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编 教 育
第一章 县学与私塾 第一节 学宫、书院 招远县学宫是明清时期县内最高学府,也称儒学、官学或县学。因设于文庙内,又称庙学或学庙。 学宫学生称童生、生员(生员也称“秀才”或“相公”),分三等:一等廪生,二等增生,三等附生。明洪武时,统一确定府、州、县生员学额,招远县学宫学额为廪 生20员,增生20员,附生岁科两试各取12员,武生岁试取12员。 学宫内设掌教(主讲)3人、分教2人,学署训导亦常训导诸生,有的知县也常去学宫视察。 学宫生员平日有月课(即月考)、季考,最主要的是岁、科两试。清时岁试由省学政主持,以六等试诸生优劣。一等前列者,视廪生缺额,按名次充补,然后再补增生。一二等者县府赏给花红纸笔,三等如常,四等挞责,五等则廪生、增生递降一等,附生则降为青衣,六等黜革。科试是选拔参加科举的生员,由学政主持,也分六等,但一般只置三等:一二等为科举生员,可以参加乡试,中试即为举人。 1871年(清同治十年),知县赵敏功在城北门里以东创建罗峰书院,延聘名师,召集有志有识之士,钻研学问,以适应科举之需。采用个别钻研、相互问答、集众讲解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以研究儒家经籍为主,间议时政。清末废科举,罗峰书院改为高等小学堂,并附设师范传习所,培训师资。 第二节 私 塾 明清两代,私塾为民间主要学所,除对儿童进行启蒙教育外,兼为科举做准备和补习。清末,县内私塾有塾师自设的学馆,富豪之家设立的家塾,以祠堂、庙宇的地租收入或捐款举办的义塾(亦称义学),更多的是联户、一村或数村自筹经费开办的书塾。 私塾以尊孔读经为宗旨,墨守陈规、师道尊严、体罚学生现象严重。学生年龄不一,程度各异,每个私塾一般只有1个教师,实行大复式教学,采用注入式教法,无学制规定,无一定教学计划和具体要求。课程设置大致有两类:启蒙课本,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日用杂志》等;为科举考试作准备的课程,有“四书”、“五经”等。此外,有的还选读《女儿经》、《孝经》、《幼学琼林》、《千家诗》、《古文观止》、《唐诗合解》等。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在城内设劝学所,倡办学堂。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县令贾景德上书省府,呈请在县内创办城乡各项小学堂,并制定《招远县开办城乡四十八社各项小学堂章程》。要求200户以上的村庄必须设学堂1所,小村可数村联合设立或就近附入大村就学。有条件者可设两等小学堂(即初、高等)或农工商学堂。贫寒子弟不能入全日学堂者,可入半日学堂。官立初等小学堂不收学费。 私塾历史悠久,影响颇深,民国初期,乡村私塾仍比比皆是。1915年5月,省教育厅李视学视察招远县教育状况报告中指出:“惟该县风气闭塞,小学虽一百七十余处,私塾尚有六百余处之多,故各学校学童不甚发达,而私塾改良者绝少,应亟设法整顿”。1 0月,全县私塾仍有470余处。为此,省教育厅发布指令,要求胶东道转饬招远县解散有关私塾。1919年4月,全县尚有私塾400余处。抗日战争胜利后,私塾逐渐消亡。
附 科 举 科举制度,是封建社会国家按一定科目举行统一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也叫开科取仕。清朝,读书人参加科举考试之前,必须参加童试。招远县童试每年1次,在学宫或试院内举行,由知县主持,中者称童生,始得参加府试。府试每两年举行1次,录取者称生员(秀才),也叫进学。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三级,即乡试、会试、殿试。乡试在省城举行,它是进入仕途即科举选官的第一级,3年1次,由于秋季举行,又称秋闱,中者称举人。会试于乡试后次年春在京城礼部举行,又称春闱,中者称贡士。殿试是皇帝主持的考试,中者统称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一甲中的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清朝,各县秀才有定额,招远县每年为12名。据不完全统计,1406(明永乐四年)~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全县中举者70人,中武举者19人。招远县明清两代共考取进士14人,武进士6人。
第二章 普通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 1930年,在招城东门里创办1所幼稚园,有幼儿49名,多为国民党县政府机关人员子女。1952年,县人民政府在招城创办机关幼儿园,招收县直机关子女22名。1958年,全县突击办起622所队办幼儿园,入园幼儿30684人,占幼儿总数90%以上。1960年,国民经济困难,幼儿园大部分解散。到1966年,恢复和发展到104处,入园幼儿3709人。1977年,全县幼儿园497处,入园幼儿20351人,教养员603人。大部分农忙开学,农闲解散。1979年,全县试办示范性正规化幼儿园,县、社、村建立幼儿教育机构。县教师进修学校和公社教师辅导站负责对全县骨干教养员进行轮训。1983年,全县示范性幼儿园54处。大诸流、九曲蒋家村幼儿园受到省、市政府表彰。1984年,全县建立19个“十配套”园所。1985年,全县幼儿园642处(其中示范性幼儿园94处),入园幼儿25327人,教养员847人。 清末及民国时期,幼儿只能靠家长进行一些简单而不系统的语言、礼节、道德等方面训练。建国后,开始对幼儿进行语言、数字、音乐等方面训练。1983年,全县开始使用教育部编发的幼儿教材。一般幼儿园都配齐桌凳、教具、乐器、玩具。教养员经过逐级培训,基本上能根据《幼儿园教育纲要》和幼儿教材要求通过游戏、体育活动、上课观察、劳动、娱乐和日常生活等方式,对幼儿进行教育,使幼儿的智力、才能和个性得到发展。 第二节 小学教育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废科举,兴学堂,罗峰书院改为高等小学堂。