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编 工 业

    县内工业是在手工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历史较久的为黄金采选业,1007年(宋景德四年),已有开采玲珑金矿的记载。清末,主要有冶金、推粉、土布纺织、榨油等行业,除玲珑金矿由资本家开办外,其他均为家庭工业和个体手工业作坊。1922年,《山东创业汇刊》记载,全县素无大工厂,农家副业以制造干粉为大宗,家庭工业以花边、帽边、织布为大宗,发网次之。30年代初,个体手工业比较发达,以推粉、榨油、桑条器编制、土布纺织、酿酒、制革、花边业为主,另有捞纸、印刷、木业、红炉等行业。工厂工业仅有县建设局所设“平民工厂”和纪山纪家的“恒盛”私人工厂,分别为织布和织袜业,设备简陋,共有工人15名。日军侵招后,县内工业凋敝。日军投降后,个体手工业作坊在招远、招北县政府的扶持下陆续恢复。194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1482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
    1952年,全县私营手工业工厂、作坊6029个。同年,创办县属国营广华油厂,并开始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7年,全县手工业生产社46个,国营工业企业3个,全部工业总产值1280万元。1958年,取缔个体工业,手工业社升级转厂,全县有国营企业30个,县集体企业4个,公社工业50个,工业盲目发展,生产管理混乱。1961年进行调整,部分国营企业退为集体企业,公社工业大部分停办。1962年,全县有国营企业7个,县集体企业29个,全部工业总产值1960万元,以黄金采选、食品制造、缝纫制革、网扣绣花和农机修造业为主。1963—1965年,工业总产值以19.9%的平均增长速度发展。“文化大革命”初期,恢复发展公社工业,但由于生产秩序混乱,工业生产发展缓慢,到1970年,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速度为7.1%。1971~1975年,生产秩序基本稳定,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速度为17.8%。1978年,县内有国营工业企业12个,县办集体22个,社办91个,全部工业总产值17573万元。
    1979年后,以三级联营企业为首,逐渐推行经济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同时,社办、队办工业异军突起,给工业生产带来前所未有的好局面,逐步形成以加工工业为基础、黄金采选为重点的工业生产格局。1985年,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38个(含非独立核算企业),县办集体30个,乡镇办集体127个,村办集体1121个,个体工业户969个,全部工业总产值47935万元。在工业总产值中,乡镇办以上30369万元,按1985年工业行业分类最新国家标准分,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占22.12%,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采选业.占0.23%,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占0.11%,食品制造业占16.69%,饮料制造业占6.77%,饲料工业占4.09%,纺织业占1.73%,缝纫业占2.79%,皮革皮毛及其制品业占1.72%,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占0.75%,家具制造业占1 .20%,造纸及纸制品业占1.95%,印刷业占0.49%,工艺美术品制造业占3.14%,电力工业占1.02%,化学工业占6.93%,橡胶制造业占0.95%,塑料制品业占1.8%,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5.91%,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占0.39%,金属制品业占5.59%,机械工业占6.9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占2.26%,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占4.33%,其他工业占0.13%。

                            第一章     工业体制
                            第一节     经济类型
    私营工业  清末民初,县内私营工业主要有采金、制粉、榨油、桑条器编制、棉纺、花边制作、土陶加工及酿酒、制革等行业,主要生产方式为手工业作坊。30年代初期,私营手工业进入全盛时期。1933年,全县有粉坊1000余家,油坊500家,酒坊138家,土布织户3000余家,花边制作1000余家。1936年,城内有制鞋、酿酒、制革、成衣、木业、印刷、洗染、红炉等私营工业21家。日军侵招后,私营工业作坊多数倒闭。日军投降后,招远、招北县政府扶持手工业生产,接收了吉长印务书局,领导组织了后路家纺织社,纺织、制粉等手工业作坊逐渐恢复。1947年,国民党军队进攻招远,私营手工业再次受到破坏。建国后,私营手工业得以迅速恢复发展。]952年,主要有榨油、推粉、窑厂、制革、采石、陶瓷、糕点、木器、捞纸、淘金、轧花、成衣、制鞋、纺织、竹木编制和制糖业,工厂(作坊)6029个,参加户数18932户,从业24128人,固定资产罕9.99万元,工业总产值140万元。此后,逐渐对私营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基本结束。1958年,完全取缔了私营工业。
    1978年后,私营个体工业恢复发展。1981年,全县有个体工业户177个,1983年增加到683个,从业948人。1985年,个体工业户969个,从业1704人,工业总产值61l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1.27%。
    集体工业  手工业合作社  1945年,后路家176户农民组织起纺织合作社。1952年,开始有组织地发展手工业合作社,年内建立铁业生产社2处,粉业社1处,鞋业社1处,条业社1处,纺织社1处。另外,供销合作社内设有木工、皮革、翻砂、榨油、金矿等加工厂17处,工人129名。1953年,6处手工业合作社调整为4处,共有资金2.15万元,社员29名,工业总产值12.04万元,盈余1.34万元。1954年,手工业生产社8处,社员339名,生产总值44.48万元,盈余5.1万元;生产小组13个,生产总值4.54万元。1955年,在“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指导下,手工业组织有了较迅速地发展,参加合作组织的达959人。1956年,成立招远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社章规定: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手工业劳动者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有计划地实行共同生产,按劳计酬。年底,全县共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29处,社员2564名;生产小组48个,组员259名。已组织起来的手工业者占手工业总人数的98%。1957年,手工业生产社达46处,有铁业、修表、制绳、肥皂、木业、缝纫、制鞋、印刷、网扣等10个行业,以铁、木业和网扣绣花为主。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下,手工业合作组织分别转为国营企业和社办集体企业。
    县办集体工业  萌芽于供销社营工业。1954年,县供销社营工业企业3个,产值19万元。1958年,县属集体工业企业4个,工业总产值20万元。1961~1962年,部分国营企业转为县属集体企业。1962年,社办工业全部转为县办工业。年底,县属集体企业29个,职工635人,完成工业总产值313万元。1966年后,部分县属集体企业下放为公社工业。1970年,县办集体工业企业14个,其中机械工业4个,冶金工业1个,建材工业2个,纺织缝纫及皮革工业3个,其他4个,共有职工2117人,完成工业总产值622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13.04%。1976年,县属集体工业企业22个,职工5629人,固定资产原值2279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3954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31.95%,实现利税66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7024元。1985年,县属集体工业有罗山金矿、金翅岭金矿、北截金矿、河东金矿、蚕庄金矿、夏甸金矿、罐头厂、第二化工厂、针织厂、服装厂、鞋厂、制革厂、皮鞋厂、家具厂、造纸厂、印刷厂、草制品厂、网扣绣花厂、化工厂、轮胎制修厂、聚氨酯制品厂、玻璃厂、工具厂、造锁总厂、机械厂、弹簧厂、黄金机修厂、黄金矿山汽车修配厂、电池厂、家用电器厂共30个企业,职工8214人,固定资产原值9072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9718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20.7%,实现利税173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1831元。
    乡镇办集体企业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36处手工业合作社转为社办企业。年底,社办企业达到50个。1961年,对社办工业进行调整,保留了15个,其余或停办,或转为手工业生产社。1962年,社办工业全部转为县办工业。1966—1967年,10个县办手工业厂社下放为社办工业。1967年底,社办企业共14个,皆为农具修配业。1975年7月,成立公社工业管理局,贯彻中央关于发展公社工业的意见,1976年,社办工业企业猛增到69个,比1975年增加47个。主要行业有农业机械、缝纫、粮油加工和建材工业,职工人数6860人,固定资产原值852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747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14.1l%,实现利税19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547元。1978年后,社办工业迅速发展。1980年,社办工业企业108个,职工9337人,固定资产原值247l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5134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21.21%,实现利税1017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5499元。1985年,乡镇工业企业127个,按1985年工业行业分类最新国家标准分:有色金属矿采选业7个,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2个,食品制造业18个,饮料制造业5个,纺织业6个,缝纫业6个,木材加工业4个,家具制造业6个,造纸及纸制品业4个,工艺美术品制造业2个,化学工业3个,橡胶制品业2个,塑料制品业9个,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1个,黑色金属压延加工业1个,金属制品业13个,机械工业11个,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3个,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个,其他2个。共有职工10456人,固定资产原值5716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9020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北.82%,实现利税129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8627元。
