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金都

选购窗帘需谨慎 缩水窗帘让人生活难“阳光”
2008-09-05 08:04:17

 
  【中国金都网报道】 装修新房时,选一套美丽的窗帘来点缀房间必不可少。徐徐展开窗前色彩雅致的面纱,窗外刺眼的阳光顿时变得柔和起来,整个房间也会变得格外温馨。
  然而就是这款用来遮挡阳光的窗帘却让招远的吴女士心情很不“阳光”。由于遭遇了商家的销售陷阱,让她在装点美丽的同时心中不免有些失落。不久前,刚刚购买新居的吴女士在市区一个体商店花1000元定做了四幅窗帘。细心的吴女士事先专门在家里量好了尺寸,并特意在订单上注明窗帘宽度的“净尺寸”是3.6米。但当窗帘做好拿回家一看,却发现窗帘的尺寸只有3.4米,少了二十厘米。对此,个体商却辩解说吴女士定做的是带花色的窗帘,四副窗帘相接的地方要对花色,而且窗帘还需要包边,因此要浪费一定的布料。因此拒绝为吴女士赔偿,索赔失败后,吴女士来到辖区工商所寻求帮助。
  无独有偶,市民杨女士日前在市区某窗帘商店看中了某款窗帘,就讲好条件要求定做,并当场支付订金300元。等商家上门测量时,却要求杨女士购买辅料,如窗帘的搭扣、窗帘上边所嵌金属压条等。辅料不但量多而且价贵,杨女士表示她只是要装窗帘,不需要金属压条,要求退还订金。但是商家却不退定金,表示一定要装。双方争执不下,投诉至招远12315举报中心。12315举报中心人员介绍,最近已经连续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反映新做的窗帘挂上墙后怎么看都觉得尺寸不对,甚至连左右两边的窗框都遮不住。接到举报后,招远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取证,及时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并对涉案的经营者进行了查处。但是在调查取证中出现了很多消费者因为没有索要证据或者证据保存不完整而出现取证难、调解难和索赔难的现象。
   中心的工商执法人员刘某说,消费者在定做窗帘的时候一定要把尺寸、面料、辅料、价格等内容在订单上写清楚,索要票据,一旦发生纠纷可依据维权。像杨女士女士碰到的情况在窗帘购买定做过程中很多人会碰到。商家正是看穿了消费者的心理,所以“先谈窗帘布价,再谈辅料价”的伎俩屡试不爽,而且越发运用自如,先把窗帘布价压得很低,把利润主要放在辅料上。消费者要“以不变应万变”,一定要事先多询问,多了解,才不至于最终被“强迫消费”。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窗帘布时需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加工窗帘时,要充分考虑所选择的辅料和主料一致,避免由于纤维特性不同带来的麻烦,例如由于主辅料水洗尺寸变化率差异较大引起的主辅料表面不平整等问题;2、尽量选择浅色窗帘,避免深色产品因褪色严重影响美观;3、选择以棉、粘纤、麻、桑蚕丝为主要原料的窗帘时,由于这些面料水洗后缩水率较大,要预留足够大的尺寸;4、在重点关注图案美观的同时,还要考虑它的性价比和实用性,不要迷信高价“舶来品”,也不要一味贪便宜;5、不购买无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的“三无”窗帘产品。要保留销售凭证,作为出现质量问题时维权的主要证据。[董文一]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摘]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