1909年(宣统元年),全县有新学堂164处,学生2793人。1917年,增至251处,学生8113人,入学率29%。1923年,全县相继增设横掌院、道头、罗山庙、白石庵、杜家等高小。初级小学也发展较快。1931年,全县小学增至386处,其中高小10处,初小376处,在校学生13347人,入学率41%。1919—1936年,招城、欧家夼、辛庄、古宅、山里陈家先后创办女子小学,招城增设县立模范小学(又称第二高小),兴福寺、前孙家、竹林寺、圣水庵、石棚、城子等区立高小和柳家私立高小先后建立,祁格庄、辛庄、栾家河等初级小学设立高级班。1936年,全县办起20所短期小学,多设在无学校的偏僻山村,招收10~16岁失学儿童免费入学。1939年,日军侵占招城,大部分小学停办。 1940年秋,县抗日民主政府在徐家村创办公费鲁迅小学,在东沟子村创办模范小学,均招收抗日家属和贫苦农民子女入学。1942年,招远县抗日民主政府在城子村创办抗属子弟小学。1945年上半年,在夏甸、道头一带大办庄户学校,于田间、地头学习,划片包干,包教包学。 日伪占领区,日伪政权先后在招城、道头、夏甸、蚕庄等地办起完全小学,学生428人。初等小学72处,学生3033人。代用小学12处,学生356人。其中县立兴亚街小学(完小)、县立文庙街小学(完小)、县立女子小学等,由日伪政权直接拨给经费;道头镇小学(完小)、区立模范中心小学等,由日伪政权拨给部分经费。1945年8月,日军投降,敌占区小学由两县政府接管。 1945年下半年,招北县政府在罗山庙创办北海烈军属子弟工读学校,招收抗日军政人员及烈士的子女、妻子和部分孤儿共100余人,实行半工半读,自给自足。 1947年9月,国民党军队侵占招城,全县学校停课。11月初,国民党军队败退,学校陆续复课。1949年,全县共有小学398处,其中完小48处,初小350处,在校学生29246人,入学率52.3%。 1949年,由于台风袭击,灾荒严重,教育事业受到影响。1952年经济形势好转,教育事业得到恢复和发展。全县有小学603处,学生50786人,分别比1950年增加217处和26059人。 1958年,全县小学学生猛增到63436人,比1957年增加13756人,入学率达91%。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有229处公办小学初级班转为民办,在校学生比1960年减少16692人。 1964一1965年,由于国民经济调整和贯彻执行“两条腿走路”(公办和民办)教育方针,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全日制和半工半读),全县小学发展至665处,学生68842人,入学率达93.1%。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一片混乱。1968年12月,小学下放到大队办,公办教师均回原籍,改挣工分,积极性受挫。1969~1976年,全县大办联村中学,大队办7年一贯制,挤占了小学校舍、设备,小学教育质量严重下降。1974年冬,全县小学退学学生近5000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6%。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小学教育走向正轨。1985年,全县有小学637处,学生55651人,入学率为99.6%,毕业率为97.7%,初等教育普及率为99.9%。语文科成绩优秀率为66.3%,数学科优秀率为88.5%,语文、数学均达到优秀标准的占61.3%。
附 招远县实验小学简介
位于丁家庄子村东北。1983年8月,丁家庄子小学改为招远县实验小学,有教学班12个,学生756名,教职工32名,其中中师程度的29名。固定资产原值6.4万元,校舍60间,设有音乐、阅览室和仪器较全的实验室。该校在坚持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方面,不断进行探索。他们的“培养学生读懂文章”的教学经验,曾在烟台市教学研究会上交流推广。教师们先后在教育刊物上发表和有关会议上交流文章达30多篇。获县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教师7人,其中于占玲获1984年山东省优秀教师园丁奖。学校被省评为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校学生成绩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90%以上,被县委和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1985年,学校被评为市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获共青团烟台市委、烟台市教育局奖给的锦旗各1面,六年级第二小队被评为省先进小队。在共青团中央倡导的全国万名“创造杯”活动中,实验小学夺得3个“创造杯”。 第三节 中学教育 1924年,县立初级中学成立。1939年2月,日伪军侵占招城,学校停办。1941年春,胶东公学在招远设北海分班。1942年8月,西海专署在程家洼村创建招栖莱联中,招收初中、师范各1个班,学生100名。师生按军事编制,校设大队,班设小队和小组。为支援抗战,有些学生随时参军参政。1944年7月,该校与西海中学合并,改称西海联立中学。 1951年8月,县立民办初级中学成立。翌年7月改为省立招远第一中学。同年,在毕郭村南创建省立招远第二中学。1956年7月招远一中设高中部,成为全县第一所完全中学。翌年,在杜家村西创建省立招远第三中学。1958年下半年,招远二中设高中部,在道头、夏甸、辛庄分别创建第四、五、六中学。1960年下半年,招远三中设高中部,于新村、蚕庄、玲珑沟上、年头宋家、南院庄、周家庄子分别创办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中学。1962年,由于经济困难,部分公办学校转民办,一些公社办起民办中学。