    村办集体企业  原为队办工业,起步于50年代末。1957年,部分手工业社移交给农业社为副业小组。到60年代中期,队办工业仍为传统的油坊、粉坊、红炉、烧窑、编条货等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简单的手工业加工项目,多为季节性作坊生产。1966年,队办工业主要有磨坊、粉坊、油坊、豆腐坊、铁业、木业(制修)、砖瓦窑、条货编制、缝纫、网扣绣花、采石、采金等行业,常年性生产的794处,从业5815人,纯收入178.39万元;季节性生产的242l处,从业16703人,纯收入143.43万元。1966~1976年,队办工副业在生产方式上略有进步,逐步出现机械化生产。1976年,队办工业总产值3047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24.62%。70年代末,队办工业逐渐走向专业化、正规化、机械化。1979年,队办工业企业1953个,从业18917人,完成工业总产值4489万元。1982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队办工业迅猛发展。1984年,村办工业企业3989个,从业54185人。其后针对盲目上项目的问题,进行适当压缩、调整。1985年,村办工业拥有冶金、化学、机械、建材、食品、纺织、缝纫、皮革、造纸、文教用品、工艺美术等行业,企业个数1121个,从业41294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6944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35.35%。村办工业总产值超千万元的有后夼村和东良村,分别为1020万元、1150万元。
    三级联营工业  主要是黄金开采业。1963年后,招远采金地区相继出现社与社、村与村之间的联营黄金开采企业。1966年,始成立县、社、队共同投资经营的三级联营金矿。到1970年,因资金不足、技术落后和“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三级联营企业一直没有盈利。1971年,三级联营的罗山金矿建立了化工厂,当年利税总额达115万元。1972年12月,召开联营企业代表大会,制定了联营章程。1974年,罗山金矿化工厂改为县化工厂,仍为三级联营企业。1978年,三级联营企业5个,工业总产值1501.1万元。1981年,三级联营企业有罗山金矿、北截金矿、河东金矿、蚕庄金矿、金翅岭金矿、县化工厂。1984年利改税后,三级联营企业转变为县办集体企业。
    国营工业  1947年,县内有省属利华、胜华金矿和玲珑矿业公司3个国营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006万元。1952年,利华、胜华金矿划归玲珑矿业公司。同年,县广华油厂建成,为第一个县属国营工业企业。1955年,省公安厅劳改局莱阳生建公司在玲珑、九曲成立“生建金矿”,为地区属国营工业。1958年10月,12个驻城关的手工业社一跃成为国营企业。年底,国营工业企业30个,职工3579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07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001元。1961年,部分国营工业调整为集体企业,精减职工794人。1962年,国营工业企业7个,其中省属1个,地属1个,县属5个,全部职工1533人,完成工业总产值86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5643元。此后,国营工业比较稳定。1972年,国营工业企业仍为7个,其中省属1个,县属6个,全部职工3312人,完成工业总产值2402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31.37%,实现利税32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7252元。1978年,国营工业企业12个,共有职工5127人,固定资产原值4030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737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26.96%,实现利税66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9239元。80年代办起了一批非独立核算的国营工业企业。1985年,国营工业企业38个,其中独立核算的17个,有冶金工业部招远金矿、县自来水公司、面粉加工厂、油脂加工厂、食品厂、糖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味精厂、酿酒厂、葡萄酒厂、粮食局饲料公司、电业公司、化肥厂、“七六一”厂、水泥厂、拖拉机配件厂、水泵厂;非独立核算的21个,均为粮食、教育系统办工业。全部国营工业职工6940人,固定资产原值10237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1175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23.78%,实豌利税298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6102元。
                            第二节    体制改革
    1952年出现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在供销合作社扶持下发展起来的,生产资料归社员集体所有,与供销社签订产销合同,实行计划生产、产品检验和定员、定料、定量、定质、定时的“五定”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取酬、计件工资。到1956年,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但在手工业生产社发展中存在盲目贪高级、办大社的问题,导致部分社生产管理混乱。为此,开始对手工业社进行整顿,决定将分散在农村的部分手工业社(组)移交给农业社为副业小组,在横掌史家联盟木业社和原家群力条业生产社进行了移交试点。1958年5月,又决定将20余个手工业社下放到乡或农业社。但这两次移交、下放都半途中止。
    1958年10月,在“大跃进”形势下,12处手工业社跃为国营企业,27处转为社办工业,7处下放到生产大队。国营工业和社办工业由工业部门领导生产,商业部门包销产品,收入分配采取计时工资加奖励和定质、定量、定成本的计件工资制;队办工业由工业部门指导生产,商业部门供应原料,自产自销或商业部门包销,县计委统一制定出厂价格,收入分配采取按时计工、按件计工、超额部分除本分成和自负盈亏、收入归己、定额向大队交款买工分、参加生产队分配的制度。手工业生产的盲目“升级转厂”,滋长了职工的“大锅饭”思想,加上产供销统得过死,工资形式单一,生产受到严重影响。1961年,开始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将部分国营企业转为集体企业,部分社办工业停转下马。调整后,县属、社属企业由工业部门指导生产,计划产品由商业部门销售,非计划产品自产自销。国营工业继续实行计时工资加奖励的分配办法,集体企业实行计件工资或利润提成工资制度;队办工业由工业、商业部门协助生产队共同组织生产,自产自销为主。改变统一定价的办法,实行优质优价、合理议价。收入分配实行计件、包产值、除本分成的方法。“文化大革命”中,县、社工业实行党委负责、统收统支、统负盈亏的管理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取消奖励制度;队办工业实行支部负责,大队统一经营,从业人员按工计分制度。
    60年代末出现的三级联营企业,是县、社、队联合举办的集体经济,联营单位共负盈亏。收入分配比例是:公积金10~30%,公益金5—10%,县、社均分10~30%,其余部分年终一次转交大队。劳力由大队负责,按日记工,参加本队分配,称为“工分工人”。70年代后,工分工人陆续转为固定工,分配形式逐渐改变。1978年,利润交纳所得税后全部上交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财政拨给,这种统收统支的办法不利于调动企业积极性,一年后废止。1979年开始在三级联营企业中实行利润包干,自负盈亏,企业在财力上有了自主权,调动了生产积极性。
    1981年,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调整工业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压缩非生产人员;推广锁厂全面经济核算、酒厂全面质量管理等经验,对17个企业进行整顿,使亏损单位由年初的11个降到2个;在推行经济责任制中,推广三级联营企业自负盈亏、利润包干的经验。对国营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分别实行利润包干、超收分成和亏损包干、超亏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对联营企业实行利润大包干,包干利润由一年一定改为一定三年。对县集体企业实行税后利润分成的办法。对公社工业实行利润包干、超额利润提成和毛利润分成两种办法。包干企业对车间、职工也分别实行了计件、超定额计件、包干和岗位计分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利润包干兼顾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调动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县化工厂1979年实行利润包干后,产值、利润每年平均以19.    1%和34.9%的速度增长。
    1983年,推行以承包为中心的大包干经济责任制。7个国营企业实行投标承包,承包利润总额比原计划增长1.96%;30个县属集体企业实行投标承包的9个,定标承包的15个。年底,投标承包的企业产值、利润分别比上年增长6.75%和7.6%。黄金汽车大修厂投标承包后,产值、利润分别比1982年增长45.67%和84%;190处社办工业有180处投标承包,承包利润总额比1982年增长15.73%。在推行承包责任制同时,实行党政分开,民主管理,全县免去书记兼厂长和厂长兼书记职务的33人。
    1984年,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承包范围由生产人员发展到各类人员,承包内容由经济技术指标发展到各项工作全面承包。同时,初步推行了厂长负责制,副厂长由厂长任免,报上级备案。在用工形式上打破“铁饭碗”,推行合同制。1985年,许多企业实行工资奖金双浮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横向联合。年内,乡镇办以上工业总产值、利税总额、销售收入分别比历史最高年份增长23.1%、4.1%、38.6%,万元产值耗能比1984年下降13.1%,全员劳动生产率比1984年提高13.8%。
    在县、社工业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同时,村办工业实行厂长负责制的集体投标承包或个人承包。

                            第二章    食品工业
