的放矢地拿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用制度的刚性规范执法行为。 1、完善制度。要继续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岗位责任制、挂牌和持证上岗制、走访企业制、过错追究制等,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开展“三清理”活动。在全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办事环节,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取消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能简化的程序坚决简化,坚决取缔可收可不收的项目,对必须收的统一按最低标准收取。同时,对外公开所有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集中对全市各类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再清理,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和收费登记薄(卡)制度和到企业检查审批制度,坚决纠正私设“小金库”、擅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 3、推行“三个一”服务模式。在全市全面推行感动服务,在服务中做到解答咨询一口清,必要手续一次告知,请办事项一次办结。各部门各单位对工作职责、服务标准、办事程序、职能权限和配套措施特别是公开事项逐项进一步规范,变申请人跑为机关工作人员跑,变无限时办理为限时办理,变被动接受咨询为主动提供服务,变申请材料多次补充为一次性告知。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处处为企业和投资者降低服务成本。缩短审批时限,对重点保护企业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力求实用、有效。 (三)组织一项评议。组织市级领导、特邀监督员、企业负责人、普通市民等社会各界代表,围绕全局意识、群众观念、机关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业绩等方面内容,对重点职能部门和行业进行一次评议。评议后将排出名次,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加大损害经济环境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优化经济环境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调度、督查,市纪委开设优化经济环境投诉举报电话(电话号码:823277),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制定《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附后),对违反规定,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实行“一次查实追究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市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优化经济环境的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认认真真抓好落实。 市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挖掘经验,大力宣传表扬;对在活动中敷衍搪塞、推诿应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严肃通报批评。年终评选出全市“十佳优化经济环境先进单位”。
附: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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