1964年,全县有民办中学18处,1966年春陆续停办。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中学停止招生,搞所谓“停课闹革命”,学校处于混乱状态。1968年下半年,在中村、大吴家村、宅科村,分别成立第十三、十五、十六中学。1969年,招远第十四中学在大秦家成立,各中学始恢复招生,中学管理体制也下放到人民公社,提出“小学不出村,初中不出片,高中不出社”的办学口号。1976年提出“普及初中,发展高中”办学,推行7年一贯制和9年一贯制,中学教育盲目发展。1977年,初中148处,小学附设初中班76处。1979年,进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提出“调整高中,整顿初中,加强小学,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联中调整为109处,还将6处高中改为公办初中。1985年,全县有高中7处,在校学生5598人。初中73处,在校学生25011人。
 第四节 教学工作 学制与课程设置 根据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颁布的“癸卯学制”,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高等小学堂4年。设修身、经书、历史、地理、体操、图画等课程。1912年,初等教育学制7年,按四、三分段,7岁入学。1922年后,初等教育学制改为6年,按四、二分段。1924年,招远县立初级中学成立,学制3年。初中设党义、国文、代数、几何、英文、化学、物理、动物、植物、生理卫生、音乐、体操、地理、历史等课程。高等小学设公民、国文、算术、理科、地理、历史、卫生、音乐、体操、手工,部分学校设英语。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敌占区小学实行四、二分段制。课程设置不统一,有清末用的《百家姓》、《干字文》等,也有民国时期的国文、修身、日用杂志等。 解放区小学亦为四、二分段,使用国防课本,设语文、算术、政治(时事)、体育、美术、音乐等课程。1942年,招栖莱联中课程设置:中学班有政治、语文、数学、近代史、音乐、美术、军体,师范班增设教育学概论。 建国后,初等教育仍实行四、二分段,初高中学制均为3年。小学课程设语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体育、音乐、图画、手工劳动等。中学设语文、数学、外语(开始学英语,不久改学俄语)、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生理卫生、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 “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实行5年一贯制。课程设语文、数学、常识、政治、革命文艺、体育、劳动等。初高中学制均改为2年。课程改政治为毛泽东思想教育课,改物理化学为工业基础知识,改生物课为农业基础知识。学制和课程的变动,加之“开门办学”,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1978~1979年,全县初中分两批改2年制为3年制。1982年高中改2年制为3年制。1983—1984年,小学分两批改5年制为6年制,恢复四、二分段制。1985年,中学课程设政治、语文、英语、历史、地理、代数、几何、物理、化学、生物、生理卫生、音乐、美术、体育、劳动等。小学课程设语文、数学、政治、常识、历史、地理、音乐、图画、体育等。 教学 民国时期,中小学课堂教学基本沿用传统注入式教法。考试分月考、期中考和期末考,期末(或学年)考试成绩张榜公布,名列前茅者在名字上点红点,以资鼓励;成绩列后的画红钩,以示批评。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学校按照“在做中教,在做中学,教学做合一”的原则,采取教师讲解,启发引导,学生互教互学等形式进行教学。 建国后,课堂教学成为传授知识的基本形式和学校的中心工作。1953年,学习苏联经验,中小学教师按照“组织教学、检查复习、讲授新课、巩固练习、布置作业”5个环节组织课堂教学。成绩考查采用5级记分法。1958年,师生大办工厂、农场,参加大炼钢铁和助农劳动,打乱了正常教学工作。1960年,全县师生制作教具8472件,总结教学方法128套,对改革课堂教学起了一定促进作用。1962年,在全县推广北关小学低年级识字、默字教学经验——“识字过筛法”和高年级作文、算术等教学经验。翌年,中小学普遍进行“少而精启发式”、“精讲多练”教学实验。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以“阶级斗争”为主课,以社会为课堂,“开门办学”,“拜工农兵为师”,狠批“智育第一”,教材和课堂教学被否定,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1977年,恢复招生考试制度,中小学重视课堂教学,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课堂教学多用“注入式”、“满堂灌”的方法,多讲多练,题海战术,加班加点,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较严重。1980年,实行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排队,习题筛选,以精取胜等讲练方法,搞好单元过关、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教学质量有所提高。1983年,提倡学为主体,教为主导,抓好“双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培养能力,发展智力。1984年开始“引导自学法”、“六课型单元教学法”等实验。