    食品工业历史悠久,20世纪30年代为鼎盛时期,但沿用手工作坊生产,工艺落后,品种单一。1933年,全县有油坊500家,酒坊138家,粉坊1000家,制粉业远近闻名。日军侵招后,食品业萧条。40年代末,各种食品作坊复兴。1951年,全县有私营油坊265个,粉坊1076个,糕点铺120个,糖坊12个。1952年后,相继成立了县油脂加工厂、面粉加工厂、食品加工厂、酿酒厂等专业厂家,食品生产逐渐由手工向机械化发展。60~70年代中期,食品工业发展缓慢,1976年,全行业仅有国营企业4个,社办企业4个。70年代后期,食品工业迅速发展。1985年,拥有了制糖、酿造、粮油加工、制粉、罐头制造、食品加工、食品冷藏及肉类加工、腌制等行业,共有国营企业9个,县属集体企业2个,乡镇办企业23个,村办企业335个,全行业工业总产值11592万元,其中乡镇办以上7124万元。
                            第一节    粉  丝
    招远县是“龙口粉丝”的发源地和主要产地,享有“银丝之乡”之称。早在明末清初,招远人民就开始了普通粉丝生产(一说始于宋朝,难以确考)。最初以地瓜为原料,清道光年间绿豆粉丝逐渐占优势。咸丰年间,粉丝作坊遍及县北半部。1860年(咸丰十年),招远粉丝开始由龙口集中外运,始称“龙口粉丝”。20世纪30年代初,粉丝作坊遍及全县,尤以北半部为多。1933年《胶济铁路沿线经济调查》记载,招远粉丝品质优良,产量丰富,为全省之冠。制造者约有千余户,年产9000吨,全系土法用绿豆制造,每百公斤绿豆可出粉丝29公斤,生产期为春(清明至夏至)秋(秋分至小雪)两季。1934年《中国实业志》记载,招远百分之六十的农家与粉业有关,产品输往上海、宁波、厦门、九龙、香港、新加坡等处,占龙口出口总额的70%。日军侵招后,粉庄相继停业,粉丝生产萧条。日军投降后,粉丝加工业得到恢复。1947年5月,仅招北县纪山区就有推粉户1138户。1949年,招远县粉坊156个。1952年,有私营粉坊1535个,从业13459人,并成立1处粉业生产合作社,共有粉磨1600盘,固定资产原值18.68万元。农业合作化后,全县千余家个体作坊合并成220个村办作坊,年加工出口粉丝l万多吨。粉坊中设粉匠、贴作(粉匠助手)和磨、漏、洗、晒人员,生产方式以手工操作为主。1966年,全县季节性粉坊380个,从业3851人,常年性粉坊11个,从业118人。此时,除磨碎由畜力改为柴油机带动外,其他工序仍靠手工操作。70年代后,粉丝加工逐步向半机械化和机械化发展,磨碎设备由平石磨改为立式磨、锤式粉碎机和砂轮磨,去渣设备由平箩发展到旋箩及离心筛。70年代中期,金山、金岭公社办起粉丝加工厂,由作坊加工走向专业厂家生产。1981年,县外贸局设立了龙口粉丝实验厂,先后研制成功了真空漏粉机、搅拌机和从粉丝加工下脚料中提取绿豆蛋白质等项目。1984年,张星乡成立招远县龙口粉丝公司,年生产能力5000吨,从烫豆、粉碎、磨浆、调粉到抽丝、水洗基本实现了机械化流水作业。1985年,该公司有职工360人,固定资产原值56.4万元,年加工粉丝1386吨,完成工业总产值326.4万元,实现利税38.7万元。1985年底,全县有乡镇、村办粉丝生产厂家220个,总产9435吨,产品远销日本、东南亚、西欧等56个国家和地区。
    招远县生产的龙口粉丝以丝条细匀、光纯透明、质地韧柔而著称于世。“塔牌”龙口粉丝1982年被评为山东省优质产品,1983年被评为农牧渔业部优质产品,1985年被评为国优产品,同年3月在巴黎获国际美食及旅游协会颁发的国际食品高质量“金桂叶”奖。
    除以绿豆为原料的粉丝外,地瓜、玉米、高粱、豌豆、蚕豆、马铃薯等杂粮粉丝亦有生产,尤以地瓜粉丝为多。
                            第二节   制  糖
    1825年(清道光五年),苑家村苑孟毅在本村开设糖坊,用大麦芽、黄米做原料,制作糖稀,1880年(光绪六年)开始制作糖瓜、板糖等,品种多达20余个。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小诸流村王昌令开始制作麦芽糖。1920年前后,出现水盘、苑家两个制糖村。其中芝麻板糖行销东北三省和南方一些地区。制糖设备为一锅一淋,工序为蒸煮、发酵、过滤、结晶、成晶。1952年,全县有糖坊10个,从业57人。农业合作化后,个体作坊转为队办作坊,80年代又转为个体。1981年,全县有糖坊12个,产品主要为芝麻板糖。
    1958年,县味精厂设制糖车间,有工人20余名,设备有手摇切草机、分离机各1台,蒸锅4口,生产甜菜糖。1959年产糖16.65吨。1960年因原料紧缺而停产。
    1958年,县食品厂增加糖果生产项目,1961年产量达137.1吨,1965年停产。1978年复产,产量193.63吨,次年又停产。
    1978年,在大曲庄村西建成地方国营招远县糖厂,主要生产甜菜糖。第一个生产期59天,处理甜菜4198吨,产糖502吨。1980年,因甜菜减产,原料不足,造成亏损。1981年开始生产糖果。1985年,年产机制糖887吨。
    80年代,部分乡镇办起制糖厂。1985年,乡镇制糖厂家有金岭食品厂、招远糖果厂(大户陈家乡)、招远县群利食品厂(新村乡)、磨山综合食品加工厂,年产糖果1542吨。
                            第三节    酿  造
    酿酒  清朝以前,县内只有烧制黄酒的酒坊,白酒靠外地输入。1910年(清宣通二年),徐家疃村“仁昶德”与“和兴号”酒坊开业,生产高梁白酒。20年代,酿酒业渐兴。1933年,全县有白酒作坊20家,年产200吨。“仁昶德”烧制白酒同时也生产红酒,所产“状元红”酒销至烟台、威海及邻近各县;黄酒作坊118家,年产600吨,皆在当地销售。1936年,北石家村的“大东”酒坊,日产高粱酒275公斤,是全县产量最高、销路最广的酒坊。30年代后期,由于战乱,酿酒业渐次萧条。
    建国后,人民政府禁止私人酿酒。1958年,县味精厂设白酒车间,当年产瓜干酒170吨。10月,味精厂改为地方国营招远县酿造厂(后改为招远县酿酒厂)。1962年,有职工65人,年产白酒500余吨,瓜干淀粉出酒率达64%。1968年,购置了酒精塔。1969年,采用液体发酵新工艺。1970年白酒产量达1086吨,总产值154.5万元。1978年,有职工199人,固定资产原值138.4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327万元,实现利税152.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9090元。1982年,新上流水线设备,年产量达到3000吨,瓜干淀粉出酒率89.9%,酒类品种为12个。1985年引进、改进低温蒸煮浓醪发酵新工艺,使原料出酒率提高0.4%,吨酒节标准煤144公斤,年生产能力达到5000吨。全厂拥有各种设备50余台(套)、固定资产原值380.48万元,职工247人,完成工业总产值745万元,实现利税320.5万元。主要品种有玲珑白酒、玲珑清香、特制玲珑、宝泉等。玲珑白酒自1980年连续5年被评为省厅优质产品,1984年玲珑白酒、玲珑二曲均获全省同类产品第一名。产品远销江苏、河北、北京、天津、福州等8个省市。
    县酿酒厂在生产白酒的同时,季节性地生产少量果露酒,主要品种有大梨酒、樱桃酒、蜜枣健身酒、菠萝酒、桔子酒、桃酒、葡萄酒等,以菠萝酒最为畅销。1982年,县酿酒厂葡萄酒车间分出,成立地方国营招远县葡萄酒厂。此后,玲珑镇综合食品加工厂、招远县华侨葡萄酒厂等先后投产。1985年,全县共有果酒厂24家(其中乡镇村企业23家),总产量6060吨,工业总产值1676万元,主要产品为葡萄酒、苹果酒、梨酒、山楂酒、山枣酒。招远县葡萄酒厂由天津中法合资葡萄酒公司引进生产工艺,产品有中、高档葡萄酒及汽酒、低档普通果露酒4大类,40个品种。1983年,全汁白葡萄酒被评为省优质产品。1985年12月,珑冠牌全汁红葡萄酒、全汁白葡萄酒均被评为省优质产品。产品远销20多个省、市、自治区。1985年,有职工134人,固定资产原值306万元,产量由1983年的1502吨增加到5140吨,工业总产值951万元,实现利税143万元。
    1980年,招远县酿酒厂华山分厂投产,主要生产黄酒。1985年,有职工78人,固定资产原值24.4万元,年产黄酒468吨,完成工业总产值69.7万元,实现利税13.2万元。
    酱醋  建国前无专门生产厂家。50年代初,城关供销社建立酿造厂,主要生产食醋、酱油、面酱,1957年并入县食品加工厂。1959年产量528.3吨,1968年682.2吨。1978年创历史最高水平,产量达1067.22吨,其中面酱60.82吨,酱油845.63吨,食醋160.77吨。此后,金岭、灵山等公社和部分大队建起酿造厂。1984年,县食品厂酱醋生产业务划出,在温泉路东端路北筹建地方国营招远县酿造厂,利用地热恒温发酵制造酱油,设计年产能力4000吨。
                          第四节   罐头制造及食品加工
    罐头  1976年,金岭公社办起招远县食品罐头厂。1983年,县供销社与佳木斯罐头厂联营,建立招远县罐头厂。1985年,辛庄镇建立招远县第二罐头厂。年底,全县罐头生产厂家11个,从业1126人,产量5152吨,总产值819万元。其中县罐头厂有职工79人,固定资产原值48.8万元,年产罐头501吨,完成工业总产值286.2万元,实现利税28.3万元。
    糕点  民间“馃子铺”历史悠久,20世纪30年代较为盛兴,主要生产核桃酥、糖球和月饼。1952年,县内私营糕点铺123个,从业150人。1956年,成立地方国营招远县食品加工厂,主要生产蛋糕、桃酥、饼干等。随着企业发展,先后购置了化验设备及桃酥机、饼干机、合面机、打蛋机,实现了生产机械化。1975年,产值398.85万元,利税总额13万元。1977年,招远县食品加工厂改名为招远县食品厂。80年代后,产品向多样化、精细化发展。1985年,产品有桃酥、饼干、蛋糕、月饼等42个品种。有职工126人,固定资产原值84.7万元,年产糕点1218吨,工业总产值221.6万元,实现利税17.2万元。
    1984年,粮食局建成粮油食品加工厂(不独立核算)。1985年有职工27人,固定资产原值3.2万元,年产桃酥144吨、月饼40吨。1985年各粮食所先后建起不独立核算的食品加工厂。年底,全县共有食品厂60多家,其中乡镇办以上独立核算的13个。
    乳品  1982年,招远糖厂乳品车间投产。1985年,玲珑牌全脂奶粉获省一轻厅优质产品证书,产量141.39吨。
    果脯  1972年,原疃村建成年产果脯300吨的加工厂,生产山楂片、果脯、蜜饯双仁。1976年,纪山公社建成建华果品厂,生产山楂片。1980年,县糖厂增加果脯生产,年加工能力500吨。1984年,新建果脯类加工厂12个(村办),加工总量1362吨。1985年,建华果品厂有职工94人,固定资产原值19.5万元,工业总产值43万元,实现利税6.6万元。全县共有村办果脯类加工厂16个,加工量1503吨。招远县第二果脯厂(城西吕家村办)生产的杏脯、苹果脯1985年被农牧渔业部评为优质产品。
    味精  1958年3月,成立国营招远县味精厂,9月味精生产试车失败,10月改为地方国营招远县酿造厂。1976年,县酿酒厂又增设味精车间,翌年10月投产,产品为玲珑牌80%味精。1982年,味精车间分出,成立地方国营招远县味精厂。1983年,购进配套设备7台(套),研制了99%大颗粒味精,年内味精产量达157.21吨,完成工业总产值193万元,实现利税28.9万元。1985年,全部职工平均人数183人,固定资产原值21,4万元,生产味精144吨,完成工业总产值159万元,实现利税31.4万元。产品种类有99%、95%、80%的味精,销往北京、天津、新疆、江苏、黑龙江、安徽及本省各地。
                              第五节   粮油加工
    面粉加工  建国前,加工靠石碾、石磨、石对臼,以人、畜力为动力。建国初期,出现专门从事面粉加工的联办和私办磨坊。1954年,全县有联办和个体磨坊14个,从业68人。1958年,开始使用粉碎机和碾米机。1959年,县面粉加工厂投产。1962年,农村出现以柴油机为动力的粮油加工厂。1970年,全县农村有对辊磨209台,278型钢磨313台,钢片磨和601型钢磨159台,磨面基本实现机械化。1972年,阜山公社办起粮油加工厂,有职工37人,面粉机6台。1980年,社办粮油加工厂发展到6个。此后,乡镇粮食加工业继续发展,农村磨坊多由集体经营转为个体承包,出现了大批粮食加工专业户。1985年,乡镇以上面粉加工业有招远县面粉加工厂、栾家河乡粮油加工厂、大吴家乡面粉厂、县第四食品厂(东庄乡)、招远县第二粮油加工厂(辛庄镇)、南院幸福食品加工厂及各粮食所食品加工厂。
