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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长寿老人有“津贴”
2008-08-22 10:30:31

  近日,我市再次出台惠民政策,从今年起为全市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长寿津贴。该项惠民政策的实行,可以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长寿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为拥有招远市户籍、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90-9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给予津贴;100周岁以上长寿老人,按每人每年2400元标准给予津贴。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将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扩大和提高。
  长寿津贴将于每年“老人节”期间发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到村(居)或单位领取。[市府办信息调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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