中小学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学生开展课外阅读、课外科技活动、课外实验、观察、社会调查等。 教学研究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假期组织教师集训,研究教材教法,交流教学经验。中心小学校长定期组织教师研究教学工作。招远县政府于1948年冬成立教育研究会,指导教师进行启发式、复式教学。 1956年,教育局成立教研室,负责指导全县小学的教学工作,聘请骨干教师做义务教研员。完小以学校,初小以学区为单位成立年级教研组,定期举行观摩,学习教育理论和教学经验。中学各科教师成立教研组,组织公开教学,研究疑难,制定教学和复习计划等。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教学研究工作得到恢复和加强。教研室领导健全,教研员基本配齐。1978年,各公社先后成立辅导站,辅导中小学教学工作。高中、联中以校为单位,成立学科教研组,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实验。 1980年,县教研室重点抓了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实验:小学单元过关、列方程解应用题,语文阅读教学、作文程序教学,中学数学多题型教学、引导自学法、理化概念教学、边讲边练边实验,英语“视听说领先、读写及时跟上”,政治课理论联系实际,史地课自学指导,数学复习课“借题发挥”等。 1983年后,中小学着力研究以学为主体,教为主导,在抓好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的同时,培养能力,发展智力,自学为主。“满堂灌”、“题海战术”等倾向初步得到纠正,教育质量明显提高。1984年,教研室有正副主任各1人,高中教研员7人,初中教研员4人,小学教研员3人,职业教研员1人,工作人员4人。
 附 招远县第一中学简介 1951年8月,县立民办初级中学成立。翌年7月,改为省立招远第一中学。1955年冬,学校迁至城西北新建校舍。1956年设高中部,为全县第一所完全中学。1969年,改为“城关五七红校”。1975年12月,改为“招远五七大学”。1978年,复称“招远县第一中学”,定为地、县重点中学。1982年,被县委和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学校”。1985年,全校有教职工108人,在校学生3个年级18个班886人。 招远一中建校至1966年,共招收初中学生17级50余个班近3000人。1956—1965年,共招收高中学生10级23个班1000余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主要为县、社举办各种类型专业班。1978~1985年,共招收高中学生9级54个班2700余人,升入大中专1336名,占入考人数的70.5%,名列全市前茅。1985年,308名毕业生考入大中专290名,录取率94.16%,居全市第一,先后有8个省市42个县120多个单位前来学习考察。招远一中在抓智育的同时,还注重德育、体育等教育。八三级五班学生迟雷、李志平舍身抢救落水儿童,团县委授予迟雷“模范共青团员”称号,中共招远县委宣传部发出通知,号召全县人民向迟雷同学学习。在历届全县中学生运动会上,该校多次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学校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达标活动。1983年,八二级学生达标率为96%。 1983年,数学教师范兴顺,成为全国自学成材典型。教师王九如被评为山东省模范教师,另有16名教师获县科技成果奖。1984年,教师李宝敬被评为全国模范班主任。1985年,教导主任徐克志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教师。教师们撰写的《我们是怎样组织政治课单元教学的》、《招远一中政治课单元教学材料》、《在等高线上分布图怎样识别地表形态》、《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教学中的几个问题》、《讲清化学概念的几点做法》等论文先后在烟台地区《教学研究》和《烟台教育》等刊物上发表,并在全区推广。 1980年,学校建1幢1200平方米的办公楼。1983年,建2252平方米的教学实验楼1幢。到1985年,学校有打字机2台,速印机1台,黑白和彩色电视机各1台,载重汽车1辆,图书1.6万册,教室60间,宿舍160间,固定资产原值59万元。
第三章 特殊教育 1959年,招远工读师范学校附设聋哑班,有学生14名,来自招远、黄县、莱阳等地。专职教师2名,保育员1名。1961年,工读师范停办,聋哑班解散。1973年10月,招远县聋哑学校建成招生。1985年,在校学生6个班80人,教职工29人。 聋哑学校的教师,由教育局从普通中小学教师中调配,经费由教育局拨予,学生自带粮票,集体食宿,每人每月助学金2元。建校至1985年,共招收适龄聋哑儿童168名。学制9年,前8年学习文化知识,最后1年学习技工。开设政治、语文、数学、体育、常识等课程,采用全国统编聋哑课本,教师运用口语、手指语、手势语和直观相结合的面授方法教学。技工开设木工、缝纫,并对外加工。1985年,勤工俭学收入3000元。 已毕业的59名学生基本都能自谋生活,大都安排在县、乡、村福利工厂工作。