    招远县面粉加工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建厂时有20时钢磨辊5对及打麦机、粉面机、麸皮机、大平筛、圆筛等,除加工小麦粉外,还加工玉米面和地瓜面。1960年增加碾米和代农加工面粉项目。1964年,增加6部120吋钢磨辊,产量增加1倍。70年代,增添了输送、升降、打包、净选、洗麦等机械设备。1979年增加了全麦粉、特制粉、副号粉生产。1985年,有职工73人,固定资产原值65万元,生产小麦粉18598吨,完成工业总产值664万元,实现利税49.2万元。
    油脂加工  清末,以加工豆油为大宗,花生油次之。1920年前后,花生油逐渐占优势。30年代,全县花生油坊500余家,多分布在南部花生产区,年产花生油2000余吨。榨油工具为木楔(大桩)榨、压杆榨及压坯用的石碾,多在春、冬两季生产,每百公斤花生米出油20公斤左右。1948年,全县有油坊105个,其中豆油坊34个。1951年,油脂生产开始使用人力丝杠螺旋铁榨。1952年,县广华油厂投产,始用榨油机、压坯机。同年,全县有私人油坊313个,从业1290人,年加工豆油189吨,花生油431吨;合作油坊5个,从业14人,年加工豆油31吨,花生油2吨。1956年,全县农村集体油坊216个,主要从事花生油加工,1965年达749个,日加工能力150吨。1970年,始用液压榨和75型小型榨油机。1971年,青龙、齐山公社建立半机械化程度的社办油厂。此后,社办油厂逐步取代农村小型油坊。80年代,榨油逐步机械化,每百公斤花生米出油40公斤左右。1985年,全县有乡镇以上油厂12个。同时,农村小型油坊有所恢复。
    招远县油脂加工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52年3月投产,称广华油厂,有螺纹榨油机12台,小型压坯机1台,日加工能力2吨。1966年,榨油基本实现机械化。1974年更名为“招远县油脂加工厂”,日加工能力达到10吨。1985年,有职工31人,固定资产原值70万元,加工食用植物油2773吨,完成工业总产值588万元,实现利税16.3万元。
    粮食复制品  豆制品  豆腐生产历史悠久,一家一户自产自销。农业合作化后,个体作坊转为集体经营,仍无大规模生产。1966年,全县有季节性豆腐坊285个,从业780人;常年性豆腐坊13个,从业38人。80年代,豆腐坊多为个体。1982年,金岭公社办起招远县腐竹厂,生产豆制品及淀粉。1985年,该厂有职工42人,固定资产原值43.9万元,年产豆制品43吨、淀粉3吨,完成工业总产值17万元。
    挂面  民间早有加工“香面”的传统,但无专业作坊和厂家。1979年,招远县面粉厂增加挂面生产项目。随后,各粮所先后办起挂面厂和食品加工厂。1985年,县面粉厂挂面生产业务分出,筹建招远县挂面厂,有职工23人,年产挂面699吨。
    饲料加工  建国初期,沿用石碾、石磨、碌碡、棒棍等。60年代,始用粉碎机,70年代基本实现机械化。1981年,粮食局饲料公司(国营)成立,建临时厂房1处,日加工猪鸡混合饲料1000公斤。1983年,饲料加工厂建成投产,有职工23名,年生产能力1万吨。1984年,全县粮食所建小型饲料加工厂15个,从业160余人,年加工饲料1.5万吨。1985年,县饲料公司有职工166人,固定资产原值74.8万元,年产配合饲料3.1万吨,完成工业总产值1240万元,实现利税68.1万元。饲料品种12个,肉食鸡饲料获省粮食厅优质产品证书。
                        第六节   食品冷藏及肉类加工
    建国前,牲畜收购、宰杀由私人经营。1953年,成立县食品采购站,后改为食品公司,负责全县牲畜的收购、屠宰。1976年,筹建地方国营招远县冷藏厂,1980年投产,由冷库和屠宰车间两部分组成,设有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生猪宰杀流水线,冷库冻结能力为20吨,冷藏能力500吨。1980年,屠宰生猪19157头、家禽52256只、菜牛184头,冷冻猪肉1343吨、家禽73吨、牛肉13吨。1982年,将冷库冷藏能力扩建到800吨。1985年,冷藏厂和食品公司合并为地方国营招远县肉类联合加工厂,有工人181人,固定资产原值265.4万元,生产肉类及其加工品4317吨,完成工业总产值1137.3万元,实现利税212.7万元。
    80年代,牲畜收购屠宰由国家独家经营变为多家竞争,出现大量屠宰专业户。1980年,招城镇建成招远县肉食鸡加工厂。1985年,有职工124人,固定资产原值89.3万元。年产禽肉250吨,工业总产值41.6万元,实现利税5.8万元。
    1984年2月,县水产冷库动工,1985年12月建成。设计冷藏能力为500吨,冻结能力21吨。
                            第七节    腌  制
    水产品腌制  1961年,辛庄水产供销站在辛庄后海岸建腌鱼池16个。1977年,县水产公司建腌鱼池12个,80年代水产品储藏基本改为冷冻。
    酱菜腌制  民间早有腌咸菜的习惯。1957年,县食品加工厂生产咸酱菜,1965年产量达26.25吨,1982年达82.27吨,创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酱菜类品种达30多个。
第八节                    酶制剂
    1983年,招远县第二化工厂(县属集体企业)建成,8月试产克利夫酸成功,年内产量7吨。1984年4月因产品积压停产。1985年建成年生产能力1000吨的蛋白酶车间。时有职工127人,固定资产原值262万元,生产硫酸铝1167吨,工业总产值54万元,亏损6.1万元。

                            第三章   纺织缝纫及皮革工业
                            第一节   纺  织
    19世纪末,家庭手工纺织业已较普遍,家庭妇女用木制手摇纺车和织布机自纺自织小土布。20世纪初,“洋线”、“洋布”上市,民间织布受到冲击,后因抵制日货,手工纺织业又复兴。1933年,全县织户3000余个,年产土布2万匹,总产值56万元。除织布外,民间织袜业渐兴。1932年,纪山纪家设立“恒盛”私人工厂,工人5名,资本1000元,年产袜1690打。同年4月,县建设局创办平民工厂,有工人10名,资本4500元,年产布1420匹。当时,织布与印染分家,1936年,城内有染坊1处,能染色布和印花布。1943年,招远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华东纺织厂,有织布机30台,分散在农村民户家中。1945年,后路家176户农民凑集1.7万元,建立纺织合作社。1947年9月,国民党军队进攻招远时停业。1949年恢复,有社员246户,469人,资金546.8万元,盈利100万元(北海币)。
    1952年,全县纺织业作坊1140个,从业1356人,拥有木机1094台、袜机30台、绳机2台。同年,城南关成立建华纺织生产合作社,有职工30人,织布机20余台,主要生产蓝条布、白细布、白咔叽布,当年产布4025匹,产值5.78万元。1956年,全县纺织生产合作社15个,产值6.2万元。1958年,以建华纺织社为基础,成立国营招远县纤维厂,增加毛巾、跳线布生产。1959年并入县酿造厂,1962年停产。此期,家庭纺织业继续发展,产品有土布、袜子、毡帽、麻袋、绳子、棉线,60年代末停业。
    1980年,招远县针织厂成立,属县集体企业。1981年4月投产,有职工110名,针织机10台,设织造、漂染、印花、成衣4个车间。1983年6月,与日本伊藤万公司签订了出口圆领文化衫33.82万件的合同,创外汇24万美元,年末总产值达165.8万元。1985年,有职工287人,固定资产原值265.3万元,主要设备53台,年产201万件,工业总产值295万元,利税总额63.9万元。产品为棉、混纺针织内衣,销往日本、匈牙利和国内8个省市。
    1980年,蚕庄羊毛衫厂建成。1985年,乡镇办纺织企业6个,主要生产鞋口带、毛纱线衫裤、围巾及各种针织服装,职工791人,工业总产值231.5万元,利税总额62万元;村办纺织企业37个,从业1351人,工业总产值663万元。
                            第二节   缝  纫
    服装  1919年,城内有成衣铺2家,1945年日军投降时尚存1家,皆为手摇缝纫机加工。
    1952年,县内有成衣铺18个,从业22人,缝纫机19台。同年,供销合作社附设1个缝纫组,1954年发展为新生缝纫生产社。1957年,全县有合作性缝纫社4个,职工37人。1958年,新生缝纫社改为地方国营招远县红旗被服厂,有职工50名,工业总产值8.4万元。1961年,改为县被服社,属县集体企业。1972年,更名为招远县服装厂,有职工93人,工业总产值46万元,利税总额1.2万元。1976年,为日本客商生产条绒裤3000条。1985年,主要设备有缝纫机、高速包缝机、五线机、锁眼机、钉扣机、熨烫机,形成了单人单机流水作业。职工235人,固定资产原值67.9万元,年产各种服装17万件,工业总产值308.6万元,利税总额24.2万元。产品销往日本、西德、荷兰、美国等10个国家和地区。
    农村服装加工业为传统的副业项目。人民公社化后,公社农机修造厂多设有缝纫组。1966年,全县队办季节性缝纫组52个,从业125人,纯收入5568元;常年性缝纫组33个,从业105人,纯收入13033元。1976年,毕郭、城关、灵山公社办起被服厂。80年代,村办和个体缝纫业大兴。1985年,乡镇办服装厂4家,从业142人,固定资产原值34.3万元,工业总产值96.4万元,利税总额16.2万元;村办服装厂41个,从业1097人,工业总产值461万元。
    制鞋  1936年,城内有布鞋业3家,皮鞋业1家。1947年,城内有鞋铺6家,工人百余名。
    1952年,全县私营鞋铺437个,从业551人。同年,城区3个鞋铺合营,成立招远县工兴鞋业生产合作社,年产布鞋0.76万双。1957年,有合作,陛制鞋业2家,职工60人。1958年10月,工兴鞋业社转为地方国营招远县东方制鞋厂,1961年9月改为招远县鞋业生产合作社和修鞋社两个手工业生产社。1967年,鞋业社开始生产布棉鞋。1968年,增加皮棉鞋。1970年,易名为招远县鞋厂,年产布鞋18.07万双、皮鞋0.29万双,皮件688副,完成产值74.8万元,实现利税1 0万元。1972年,增加塑料车间,生产注塑布鞋和塑料凉鞋。1980年和1981年,社办招远县童鞋厂、招远县第二布鞋厂建成投产。1981年,皮鞋生产从县鞋厂分出,成立招远县皮鞋厂,为县属集体企业。1985年,县办制鞋厂2家、乡镇办制鞋厂2家。县鞋厂有职工200人,固定资产原值100.3万元,年产布鞋38.84万双,工业总产值256.5万元,实现利税23万元;县皮鞋厂有职工170人,固定资产原值33万元,年产皮鞋8.9万双,工业总产值103.4万元,实现利税17.9万元。两个乡镇制鞋厂有职工269人,固定资产原值102.5万元,工业总产值129.8万元,利税总额15.4万元。
                            第三节   皮革、皮毛
    皮革  1933年,全县制革业50家,年加工猪皮1万张,总产值2.4万元。1952年,私营制革业作坊66个,从业102人。1956年,县内有皮革业生产合作社(组)5个,从业41人。1958年,皮革业生产合作社(组)合并为地方国营招远县东方制革厂。1959年,合并于东方制鞋厂。1961年,从鞋厂分出,成立皮革业生产合作社,属县办集体企业,年产量2250张(折牛皮)。1964年购进打光机。1966年,自行设计制造了1台既可铲皮、搓皮,又可去肉的多用设备,提高工效4倍多。70年代,先后增加了30多台专用设备。1973年,易名为招远县皮革厂,当年产量23495张,总产值60.3万元。1975年建成鞣制车间和整理车间,总产值达到79.8万元。1985年,有职工134人,各种专用设备近百台,固定资产原值154万元,年产量13.64万张,工业总产值418.7万元,利税总额39.7万元。
    皮毛  1978年华山公社办起皮毛加工厂。1985年,有职工75人,固定资产原值7.5万元,工业总产值15.5万元,利税总额1.3万元,主要产品为毛皮褥子。1984年,大吴家乡建成招远县第二鬃毛加工厂。1985年,有职工40人,固定资产原值2.7万元,工业总产值9.4万元,亏损1.7万元。

                            第四章     造纸及印刷工业
                            第一节     造纸、纸制品
    造纸  1785年(清乾隆五十年),姚格庄村60多户农民从事个体手工捞纸,原料为桑皮、桑根,产品为黄烧纸,销往烟台、牟平、海阳、莱阳等地。1918年,芮里村两户农民从事手工捞纸,产品为毛头纸和草纸,日产2000余张。1939年日军侵招,实行经济封锁,黄烧纸不能从外地运进,芮里村手工捞纸由30余人猛增到300多人。