第四章 专业职业教育 第一节 师范学校 招远师范 1941年2月在毕郭村创办,校长由县长兼任,学生80名,教员6名,学制1年,课程设新民主主义论、社会科学概论、中国现代革命史、抗战教育、抗战文选、教学法、数学、自然科学、史地常识、乐理等。 1942年2月,改为教师训练班,1943年2月解散。 1959年夏,创立山东省招远师范,招收3年制中师2个班,借住招远工读师范校舍。1960年10月迁址新校(今十六中处),在校学生6个班,其中,中师3年制2个班,中速师1年制4个班。1963年停办。 1977年下半年,创办招远师范,附设于招远一中。1981年迁至教师进修学校,学制2年,教师11名,学生88名。经费由省拨款,毕业生分配在县内中小学任教。1982年停办。 招莱联立师范 1944年8月,招远县抗日民主政府于西城子创办,先后迁址姜家、南邢家和南泊子。教师10余人,职员6人,学生100余人,学制1年。设国语、数学、史地、政治、音乐、体育、教育学、心理学及生理卫生等课程。学生生活费由抗日民主政府供给。1945年5月,学生大部分参军参政。 莱阳专区第九速成师范 1952年3月创办,附设招远县立民办初级中学内,后迁至大刘家、后夼。课程有:语文、算术、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博物知识、音乐、美术、体育等,学制1年。共招收黄县、掖县、招远的高小毕业生200人。1953年10月停办。 招远工读师范 1959年3月,在县城西北瓦里村建校,不久,迁至新校(一中校后)。主要招收完小毕业生,学制1年。1960年,在校学生6个班。1961年停办。
附 伪招远师范 1944年春,日伪县政府在招城南门里成立招远师范,学生40余人,多为日伪占领下的招城一带高小毕业生,教师5人。课程有国文、算术、教育学、植物学、英语、日语等,学制2年。经费由日伪政府拨给。1945年5月停办。
第二节 农业学校 农业中学 第一农中 1982年8月,由原招远七中改办有6个班289人,教师22人。 第二农中 1983年9月,由原招远十中改办。有4个班150人,教师22人。1985年改为招远县幼儿师范。 第三农中 1983年9月,由原招远十一中改办。有6个班228人,教师14人。1985年11月改为招远县企业管理学校。 第四农中 1983年9月,由原招远十二中改办。1985年底并入县企业管理学校。 第五农中 1983年9月,由原招远十五中改办。有5个班211人,教师15人。1985年11月改为招远县财会学校。 东庄乡农业中学 1983年8月,由青龙公社创办,校址在曹家洼。有学生32人,教师3人。 农业技术中学 第一农技中 1982年7月,由原招远六中改办。1985年有8个班400人,教师37人,设农机和电工专业。 第二农技中 1982年招远十四中改为农业中学。1983年11月改为招远县第二农技中学,1984年8月命名为招远县建筑技术中学,校址在大秦家村东。1985年有7个班350人,教师38人。 第三农技中 1983年8月,由原招远八中改办。1985年有6个班290人,教师23人,设果林专业。 招远农业学校 1958年7月,创办于盖岭农场,称招远农业大学,1960年改称招远县农业学校。学制2年,分初、高级班,有学生200余人。设农业、果林、财会、兽医4个专业。经费由县财政拨给。1960年7月,改为农中教师培训班。1961年因经济困难撤销。1965年8月复校。“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再次停办,后来改为干训班1982年,有专任教师3人,兼职教师11人,工作人员13人,主要是举办短期训练班,为农村培训干部和技术员。 农业机械化学校 1973年建于夏甸。1976年1月,改为招远“五七”大学夏甸分校,后改为农机训练班。1983年迁至招城县人民医院南。1984年改为招远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有专业教师4名。从建校至1985年,长班(1年)短班(3~6个月)共培训农机人员7331名。 第三节 林业学校 1964年7月创办于国营罗山林场,招收初中毕业生40余名,学制3年,半工半读,设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分别由县文教科、林业科调配。文化课以高中课程为主要内容,专业课主要有果林学、果树栽培管理学等。“文化大革命”期间停办。 第四节 粮食学校 1982年3月,于县粮食局内创办,后迁至招城河东岸。1982年招收学员30名,学制1年,其中补习初中文化课9个月,业务培训3个月。 1983年改为短训班。1984年,招收学员24人,学制1年,教师大都为兼职。 第五节 建筑学校 1965年创办于县城东关。有文化、专业教师各1名,招收初中毕业生1个班52人,学制3年,半工半读。课程主要有政治、数学、物理、识图、工程力学等。1968年底停办。 第六节 商业学校 1982年3月,由县商业局创办,校址在商业局大院内。有专任教师6人,兼职教师13人。1983年6月,招收商业会计大专班1个,学员18人,学制3年,课程21门。1984年10月,从商业职工中招收文科班1个,学员30人,学制1年,学习高中文科班课程。同时,每年还举办短训班10期左右,每期有学员约百人。1985年8月,举办中专班1个,学员34人,学制2年。 第七节 “五七”大学 1975年12月由城关“五七”红校改办,设夏甸分校。县里成立领导小组,校设党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1977年学校归教育局领导,校设办公室、教革处、政工处、总务处。有教师23名,校办工厂1个,学农基地13亩。1978年并入盖岭农场。 建校两年来,先后开设过师训班、农业畜牧专业班、机械专业班等。共举办长班(1年)5个,培训202人;短班23个,培训1583人,经费一般由受培训单位支付。 第八节 卫生学校 1958年创办,1962年停办,1965年复校招收中医班学员30名。“文化大革命”期间又停办,1982年8月又恢复。至1983年5月,举办乡村医生培训班2期,学员88名。1984年,命名为招远县卫生职工学校,有专职教师5人,兼职教师8人,职工16人。招收护士班1个49人,学制2年。1985年,又招收护士班1个50人,学制3年。 第九节 教师进修学校 1978年建于招城,有教学楼、办公宿舍楼各1幢,建筑面积2448平方米。到1983年,培训中学英语教师10期245人,占全县英语教师总数的91.4%;举办中小学教材教法培训班125期,先后培训高中教师6618人次。1983年4月24日,全国中小学教材教法进修交流现场会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召开,会后有56批省市县参观团来校考察访问。 1979—1985年,有1547名中学教师进行中师函授,举办初中教师学历达标补习班23期,培训1086人。1985年,该校有教职员工44名,其中教师23人,被晋升为讲师的12人。 第十节 技工学校 1985年9月成立,校址暂设招城西山敬老院,有文化教师7人,专业课教师6人,职员5人。设烹饪、瓦工、黄金综采3个专业班,学生104名。烹饪专业学制2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其余两个专业学制均为3年,招收初中毕业生。文化课使用省劳动人事局统一编写的教材。学生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