    1950年,芮里村王焕章组织18户农民,组成手工捞纸互助组。1952年,全县有私营捞纸作坊64个,从业231人。1955年,芮里村成立隆新纸业社,24户农民入股,从业43人,年内生产纸浆5吨,土纸375吨。1958年,纸业社迁至招城,改为招远县庆华造纸厂,为县属集体企业。1959年10月,改为地方国营招远县造纸厂,主要设备有蒸煮机4台,锅驼机1台,内燃机1台,煤汽机l台。1960年,有职工251人,工业总产值8万元。1962年转为县属集体企业,有职工51人,固定资产原值2.2万元,工业总产值4.4万元。1963年,因销路不畅停业。
    1967年3月,在梦芝村前重新筹建地方国营招远县造纸厂。1968年5月投产,产品为35克机制有光纸,有职工69人,工业总产值17万元,实现利税1.85万元。1979年工业总产值310万元,实现利税91.57万元,创历史最高纪录。1981年,因环境污染严重和产品积压,停工下马,部分搬迁。
    1978年,大秦家公社建成造纸厂。翌年,罗山、金山公社建成造纸厂。1981年,金山造纸厂停产,大秦家造纸厂转产箱板纸。1982年,县造纸厂部分搬迁至东良村东南,由国营转为县属集体企业,产品有书写纸、有光纸、包装纸,销往吉林、黑龙江和省内各地。1985年,全县有乡镇办以上造纸厂3个。县造纸厂有职工181人,固定资产原值151.5万元,工业总产值257万元,实现利税52.4万元,年产机制纸1911吨。罗山造纸厂有职工140人,固定资产原值110.9万元,工业总产值128.7万元,年产机制纸及纸板858吨。大秦家造纸厂有职工76人,固定资产原值77.1万元,工业总产值44万元,实现利税1.4万元,年产机制纸及纸板501吨。
    纸制品  1972年,界河公社纸品厂建成,1985年,有职工59人,固定资产原值40.2万元,工业总产值47.1万元,实现利税2.1万元,年产纸制品530吨。勾山纸箱厂建于1979年,1985年,有职工110人,固定资产原值34.7万元,实现利税9.1万元,年产纸制品939吨。1985年,全县村办造纸及纸制品企业14个,从业622人,工业总产值412万元。
                            第二节   印  刷
    1920年,城西史家村宋树、宋纯兄弟从黄县引进木板雕板印刷技术,在本村开设“福合公”印刷坊,印制对联、门神、财神等,1939年迁至县城,易名“福茂德”。1922年,苇都高家村路方遵在县城开办“花逢春”小卖部,内设印刷项目,有工人2名,德国制石印机1台。1928年,横掌周家村周福林在本村开设“增顺兴”印刷坊,1930年迁至县城,印刷花纸、对联、财神、门神及简单的书籍。1932年,“花逢春”小卖部印刷项目独设,称“吉长印务书局”,有铅印机5台,工人10名,成为县内规模最大的印刷坊,能印制书籍和中华民国纸币。1945年秋,被招远县政府接收,改名“建和印刷厂”。1947年,国民党军队进攻招远,建和印刷厂和“福茂德”、“增顺兴”印刷坊皆告停业。
    1953年10月,冯敏祺等4人投资,在县城创办“隆友印刷小组”,有脚踏6页印刷机1台,手扳裁纸刀1台。1955年,增加1台石印机。1958年,合并于《招远大众》报社,转为地方国营企业,购进12页印刷机1台,柴油机1台,实现机械作业。1959年改名为“招远县大众印刷厂”。1962年9月,改为“招远县印刷业生产合作社”,为县属集体企业。1965年,有职工19人,固定资产原值1.7万元,工业总产值8.9万元,实现利税1.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4684元。1976年,改为“招远县印刷厂”,有职工78人,固定资产原值19.95万元,工业总产值58.3万元,实现利税11.2万元。1979年引进彩印设备2台,1983年,引进烫金、起凸、晒版、磨版新工艺。1985年,有职工136人,固定资产原值82.3万元,工业总产值123万元,实现利税23.2万元。
    1985年,有县第六中学印刷厂、第八中学印刷厂、辛庄供销社印刷厂,皆为非独立核算企业,工业产值25万元。另有村办印刷企业8个,从业174人,工业总产值73万元。

                            第五章    木器加工及藤草编织
                            第一节    木器加工
    民间木匠历史悠久,或个体经营,或设作坊来料加工,从原木制材到加工成品全靠手工操作。1933年,城内有木器作坊6家,从业36人,主要生产桌椅、板凳、箱柜、门窗。1952年,全县木业作坊423个,从业1105人。1956年,全县有木业生产合作社(组)4个,从业75人。1958年后,农村木业作坊由集体统一经营。1966年,全县季节性木匠铺74个,从业245人;常年性木匠铺84个,从业330人。80年代,农村木业大部分转为个体经营。1985年,全县有村办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企业34个,从业559人。
    1958年,集中全县303名木工,成立地方国营招远县建国木器厂。1962年,改名招远县木业生产合作社,转为县集体企业,有职工37人,工业总产值7.8万元。主要生产木制家具及犁、耢、手推车等小型农具。70年代,建立了锯材、配料、制材、加工组装、涂料油漆等专业化生产车间,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1972年易名为招远县木器厂,有职工44人,工业总产值19.7万元,实现利税5万元。1977年,主要生产家具和社会集团办公用品。1979年与弹簧厂合并为招远县家具厂,增加了刨花板生产。1981年,与弹簧厂分开独设。1985年,有职工164人,固定资产原值225.5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24.9万元,实现利税13.1万元,年产家具13456件、锯材1883立方米、刨花板94l立方米。
    1979年,城关公社成立招远县第二木器厂,主要加工锯材,同时也生产家具。1980年,齐山、灵山、毕郭公社建起木器厂,齐山木器厂以加工锯材为主,其他以家具制造为主。1981年,社办木器厂发展到10个,工业总产值404.9万元。同年,大户陈家公社办起招远县鞋楦厂,产品为木制鞋楦。1985年,乡镇办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业10个,其中:锯材加工业3个,职工95人,工业总产值190万元,实现利税6.7万元,年产锯材6302立方米,家具1321件;生产用木制品业1个(招远县鞋楦厂),职工40人,工业总产值37万元,实现利税3.7万元;家具制造业6个,职工216人,工业总产值245.9万元,实现利税12.9万元,年产家具4490件,锯材6698立方米。
                            第二节    藤草编织
    建国前,县内编织业比较发达,主要产品有条货、笆斗、席子、蒲草乾鞑子、草帽辫,其中条编业最盛。30年代,编制白条货的主要有大转山堡、小转山堡、原家、芮里、柳行、朱家嘴、埠后等村,每年约产1.7万件,埠后、单家等村编制的笊篱、篓子,转山堡、原家等村编制的笸箩、簸箕全省闻名。黑条货编制遍布全县,主要产品为装篓、抬筐、扁篓、大条篓子等。1952年,全县条编作坊674个,从业1831人。1956年,县内有条业生产合作社(组)4个,从业73人,生产荆柳条制品2万余件,生产总值3.98万元;剥条皮业生产合作社1个,从业28人,生产总值1.2万元。1958年后,编匠固定到生产队劳动,条编业受到束缚。80年代,条编业恢复发展,除传统的产品外,果筐生产兴盛。

                            第六章    文教艺术用品工业
                            第一节     文教用品
    1961年,张家庄村办起毛笔厂,主要生产毛笔、板刷、毛刷,其中毛笔有大中小白云、净纯狼毫笔、1~6号提斗笔,销往本省及东北三省。70年代,横掌赵家、城里建起粉笔厂,第十一中学办起无尘粉笔厂,北台上建起浆糊厂,80年代先后停产。1981年,后大里村建起墨汁墨水厂,年产30余吨。1985年,玲珑油墨厂建成,有职工14名,固定资产原值15万元,年产油墨3吨。同年,大吴家乡农机修造厂生产削笔刀,年产50万把。
                            第二节   网扣绣花
    网扣绣花,又称“网扣花边”,是招远传统的民间手工艺品。19世纪末,沿海织网艺人受欧洲抽纱工艺的影响,在网片上编织出简单的花纹,后来演变成带状网扣花边,又称“簪网扣花边”。20世纪20年代,带式花边发展为圆形和方形盘垫网扣产品,创造了编布、圈线、拉网、梅花、勒瓣等具有立体效果的工艺针法,形成招远网扣产品的独有特色。1928年,全县有代花边庄加工的绣花女工万余人,并成立了3处私办绣花工厂。1933年,全县年产花边4.5万套,由龙口、烟台等地出口。1934年,花边生产遍布全县,从业3万余人,产品主要有盘垫、靠背、小规格台布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花边业萧条。
    建国后,网扣绣花业逐渐恢复。1954年,8家私营花边庄合营,成立招远县建亚网扣绣花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改为地方国营招远县网扣绣花厂,有职工112人,工业总产值90.5万元,实现利税10.7万元。1959年,绘画纹样网扣窗帘被省轻工业厅授予优秀设计奖。1964年,为北京人民大会堂、军事博物馆、民族文化宫设计生产了网扣窗帘。1968年,发展了彩色网扣,创建了缠梗的衬托工艺,自行设计的5200B、5217彩色床罩、台布,跻身于国际市场。1974年,晒图实现了机械化。是年,有职工169人,完成工业总产值748.8万元,实现利税116万元。1979年,网扣车间实现流水线加工,安装了网扣打件机。1985年,有职工183人,固定资产原值163.8万元,工业总产值595万元,实现利税30.7万元。产品有床罩、窗帘、台布、琴罩、沙发垫、衣服、挂画等10余个品种2000多个规格。
    招远网扣绣花以色泽典雅质朴、纹理清晰透明而著称于世。产品图案具有虚实、沉浮的立体效果,表现题材广泛。1974年,为北京饭店设计生产了“潇湘竹”网扣窗帘。1980年,人民大会堂的山东厅、北京厅、甘肃厅、河北厅、四川厅、吉林厅及毛主席纪念堂都悬挂了这种窗帘。同年,招远网扣被山东省经委、国家轻工业部授予优质产品称号。1984年,网扣绣花厂被国家经委、对外贸易部、轻工业部列为全国抽纱定点生产单位,产品远销50多个国家和地区。
                            第三节    草制艺品
    1958年,县网扣厂安排专人组织农村工艺草鞋底生产,厂方验质、收购,包装外运。1960年,生产草鞋底2149双,产值2149,元。此后,产品种类逐渐发展到草门帘、草地毯、草提篮、草坐垫、草杂品5大类1800多个花样3200多个规格。1973年,草制艺品从网扣厂分出,定名招远县草制艺品厂,完成产值367.8万元,投放加工费250万元。1974年,投放加工费350万元,全县生产人员1.15万人,完成产值437.14万元。1976年,草制艺品厂和网扣厂合并为招远县艺品厂。1977年,全县草制品生产人员达3万人,投放加工费597万元,产值753.08万元。1982年,草制艺品厂重新独立,职工61人,全县生产人员2.5万人,投放加工费410万元,完成产值526,5万元,实现利税51.4万元。1985年,有职工72人,固定资产原值63.6万元,全县生产人员1.1万人,投放加工费241万元,工业总产值351.9万元,实现利税16.7万元。产品远销美、英、日、法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到1985年累计创汇1500万美元。
                            第四节   烟花及特艺品
    烟花炮竹  县内传统生产的村庄主要有北坞党、北岔河、西岔河、北里庄、栾家河、抬头赵家、孙家夼、南崔家、立甲疃、东于家、孟格庄、郑家、杜家等。1984年,金岭镇建起招远县福利花炮厂。1985年,有职工51人,固定资产原值11.4万元,工业总产值20万元,实现利税1.2万元。
    金首饰  1984年,招远特艺品厂在金岭镇建成投产,主要产品为金戒指、金项链。1985年,有职工80人,固定资产原值12.6万元,工业总产值2200万元,实现利税44.7万元。

                          第七章  矿山建材及金属压延工业
                          第一节  有色金属矿采选