第五章 成人教育 第一节 农民教育 1915年6月,县讲演所在城内成立,有讲演员11名,巡回乡间,宣传农民识字、学文化的好处。1929年,县区分别成立识字宣传委员会,开展扫除文盲工作。1930年11月,县民众教育馆成立,下设事务部、图书部、健康部,1938年解散。此间,因农民缺衣少食,无力读书求知,民众教育实为空谈。 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各村成立文教委员会,创办农民夜校和妇女识字班,小学教师兼教员,学习时事政治、文化、革命歌曲等。对有孩子的妇女成立联户炕头组,由小学生上门包教。1942年,全县有农民夜校81处,妇女识字班183个。1944年,利用夜校,开始推广汉语拼音。抗战胜利后,部分村庄成立了高级民校。1947年,民校教育以拥军支前为主,文化学习为副。1949年,全县有民校459处,学员13808人;妇女识字班287个,学员5647人;青年夜校77处,学员1774人。 1950年1月,县人民政府召开冬学工作会议,各村相继恢复和健全文教委员会。全县有冬学476处,民师918名,参加学习39450人。1952年10月,举办民师速成识字法班,培训民师610名。冬,民校普遍推广速成识字法,全县有7.6万人参加学习。1958年,全县农民有64956人参加扫除文盲学习,27732人脱盲。1960年因经济困难,农民业余教育基本停顿。1965年,全县有7447人参加扫除文盲学习,2562人扫盲毕业;业余小学学员12348人,毕业1938人;业余初中学员19644人,857人毕业;业余高中学员576人,业余初级技术学员3649人,业余中等技术学员572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民业余教育停办,农民出现复盲现象。1973年后,农村大办政治文化夜校,以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为主。1975年,贯彻省、地业余教育会议精神,开展扫除文盲突击活动。至1976年5月,全县有9个公社、428个大队成为无文盲社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社、队大力创办各级各类业余学校。1980年,中央农业广播学校招远分校在盖岭农场成立,招收学员1330人,传授农业化学、植物学、土壤肥料、遗传育种等知识。1983年,大秦家公社创办了全县第一所农村干部培训学校,学员47名,开设政治理论、基础文化、经营管理和农业技术等课程,学习时间4个月。中共招远县委在全县推广了他们的经验。1984年,经烟台市教育局验收,招远县成为无文盲县。1978~1985年,全县共举办农技、农机、饲养、果林、水利、艺品及干部培训班1350多个,有4万多人次参加学习。 第二节 干部教育 1950年4月,成立机关干部业余学校,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学习文化。1953年,设速成识字班1个28人,初小班2个54人,高小班2个57人。每周学习5个晚上,每晚2小时。1959年,有教师4人。翌年,教师达到10人,学制1年,学员有离职初中班50人,业余初中语文班110人、数学班50人、物理班30人,业余普通高中班80人、高中数学班50人。每科考试合格发给结业证书。“文化大革命”中,学校停办。1981年7月恢复,设校长1人,教职员7人。有汉语言文学辅导班1个60人,电大班5个386人,高中数学班2个130人,高中外语班2个80人。还举办3期干部写作短期训练班,培训文书、秘书100人,短期外语班培训28人,短期高中数学班培训32人。为帮助干部补习文化,升学深造,中共招远县委于1982年委托教师进修学校办干部文化补习班,补习初、高中知识,时间1年。至1983年共办两期,2个班52人。 第三节 职工教育 电视大学 1979年2月,在招远一中成立电大工作站,1981年迁至十六中,1984年11月,定为局级事业单位,设副站长2人,工作人员6人。招生对象为在职职工。1979~1984年,招收机械工艺学员6人,机械专业学员46人,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员24人,企业管理专业学员26人,党政干部管理基础专业学员32人,学制均为3年;商业会计专业15人,学制2年;数、理、化、英语单科和语文全科学员共265人。至1985年,全县电大学生有61人毕业,251人次单科合格。 高校代培 1980年冬,县黄金局从高考落榜学生中择优招收93人,分别送往昆明、青岛工学院学习地质、采矿、选矿等专业,时间2年。1984年8月,县冶炼厂从社会青年和在职职工中选拔90人,送往沈阳学习1年。同年10月黄金局又从高考落榜学生和社会青年中招收101人,分别送往武汉地质学院、昆明工学院、江西冶金学院等学习2年,毕业后均回培养单位工作。 文化补习 1982年,招远县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职工文化教育。1982~1984年,对6660名职工进行了初中文化补习,占职工应补课人数的83%。1983一1984年,办高中文化班10个,学员400余人;一二级工进行技术补课的达7000余人,有4900余人初步达到三级工技术水平。 自学考试 1984年下半年,招远实行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与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开考了汉语言文学、法律、英语、会计、政治教育、党政干部基础、农业经济管理7个专业科,参试440科次,及格215科次,及格率为48.86%。至1985年,全县共有902人次获取单科合格证。
第六章 教 师 第一节 队 伍 清末,县学、书院的教师多延聘有名望的进士、举人,私塾教师由学董或家长选聘落第的秀才。民国时期,教师仍为招聘制。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教师多由政府调派,少数由村政府自行选聘。1948年2月,全县教育停办,教师回乡务农。11月,学校复课,共有529名教师恢复教学工作。 1950年2月,县教育科组织全县教师及部分知识分子753人,在冷家庄子村东广场考试。之后,对原有教师进行鉴评,辞退不合格者,从测试知识分子中择优录用一批新教师。各校教师由教育科统一调派。 1963年,全县小学教师1965名,其中民办教师610名。1969年,中学教育盲目发展,大批小学教师升为联中和高中教师,师资奇缺,大量补充民办教师。到1978年,全县中小学共有教职工5713人,其中高中958人,初中1995人,小学2750人,哑校10人。1970—1985年,全县民办教师转为公办547人。1981年精简民办教师329名。1985年,全县中小学共有教职工5042人,其中高中547人,初中1895人,小学2576人,哑校24人。 第二节 待 遇 政治待遇 清代,塾师与办塾人为雇佣关系。废私塾兴学堂后,教员多由校长或办学者聘用,生活不稳定,政治地位低下。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教师参加政治活动和对敌斗争。部分教师带头参军参政,有的被吸收入党,有的被提拔为领导干部。 建国后,废除教师聘任制,教师被列为国家干部,普遍受到社会尊重。1951年,评选县级模范教师22名,优良教师40名,县政府为他们颁发了奖状和奖章。1955年,全县评出12名县级优秀教师,其中有3名出席了山东省优秀教师代表会议。1960年春,县政府召开文教战线群英会,表彰一批先进教师。5月,有4名教职工出席省文教群英会。 1958年反右派斗争中,全县有92名教职工被错划为右派分子。“文化大革命”开始,大部分教师遭受审查、批斗,被斥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臭老九”,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县政府对错划的右派分子全部平反,工作妥善安排。“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冤假错案得到纠正。1979~1983年,全县教师中有222人入党,174人提升为教育界各级领导干部。1985年,全县广泛开展“尊师重教”活动。第一个教师节期间,各乡镇均为教师挂了“教师光荣”门牌。评选出县级优秀教师558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15个;市级优秀教师46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5个;省级优秀教师5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1个。还向127名执教30年以上的老教师颁发了荣誉证书。 经济待遇 清初,县学宫、书院内设掌教(主讲)3人,分教2人,每人每年工食银7两2钱。清末民初,乡村塾师一般年薪80~100吊钱(相当于1个长工的收入)。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教师实行供给制,月发薪粮50-75公斤。解放战争时期,薪粮有所增加。1949年10月,省政府公布教师薪粮(小米)标准;高级教师每月75~110公斤,初级教师60~90公斤,代用教师50~60公斤。1952年,改为工资分制。全县教师平均每人为90.3分,每分约折人民币0.24元。1953年,公办教师享受公费医疗。1956年,教师实行货币工资制,按学历、教龄、工作量和能力评定级别,全县小学和中学教师平均每人每月分别为35.66元和43.55元。1960年教师工资调整,全县有272名中小学教师增加1级工资。1963年,全县又有676名中小学教师增加1级工资。1972~1981年,国家曾5次为部分工资偏低的教职工增加了工资。1985年工资改革,全县各级各类公办教师2550名,平均每人每月增加工资19.20元,比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长额高1.70元。中小学教师实行教龄津贴,5年以上者每月3元,10年以上者每月5元,15年以上者每月7元,20年以上者每月10元。 1962~1982年,民办教师除挣工分外,每月发给少量补助费。1983年,小学、初中民办教师每月补助费分别为19.50元和23.50元。年底,全县大多数公社实行民办教师工资统筹制,一般年收入为500元左右。 第三节 培 训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招远始设师范传习所,1912年改称师范讲习所。为废止私塾,推行新国民教育,师范讲习所主要向教师传授现代知识和教授新法。1925年,县立初级中学附设师范班,培训在职小学教师,除学文化课外,还增设教育概论、儿童心理学、教授法等课程。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经常举办短期教师训练班。1940~1946年,举办7期,培训640多人。 建国初期,教师文化素质较低,高小及高小以下程度的约占教师总数80%。为此,县教育科建立了星期天学习制度,负责教师的业务训练。1956年3月,县教师函授学校成立,设专职教师5人,对600余名小学教师进行初师函授。1958年,又对600余名小学教师进行中师函授。“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培训工作基本停止。1978年,县设教师进修学校,各公社设教师培训站。翌年,成立电大工作站,下设10个电大听课点,组织初高中教师“电大”进修。1979~1983年,全县师训工作本着“教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离职培训,在职自学,以老带新,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使教师过好教材教法关。与1978年相比,称职的小学教师由17.4%提高到90.6%;初中教师由17%提高到80.8%;高中、农技中教师由19%提高到68.2%。1983~1985年,全县有250名教师考入大专,709人考入中师,252名中师函授学员领取了毕业证书。教师进修学校共举办长班22期,短班14期,培训教师3112人次,为烟台市师资培训工作先进典型。