    除黄金开采(详见黄金志)外,县内白银生产也较早。清康熙年间,银庄村建村时,即发现村南5000米处有古银矿遗址。县内各金矿区,大都伴有银矿床,白银生产主要为黄金冶炼的副产品,1982年产1189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
    1978~1983年,山东省地质六队和县黄金地质队在十里铺西耩探明一座中型银矿。1984年,金翅岭金矿筹建十里铺银矿,建成日处理矿石100吨的银矿选厂。1985年,有职工百余名,固定资产原值459.58万元。
                            第二节    非金属矿开采
    县内非金属矿资源有石英、氟石、石棉、石墨、沙石等。现主要开采石英、氟石及沙石。
    石英  主要分布在蚕庄、金岭、张星、玲珑、栾家河、东庄、大户陈家等乡镇,蚕庄镇东豆腐脑山的石英矿源最富,藏量70万吨,石英石含硅量99.99%,为全国之冠。
    1964年,灵山公社成立“八一”石英厂,在东豆腐脑山开采石英,用电动机带动大石碾加工石英粉。1970年10月,“八一”石英厂改为招远县石英厂,划为县办企业。1971年,有职工339人,固定资产原值20.2万元,年产石英9730吨,完成产值70.8万元,实现利税29.08万元。1974年,有电动石碾4部,实现了离合器控制。由于储量减少,1976年并入灵山金矿。1979年,全县有社办石英采掘点13个,从业129人,总产值16.5万元。1983年,全县社队石英采掘业总产值13万元。1985年,蚕庄金矿石英厂产量4010吨,村办石英采掘业产量2050吨。
    招远县石英粉含硅量高,适用于航天、陶瓷、光学玻璃、泡花碱等工业,产品销往北京、天津、上海、四川等20多个省市。1976年,修建毛主席纪念堂,调用招远石英粉160吨。
    氟石  1979年,青龙公社油厂在下东庄开采氟石。1980年,成立社办氟石矿,有职工77人,年产量4010吨。1983年,产品开始出口日本、西德、美国。1985年,生产实现机械化,有职工145人,固定资产原值54.2万元,年产萤石9000吨,完成产值67.6万元,实现利税21.2万元,产品出口5000吨。此外,小河刘家、大原家村先后发现氟石矿,有群众零星开采。
    沙石  石场  农民零星采石业历史久远。1958年,村办采石场开始建立。1966年,共有10个,从业353人,完成产值68.71万元。1975年,达到28个,从业593人,完成产值113.51万元。1983年,发展到514个,从业2772人,完成产值547.6万元,其中采石412.6万元,石子135万元。1985年有151个,从业2180人,完成产值410.39万元。
    1975年,罗山公社成立石料厂。1978年有职工40人,固定资产原值0.4万元,完成产值9.9万元。1985年,有职工7人,固定资产原值2.9万元,年产花岗石52.51万平方米,完成产值2.1万元,实现利税0.4万元。
    沙场  1972年,界河公社在辛庄海边建立沙场,年销售海沙]0万余吨。1982年,归属县物资局化建公司。1984年,改属县建材工业公司,有职工120人。1985年,销售海沙20万吨,完成产值200.8万元。
                            第三节    建材制造
    建国前只有农村土窑砖瓦生产。1958年“大跃进”期间办起县水泥厂(国营企业)、县石灰厂(县集体企业),1961年先后下马。60年代,建材制造业主要为社办、队办砖瓦生产。1971年,县水泥厂和县石灰厂又重新建立。70年代,水泥制品、矿物纤维制品业兴起。1985年,建材制造业主要产品有水泥及水泥制品、砖瓦、石灰、石棉制品、玻璃钢、吸音板、玻璃、油灰等,全行业工业总产值1796万元(乡镇办以上)。
    水泥及其制品  水泥  1958年2月,在城西吕家南创办地方国营招远县水泥厂,有职工200余人,年产水泥3000余吨。1961年,因水泥质量差、原料紧缺、资金不足等调整下马。1971年6月,在梦芝村北重建国营招远县水泥厂,年产水泥2000吨。1975年,有职工107人,年产水泥1万吨,合格率为92.4%,完成产值52.8万元,实现利税9.4万元。1980年,有职工236人,年产水泥2.85万吨,合格率达100%,完成产值133.9万元,实现利税34.7万元。1982年后,先后改革煅烧工艺、混合材料及配料方法、烧成方法,使吨熟料耗标准煤由129.4公斤下降到103.2公斤,创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1984年获国家建材局“建材工业一级节能奖”,1985年被省经委评为“山东省节能先进单位”,获国家建材业节能银质奖。年底,有职工317人,固定资产原值529万元,年产水泥7.25万吨,主要品种有火山灰质硅酸盐325、425及普通硅酸盐425R型3种,完成产值363.9万元,实现利税165.6万元。
    1973年,灵山、罗山公社建立水泥厂。1975年,生产水泥2939吨,1978年达1.13万吨。1979年,罗山水泥厂停办,灵山水泥厂生产水泥9854吨。1985年,灵山水泥厂有职工181人,固定资产原值177万元,生产水泥1. 41万吨,完成产值119万元,利税总额1万元。
    此外,1985年有村办水泥制造厂1个,从业5人,工业总产值1万元。
    水泥制品  1969年和1974年,张星、罗山两处社办水泥管厂投产。1976年,县水泥管厂建成投产。此后,多数公社建起水泥管厂。1978年,全县年产水泥管10万余米。1980年后,水利建设用管量大降,产品积压,县水泥管厂于1980年10月停产,公社水泥管厂也多数下马。
    1976年,城关公社建筑材料加工厂投产,主要生产水泥电线杆。1978年,县水泥厂建成预制分厂,生产空心砖、楼板等预制构件。1982年,金岭水泥管厂改建为水磨石厂,年产水磨石1.5万平方米,总产值8.33万元。1985年,全县有乡镇办水泥制品企业4个,职工159人,固定资产原值91.6万元,工业总产值67.7万元,利税总额5.3万元。村办水泥制品业19个,从业397人,工业总产值194万元。
    砖瓦  1952年,全县私营土窑厂86个,从业598人。1960年,山上李家村办起砖瓦厂。1964年,成立县砖瓦生产社。1967年,金山、齐山、毕郭3处公社办起窑厂。1971年,县砖瓦生产社改为县办砖瓦厂,1972年完成产值9.55万元。1973年,县、社砖瓦厂在生产青砖、青小瓦的基础上开始红砖、红大瓦生产。1975年,社办砖瓦厂发展到10个,年产砖2644万块、瓦25217万片;队办砖瓦厂15个,年产砖126万块、瓦142万片。1979年,县砖瓦厂转给城关公社。1985年,社办砖瓦厂12个,从业1272人,固定资产原值372.3万元,年产砖8154万块、瓦593万片,完成产值571.6万元,实现利税69.6万元;村办砖瓦厂66个,从业1056人,年产砖14546万块、瓦456万片,完成产值633.74万元。
    1982年,欧家夼村建成釉面砖厂,当年产40万块。1985年,从业110人,固定资产原值40.25万元,年产釉面砖500万块,完成产值70万元。
    石灰  1954年,毕郭公社修配厂建起石灰厂,1958年产值6万元,1961年停办。1958年,在夏甸村南建立县石灰厂,1959年产石灰5764吨,1961年停办。1971年,在梧桐夼村东重建县石灰厂,有职工121人,固定资产原值2.1万元。1975年,完成产值26.59万元。1980年,生产石灰1.14万吨。1982年,移交梧桐夼村联户经营。1985年,生产石灰1.34万吨。
    矿物纤维制品  石棉制品   1978年,齐山公社建成招远县石棉制品厂。1985年,有职工20人,固定资产原值4.9万元,工业总产值12.4万元,实现利税1.5万元,年产矿物棉制品14吨。
    玻璃钢  1979年,罗山公社建起玻璃钢厂,当年产玻璃钢管、瓦2吨。1985年,有职32 55人,固定资产原值26.4万元,年产玻璃钢79吨,完成产值79万元,实现利税14. 7万元。
    1981年,小吴家村建立玻璃钢厂,从业28人,固定资产原值7000元,生产玻璃钢瓦67.5万片,完成产值25万元。1985年,全县村办玻璃钢厂8处,从业171人,完成产值102.73万元,实现利税29.08万元。
    吸音板  1984年2月,罗山砖瓦厂内建吸音板厂,从业90人,固定资产原值2万元。1985年,生产吸音板7.11万平方米,完成产值53.3万元。
    1984年5月,石对头村建起吸音板厂。1985年,从业25人,生产吸音板2万平方米,完成产值15万元。
    玻璃  1982年10月,县玻璃厂建成投产,为县办集体企业,生产烧杯、烧瓶、化验室用品及日用面镜。1984年,制瓶车间竣工投产。1985年,有职工449人,固定资产原值518.1万元,年产日用玻璃制品931l吨,完成产值524万元,实现利税57.6万元。
    油灰  1982年,大户陈家公社建起大户日用化工厂,主要生产油灰。1985年,有职工10人,固定资产原值2.6万元,完成产值8.4万元,实现利税0.7万元。
                            第四节   金属压延
    1979年,城关公社成立招远县轧钢厂,主要进行钢材压延。1985年,有职工65人,固定资产原值76万元,年产钢材715吨,工业总产值118万元,实现利税16.7万元。同年,全县有村办黑色金属压延加工企业6个,从业128人,工业总产值122万元;村办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企业6个,从业310人,工业总产值116万元。

                            第七章    电力工业
                            第一节    发  电
    火力发电  1934年春,“招远玲珑金矿股份有限公司”在玲珑安装供地面照明用的小型柴油机发电机组。1936年,在龙口建起发电厂,专供玲珑金矿用电。1937年,该公司在玲珑建起发电厂,年底被炸毁。1940年,日军在玲珑建起两个发电所。日军投降后,发电所由胶东行署北海办事处接收。1950年,改用44千瓦瓦斯机和73.5千瓦蒸汽机发电。1956年,广华油厂柴油发电机组发电,容量24千瓦,1961年发展到48千瓦,1965年停止发电。1960年,在西吕家村南筹建2×1500千瓦招远县发电厂,主要设备有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下马。1961年,机械厂安装1台24千瓦发电机,1962年发电容量扩大到48千瓦。1963年,投资60万元,在西吕家原招远电厂旧址筹建2×240千瓦火力发电机组,主要设备有蒸汽机、锅炉、高压开关柜,1965年7月投运发电,年发电量260万度。1972年,发电量350万度。1973年,因耗煤量过大,停止发电,改由龙口电厂供电。因龙口供电不足,招远电厂自行设计安装了3×750千瓦柴油机发电机组。1974年底,因工农业生产用电量增大,电厂2×240千瓦蒸汽发电机组重新投运发电,1976年,机组老化停止运行。由于电力不足,全县有66个企业自行发电,总容量11386千瓦。1979年,全县发电总量达1008万度。1980年1月,烟台供电公司对招远供电,县电厂停止发电,自行发电的企业也大部分停止发电。
    水力发电  1960年,朱家庄建成一座水力发电站,容量为12千瓦,1961年下马。1962年,在城子水库建立容量为48千瓦的水力发电站,1964年底停止发电。1980年,勾山水库水电站竣工,装机容量75千瓦,因天旱缺水未能运行。1981年,陈家水库水电站竣工,装机容量55千瓦,另有奶子场、东北冲、李家沟水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4千瓦、18千瓦、12千瓦,皆因缺水未能发电。
    地热发电  1971年,国家投资61万元,在招远温泉兴建200千瓦全国最大的地热实验电站。主要设备有热水泵、扩容器、凝结泵等。1975年10月试验运行。1979年后发电量稳定在120千瓦左右。1984年9月,电站设备报废后拆除。
                            第二节   供  电
    1934年,中日合办玲珑金矿发电所开始发电,供矿区照明使用。1956年,广华油厂发电供县直机关照明。1960年,朱家庄水电站向毕郭修配厂及朱家庄村供电。1962年5月,城子水库水电站架设4公里65基、输送电压6300伏的高压线路,供东城子、西城子、朱家庄、大曲庄、东杨格庄、毕郭照明用电。1964年,县发电厂架起2公里3300伏高压线路,向农机厂、面粉厂、医院、印刷厂、油厂、大曹家、丁家庄子等13个单位供电,年供电量260万度以上。
    1970年,在三里店建起35千伏的变电站,由黄县芦头变电站送电。进线3公里75基,出线27.33公里191基。1973年,黄招35干伏线路架设竣工,长4.59公里35基。
    1976年7月,建成35千伏邹家变电站,向金岭、界河、灵山、金山、纪山、大户陈家6处公社供电。进线6.5公里47基,出线30.9公里322基。是年,全县供电量达1457万度。
    1977年6月,在十字道建成35干伏道头变电站,向青龙、勾山、华山、毕郭、齐山5处公社供电。进线15.2公里,出线30.64公里。1980年,烟台供电公司接管道头变电站,在十字道北埔建成220千伏变电站。
    1977年9月,在官家河北埔建成35千伏变电站,向磨山、阜山、大秦家公社及罗山金矿、化工厂送电。
    1978年11月,在蒋家村北建成35千伏纪山变电站,由三里店变电站供电。进线15.9公里,出线31.34公里。主要向金山、纪山公社供电。是年,全县有高压线路212公里,用电单位有195个厂矿企业、98个村庄,全年供电3679万度。
    1981年,三里店变电站扩建为110千伏变电站,初步改变了县内供电紧张的局面。此后,相继建成了界河、青龙、毕郭、潘家集变电站。1985年,全县有110千伏变电站1座,35千伏变电站8座,10千伏以上输配电线路1401公里,16个乡镇均设有供电站,728个村全部通了电。县供电公司有职工341人,固定资产原值1320万元,年供电16527万度,工业总产值310.6万元,实现利税151.3万元。

                            第九章  化学工业
    建国前,玲珑矿业公司生产过硫酸和硝酸,50年代初期,出现个体制碱、制肥皂业,1958年后消失。70年代,县内化学工业兴起,先后成立了招远化肥厂和七六一厂两个国营企业,招远化工厂、轮胎制修厂等县办集体企业。1985年,化工产品主要有磷肥、合成氨、硫酸、炸药、保险粉、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及油漆、染料等,全行业工业总产值2941万元(乡镇办以上)。
                            第一节    化肥、农药
    化肥  1972年4月.,罗山金矿硫酸厂(后为县化工厂)建成年生产能力1.5万吨的磷肥车间。1978年以前,年产量在4000吨左右。1979年产量为6708吨,1982年达到11183吨。因销路不畅,1985年降为5400吨。
    1972年7月,地方国营招远县化肥厂建成,因电力不足,至1973年8月才开始试车投产,产品为氨水,含氨量18%,当年产氨水2359吨,工业总产值21.2万元。1976年,改产碳化氨水,当年产量29107吨。由于销路不畅,至1982年一直亏损。1983年,增加硫酸铵生产,产氨水59282吨、硫酸铵559.5吨,完成产值441万元,盈利43万元。1984年,氨水积压,改产碳酸氢铵。1985年,有职工583人,固定资产原值1050万元,工业总产值255.9万元。产合成氨3684吨、碳酸氢铵1339吨、硫酸铵905吨,因产品积压,亏损86.3万元。
    1972、1980年建成了罗山、阜山两处社办磷肥厂,年产能力分别为1500吨、460吨。后因产品滞销转产。
    农药  1947年3月,胶东行政公署在玲珑金矿成立“玲珑农药厂”,主要生产“波尔多粉剂”和“烟草合剂”。同年5月划归胶东农场,改名“农药研究组”,1948年改为“胶东化验室”,后迁至张店。
    1974年2月,招远县化工厂开始生产“九Ο七”农药,当年产量200吨。1976年,产量达到294吨。因产品积压,1981年停产。
    1984年,罗山乡拖拉机站内办起“招远县农药厂”。1985年,产“多菌灵”和“灭害灵”农药各20吨,“去虫精”200吨。
                            第二节   制  酸
    1948年,玲珑矿业公司曾生产过硫酸和硝酸,但质量低,成本高,不久停产。为合理利用采金尾矿碴,1970年10月筹建罗山金矿化工厂,1971年10月硫酸车间建成投产,当年产量839吨。1974年,改为“招远县化工厂”,属县、社、队三级联营企业。有职工266人,生产硫酸11834吨,工业总产值229.1万元,实现利税41.1万元。1975年,保险粉投入生产,1983年获省优称号。1978年,DSD酸、荧光增白剂投入生产,工业总产值达到624.9万元。1980年和:1984年,荧光增白剂VBL分别被评为省优和部优产品。1981年,试车生产MF扩散剂,次年因销路不畅而停产。1982年12月,邻氨基对甲苯酚投入生产。1985年,该厂产品有硫酸、DSD酸、磷肥、荧光增白剂、保险粉等,其中硫酸产量9431吨,DSD酸236.29吨。年底,有职工777人,固定资产原值1631万元,工业总产值1204万元,利税总额139万元。
    1972年,罗山公社磷肥厂在生产磷肥同时年产硫酸498吨,1982年改名为招远县第三化工厂,主要生产硫酸。1980年,阜山公社磷肥厂生产硫酸、硫矿石和磷肥,硫酸年产量150吨,后因销路不畅而停产。1985年,全县硫酸总产量11097吨。
                            第三节  炸  药
    建国前,民间用“一硝二磺三木炭”的土法零星生产火药。1948年,玲珑矿业公司在龙口设厂生产炸药,1952年发生爆炸事故后停办。1966年,招远金矿建起炸药厂,生产铵油炸药,供本矿开采矿石用。1968年,大秦家公社建起炸药厂,年产84号炸药100吨。次年由罗山金矿接管,年产量300吨。1977年停产。
    1977年,地方国营招远七六一厂在留仙庄村西北建成投产,产品主要为84号炸药。当年有职工223人,完成产值78万元,实现利税16万元。1985年,有职工403人,固定资产原值394.2万元,年产炸药6470吨,完成工业总产值611万元,实现利税141.2万元。
                            第四节  橡胶制品
    50年代,招城东关自行车维修部从事自行车轮胎翻新、修补胶鞋等简单的压胶生意。1969年,县车辆厂成立压胶门市部,有职工5人,轮胎硫化模具3台,从事轮胎的翻新、修补。1975年,招远县轮胎制修厂(县办集体企业)建成投产,以拖拉机轮胎翻新为主,当年有职工29人,工业总产值4.8万元。1976年,增加了制新轮胎和三角带、胶垫项目,工业总产值达到19.1万元。1979年,增加了胶管生产。l980年,有职工63人,翻新轮胎2184条,制新轮胎3578条,生产三角带4.33万米,胶管2.15万米,胶垫0.25万个,完成产值90.8万元,实现利税10.7万元。1985年,有职工83人,固定资产原值82.7万元,工业总产值273万元,实现利税55.3万元。年内翻新轮胎2660条,制新轮胎30904条,三角带7.26万米,胶垫2.53万个。
    1980年,磨山公社建成橡胶塑料制品厂。1985年,有乡镇办橡胶制品企业2个,产品为橡胶三角带和橡胶胶管,职工79人,工业总产值20万元,实现利税L 4万元。村办橡胶制品企业12个,从事各种车胎的修补和部分农用橡胶制品的生产,从业429人,完成工业总产值328万元。
                              第五节     塑料制品
    1978年,招远县塑料厂(属县布鞋厂一个车间)投产,主要产品有全塑凉鞋、聚氯乙烯粒料、塑料管、打包带、橡塑发泡、聚氨酯硬泡等,当年产量11.96吨,1985年产量达181.44吨。1985年,招远县聚氨酯制品厂(县办集体企业)建成投产,产品主要为聚氨酯泡沫塑料,当年产量75吨,有职工83人,固定资产原值55.1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00.2万元,实现利税10万元。
    乡镇办塑料制品业从1977年开始,先后建起了招远县塑料彩印厂(辛庄镇)、招远县第二塑料厂(蚕庄镇)、招远县第三塑料厂(大吴家乡)、招远县第四塑料厂(宋家乡)、招远县第六塑料厂(东庄乡)、招远县第八塑料厂(玲珑镇)、招远县第十塑料厂(栾家河乡)、招远县兴华塑料制品厂(招城镇)、招远县塑料模具厂(宋家乡)等9个企业,主要生产塑料管、塑料桶、塑料薄膜、塑料模具、塑料瓶、塑料板等。1985年,职工565人,全部固定资产原值260万元,工业总产值447万元,利税总额24.8万元。村办塑料制品企业46个,从业1439人,工业总产值840万元。
                            第六节   油漆、染料及其它
    油漆  1985年2月,玲珑镇与寨子村联合办起了“福利油漆厂”,从业12人,当年产值16.4万元,实现利税1万元。同年春,大户陈家村与沈阳油漆总厂联合,办起年产干吨的油漆化工厂,生产海豚牌调合漆,从业70人,当年产量450吨,产值161万元。此外,油漆生产厂家尚有灵山涂料化工厂、大户建筑材料化工厂、卧虎油漆厂、后夼烤漆厂、县第二油漆厂等村办企业。
    染料  1979年,毕郭公社办起招远县氧化锌厂。1985年,有职工19人,固定资产原值5.4万元,年产氧化锌29吨,工业总产值7.1万元,实现利税1万元。
    胶粘剂  1983年,山上李家村成立“雾云山化工厂”,主要生产白乳胶、树脂、胶粘剂等产品。1985年生产白乳胶100吨,完成产值30万元;1984年,县化工厂投产2608树脂,年生产能力500吨。
    活性炭  1984年,毕郭镇建起招远县活性炭厂。1985年,有职工30人,固定资产原值8.3万元,完成产值14.9万元,实现利税0.2万元。

                            第十章   机械工业
    建国前,仅有传统的红炉生产,设备为锤、钳、炉、砧等,产品为锄、镰、锨、镢等小农具。50年代,成立一批合作性质的铁业社,后逐渐演变成为各种形式的农机修造厂,先后试制出皮带锤、土铣床等机械设备。60年代后期,农机修造行业发展较快,出现农用水泵等定型产品。同时,机械配件业、小五金制品业兴起。70年代,工业及交通运输机械制修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开始发展。此期,车、铣、刨、镗等多种金属切削机床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1985年,县内有农业机械、工业机械、交通运输机械和机械配件、金属制品、电气机械及器材制修等行业,有国营企业2个,县办集体企业8个,乡镇办企业29个,村办企业140个,能生产农用水泵、小麦播种机、花生挖掘机、金属切削机床、内燃机铲车等大型动力机械。全行业工业总产值9365万元,其中乡镇办以上5797万元。
                            第一节   农业机械制修
    建国前,县内有少数红炉、木匠铺从事铁、木制小农具修造。1949年2月,胶东行署“隆茂铁工厂”由栖霞迁至招远新旺庄,主要生产小车零件、水车,1951年迁至莱阳。1952年,全县有私营铁业作坊252个,从业520人。同年,成立了“建国”、“建新”两个铁业生产合作社,年内生产小农具24966件,产值4.34万元。1956年,红星铁业社试制成功了手摇水车。1957年,有铁业生产社9个,从业282人。1958年,2个铁业社转为国营企业,其余转为社办或队办企业。1960年,有国营农机修造企业1个,社办农具修造企业21个,产品为锄、镰、锨、镢及耧、水车、犁等小型农具。1967年,社办农具修配厂14个,村办铁制农具修配点535个。1970年,县机械制修厂试制成功“12一HP”型拖拉机,成为县内机械工业影响较大的定型产品。此后,各公社均建立了农具修配厂,脱谷机、播种机、铡草机、粉碎机、水泵等投产。80年代,社办农具修配业多转为金属制品、机械配件业。1985年,国营农机修造企业1个,即招远县水泵厂,年产农用水泵8000台;乡镇办农机修造业有招远县车轮厂(宋家乡)、城关农机修造二厂、金岭农机修造厂、招远县机械二厂(玲珑镇)、磨山农机修造厂5个企业,职工442人,主要产品为种植机械、铸铁件等,工业总产值241.7万元,实现利税30.7万元。
    招远县水泵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58年,红星铁业社转为地方国营招远县先锋机械厂。1961年,改名招远县农具修配厂。1965年,改名招远县农机修造厂,当年试制投产了农用水泵。70年代,先后研制成功2BLX一9型悬挂谷物播种机、“丰收一1100”型脱谷机、“4HW一100”型花生挖掘机。1980年,改名招远县花生机械厂,有职工346人,工业总产值223万元,实现利税15万元。1981年,研制成功了“4HW—1100”型花生挖掘机,获农业机械部重大科技成果四等奖。1982年,向巴基斯坦出口,“4HW一1100”型花生挖掘机10,台、“3B一33”型水泵200台。同年研制成功“4HW一1600”型花生挖掘机,获机械工业部科技成果二等奖。1985年,农用水泵品种达10余个,花生机械厂改名招远县水泵厂,有职工411人,固定资产原值300万元,工业总产值382万元,实现利税57万元。
                            第二节  工业机械制修
    矿山机械  1970年,招远县黄金机械修配厂(县办集体企业)建成投产,主要产品有腭式破碎机、球磨机、螺旋分级机、浮选机、浓缩机、搅拌槽、泥泵、给矿机、采矿用锚杆、电动机、发电机等。1975年,职工129人,工业总产值89.8万元,实现利税15.4万元。1985年,职工182人,固定资产原值237.2万元,工业总产值231.7万元,利税总额92万元,年产球磨机15台、浮选机237台、破碎机54台。产品除县内黄金企业自用外,畅销内蒙、陕西、新疆、辽宁、河南、河北、安徽、浙江、江西、四川、广东等地。
    1974年,纪山车辆厂研制成功工矿轮,当年生产2万套,销往省内外厂矿企业。
    印刷机械  界河农机修造厂1975年试制成功凹版印刷机,1977年试制成功双面凹版塑料彩印机,1982年改名“招远县轻工机械厂”,以生产印刷机械和木工机械为主。1985年,职工135人,固定资产原值81. 8万元,工业总产值144万元,利税总额27.4万元。
                            第三节  交通运输机械制修
    汽车配件  1976年,县农机修造厂试制投产“CA一10B”型汽车转向机。1980年,该厂改名“招远县转向机厂”(又名招远县花生机械厂),被山东省机械工业厅定为转向机生产定点企业。随后,又研制成功T一12型泰山12马力拖拉机转向机和BJ一130型、CA一141型、15D型汽车转向机,年生产能力都达万台以上。1985年,汽车转向机产值87万元,拖拉机转向机产值83万元。
    80年代后,阜山公社农机修造厂转产汽车部件。1985年,张星乡建成招远县第二汽车配件厂。年底,两厂有职工173人,固定资产原值111万元,工业总产值70.7万元。
    运输设备修理  1976年,招远县黄金矿山汽车大修厂(县属集体企业)建成,为省黄金公司汽车定点修配厂。1977年,有职工148人,工业总产值29.6万元。1978年,企业开始盈利。1981年,改名招远县黄金矿山汽车修配厂。1985年,从日本进口修车专用设备,与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合建了“丰田汽车胶东维修站”。年底,有职工148人,固定资产原值213.4万元,工业总产值155.1万元,利税总额28万元。
    1985年,乡镇办运输设备修理业有招远县第三汽车大修厂(毕郭镇)1家,职工92人,固定资产原值60.3万元,工业总产值69.2万元,利税总额4.7万元。村办运输设备修理业7个,从业236人,工业总产值197万元。
                            第四节  机械配件
    县内机械配件生产始于50年代末,60年代逐渐成为机械工业的主要产品,主要生产厂家为县机械制修厂及各公社农机修造厂。70年代,先后建起县弹簧厂、拖拉机配件厂等专业性机械配件生产厂家,部分社办农机修造厂也转向机械配件专业生产。1985年,机械配件生产厂家有全民企业1个,县办集体企业2个,乡镇办企业5个,非独立核算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个(一中校办工厂),主要产品有内燃机及其配件、拖内配件、自卸拖斗、分度头、钻夹头、机械设备簧、磁化节油减烟器、油封、闭式水门、铸铁件、手键等。
    招远县机械厂,为县办集体企业。1955年,招远县隆生农具生产小组和隆盛修配组成立,翌年合并为县进华修配社,1958年转为地方国营招远县先进机械厂。1961年转为集体企业,更名“小五金生产社”。1964年改为农具生产社,1967年改为机械制修厂。该厂从50年代开始生产机械配件,60年代形成大批量生产。1960~1970年,生产闭式水门1351个,山地犁1104副,拖内配件2.72万件,钻夹头8351件。1971~1980年,生产拖内配件0.95万件,分度头2817台,钻夹头14.33万件。1981年,机械制修厂合并于县制锁厂,1984年转归花生机械厂,1985年分出成立招远县机械厂。当年,与烟台机床附件厂联合,试制成功出口产品FML一100B分度头,共3个型号。年底,有职工125人,固定资产原值129.1万元,年产机床附件4.71万台,工业总产值64万元,实现利税1万元。
    招远县弹簧厂,为县办集体企业。1953年,成立招远县建国铁业社白铁组。1957年更名为招远县利民白铁社,1958年并入先锋机械厂,1961年恢复利民白铁社。1970年,研制了半自动档轮缠簧机,当年“五一”节试制出第一批弹簧,9月改为招远县弹簧厂。1970—1977年,购置和自制各种机械设备30多台,先后研制生产了90系列柴油机配套弹簧、泰山一12拖拉机簧、家用电器簧、矿山弹簧、机械设备簧。1979年,并入县家具厂,1981年又恢复县弹簧厂。1985年,有职工87人,固定资产原值56.2万元,年产弹簧195万件,工业总产值70.6万元,实现利税13.4万元。
    招远县拖拉机配件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75年由县拖拉机站转成,主要生产交、直流发电机和磁化节油减烟器,有职工46人,完成产值10.7万元,实现利税1.4万元。1985年,有职工100人,固定资产原值69.8万元,工业总产值155.7万元,实现利税16.9万元。
    70年代,部分社办农机修造厂,从事机械配件生产。1976年,大秦家公社建起滤芯厂,成为生产内燃机配件的专业厂家。1985年,乡镇办机械配件生产厂家有莱阳动力机械厂招远一分厂(张星)、莱阳动力机械厂招远灵山分厂、招远县内燃机配件厂(宋家)、招远县滤芯厂、招远县标准件厂(新村),共有职工949人,固定资产原值409万元,完成产值1005.7万元,实现利税164.7万元。主要生产拖内配件、农机配件、油封、卡盘、滤芯、手键等。 
                            第五节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1970年,招远县网扣厂增设电池车间,为县内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之始。1985年,有全民所有制企业2个(非独立核算),工业总产值62.5万元;县办集体企业2个,工业总产值928万元;乡镇办集体企业2个,工业总产值126.9万元;村办企业9个,从业236人,工业总产值135万元。
    全民所有制企业有招远金山电子仪器设备厂和招远城教电木厂,均为校办企业,创办于1976年和1981年。电子仪器厂主要生产输变电设备,城教电木厂主要生产电流互感器壳和闸刀开关。1985年,电子仪器设备厂有职工18人,固定资产原值3.7万元,工业总产值9万元;城教电木厂有职工49人,固定资产原值9.5万元,工业总产值52.5万元。
    县集体企业有招远县电池厂和招远家用电器厂。1970年10月,招远县网扣厂电池车间试制成功了R20玲珑牌半封闭锌锰干电池,当年生产20余万节。1972年,电池车间分出,成立招远县电池厂,有职工52人,工业总产值44.9万元,实现利税7.9万元。此后,改半封闭电池为全封闭电池。1978年,职工83人,工业总产值153.1万元,利税总额30.4万元。1979年开始筹建新厂,翌年7月建成,产品发展到R20、R40、R6、R14、液体氯化锌及R20全塑壳封闭高性能电池、塑料壁灯等8个品种。1985年,有R6和R20电池半机械化流水线各1条,设备47台套,固定资产原值134.7万元,职工265人,年产干电池2161万只,工业总产值413万元,利税总额91.1万元;招远县家用电器厂由县车辆厂转成。1956年,3家私营车子铺合营组成福利车辆修配社,历经合分,1973年改为招远县车辆修配厂。1975年后,先后研制了电钟、半导体收音机、电容分析仪、自动报警保险柜等产品。1982年,车辆厂改名“招远县家用电器厂”,先后研制出新产品17个,大批量生产的有保险柜、电热褥、电热线、双功能自选通话器等。牧丹牌电热褥1985年获省优质产品称号。1985年,有职工191人,固定资产原值173.4万元,年产电热褥16.66万件、电话机1081部、保险柜1081个、电热线1233万米,工业总产值515万元,实现利税57.8万元。
    乡镇办企业有金岭电器厂(招远县电器一厂)和招城福利灯具厂。1975年,金岭公社农机修造厂增加了镇流器车间,年产镇流器2万个。1980年,电器生产分出,成立金岭公社电器厂。1984年,招城镇农具修配厂转产,改为招城福利灯具厂,生产各种装饰照明灯。1985年,金岭电器厂有职工30人,固定资产原值10.9万元,工业总产值37.8万元,实现利税2.1万元;招城福利灯具厂有职工111人,固定资产原值58.8万元,工业总产值89.1万元,实现利税0.2万元。
    村办企业始于1974年建厂的郭家庄子电线厂。1985年有9个厂家,较为有名的有招远县电器厂和招远县灯具厂。招远县电器厂为城西宋家村办,1979年建厂,生产电流互感器。所产LQG一0.5型和LMK一0.5型电流互感器1984年获省优质产品称号,1985年获农牧渔业部优质产品称号。1985年,从业456人,固定资产原值257万元,产品有电流互感器、电焊机、BK系列控制变压器、交流接触器等8个品种90多个规格,工业总产值628万元,利润120万元;招远县灯具厂为后夼村村办,1983年投产。1985年,灯具品种达500多个,工业总产值850万元,利润110万元。
                            第六节   金属制品
    60年代以前,金属制品主要是铁制小农具、马掌和螺丝钉。1961年,先进机械厂改称小五金生产社。此后,部分社办农机修造厂增加了小五金生产。1975年,县工具厂和五金制锁厂建成投产,成为金属制品专业生产厂家。随后,部分社办农具修造厂逐渐演变为金属制品专业厂家。1985年,全县有乡镇办以上金属制品企业倡个,工业总产值1711,.8万元冲寸办金属制品企业65个,从业1387人,工业总产值771万元。
    招远县五金造锁总厂,为县办集体企业。1974年,县车辆厂增加铁挂锁生产,翌年分出成立县造锁厂,有职工169人,工业总产值35万元。1976年,企业开始盈利。1978年,三环牌铁挂锁在全国三锁质量检查中被评为全省第一、全国第四,造锁厂被省二轻厅授予“产品质量优良标兵厂”称号,被省委、省革委命名为“大庆式企业”,当年完成产值324.6万元,实现利税78.4万元。1982年,“821、“822”、“823”3个型号的门锁在国家经委举办的新产品展销会上获“飞龙”奖。1983年,铜挂锁被省政府授予优质产品称号。1984年,铁挂锁又获省优质产品称号。1983年,厂内推行定员定额管理办法,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加20%,职工减少26人。1985年,有职工773人,固定资产原值592万元,年产挂锁657万把、门锁48万把,工业总产值821万元,利税总额134万元,产品销往107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432.16万元。
    招远县工具厂,为县办集体企业。1972年,华山农具修配厂由社办企业转为县属集体企业,改名招远县农具厂。1975年,研制出永久牌管子钳,改名招远县工具厂,有职工113人,工业总产值17.5万元,实现利税0.5万元。该厂先后研制出42个新产品,被列为省外贸管子钳出口定点专业厂家,永久牌管子钳1985年获省优质产品称号。1985年,有职工215人,固定资产原值212万元,工业总产值210万元,利税总额38.9万元,年产管子钳29万件,远销美、日、德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乡镇办金属制品业60年代前无定型产品。70年代,毕郭农机修造厂开始生产玛钢铸件、建筑卡子,大秦家、齐山农机修造厂也逐渐演变为专门生产金属门窗及栏栅、刀剪等产品的金属制品企业。1985年,乡镇办金属制品业有招远县玛钢厂(毕郭)、招远县锯条厂(金岭)、招远县工艺五金厂(招城)、山东省招远拔丝制钉厂(大户陈家)、招远县五金厂(道头)、招远县第二五金厂(东庄)、招远县光明钢窗厂(招城)、招远县毕郭建材厂、大秦家农机修造厂、齐山农机修造厂、招远县五金造锁总厂宋家分厂、齐山铸造厂、招远县纺织器材厂,全部职工990人,固定资产原值314万元,工业总产值745万元,利税总额62.4万元。主要产品有玛钢铸件、铁丝、铁刺线、锯条、金属门窗、插销、锁、铸铁锅、刀剪、纺织器材等。
    1949~1985年招远县乡镇办以上分行业工业总产值抽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