第七章 勤工俭学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学校,提倡开荒种地,自力更生。1945年创办的北海烈军属子弟工读学校,曾建过织袜厂、“土选厂”,学生半工半读,经费自给自足。 新中国成立后,继续发扬勤工俭学好传统。50年代末;招远二中勤工俭学年收入达万元以上。1958年8月,中共招远县委发出《关于大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通知》,要求中学每班用5~6亩、小学每班用2亩土地办小农场。9月,全县中小学师生投入大炼钢铁和“三秋”劳动。“文化大革命”初期,勤工俭学停止。70年代初,学校开展“学工、学农、学军”活动,实行“开门办学”,大办工厂和农场。1975年,全县校办工厂产值达45万元,收入21万元。校办农场拥有土地1730亩,林场78.8亩,果园127.2亩,粮食产量达93万公斤,生猪出栏1035头,复收粮食10多万公斤,年总收入达257.19万元。因片面强调“坚持开门办学”、“阶级斗争为主课”、“劳动为中心”等,学校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1976年后,校办农场占用的土地一律退还生产队。高中勤工俭学以办小工厂为主,小学、初中以采集、复收等为主。1980年2月,勤工俭学工作由县仪器站具体负责。1985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总收入达85万元。
第八章 教育经费及设施 第一节 经 费 清末,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田学租。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罗峰书院有学田410.7亩。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县署提取卖庙地款用于教育经费,并实行“功牌捐款”,筹集办学资金。凡捐银在10两以上者奖给七品功牌,20两以上者奖给六晶功牌,50两以上者奖给五品功牌,干两以上者由县禀请抚宪援章奏奖。不及10两者,由县酌赏匾额字款。县署将提取的卖庙地款、功牌捐款,分别发给各区殷实商户,取具连环妥保抵押,按月8厘生息,以充各区学堂经费。 民国初期,全县小学经费主要来源为旧书院款、基金生息、公产收益、私人捐助等。1930年,主要为丁银附捐、教育息金、学校收益,教育租金等,财政统收统支。翌年,经费实行预算,由县政府核发,各学校经费除县里补助外,还有庙产、庙田收入和学生交纳学费、群众捐助等。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主要靠办学单位负担,教育部门给予一定补助。解放战争时期,教育经费除办学单位负担外,县政府从征收的公粮中拨一部分。1948年,胶东行署拨给招远250万元(北海币),作为完小经费。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经费以国家拨款为主,其次是群众自筹,学生交纳学费。50年代,中学所需经费由省府直接拨给,小学教育经费由县政府拨给,民办学校由办学单位承担。每学期初小学生交纳学费1.20元,高小1.80元,初中2.00元,高中2.50元。1956年,全县教育经费支出46.9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5.22%。“文化大革命”期间,停缴学费。1969年,全县教育经费支出80.8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3.56%。70年代后期,初中以上学生交纳学费,学校全部留用。县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收入年平均为200多万元,80年代初为60多万元,均由学校留作补助经费。 1980年,全县教育经费支出327.95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7.77%。1981年全县厂矿企业从利润中提取8万元支持城镇联中、小学办学。1984年,群众集资406万元作为联中、小学修建新校舍经费。1985年,全县教育经费支出(650.3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由1978年的26.43%增至36.09%。 第二节 设 施 校舍 清末民初,利用书院、文庙等做校舍。1924年,县立初级中学建二层教学楼一幢,设4个教室及宿舍、办公室、图书室、伙房等。一般国民学校多用庙宇、祠堂或借用民房做校舍。1927年,张星村变卖庙产50亩,建“海会学校”,有教室5间。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学校因陋就简,无固定校舍。 新中国成立后,学校逐渐有专用校舍,但条件较差。1979年,国家、社队大量投资改造校舍。1981年,全县有教室16730间,其中标准房屋13771间,“黑屋子”、“危房子”2959间。至1984年,“黑屋子”、“危房子”、“土台子”全部改造,部分中小学和幼儿园新建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1985年,全县在蚕庄镇召开校舍改造现场会。蚕庄、栾家河、宋家、大吴家、辛庄等乡镇成为校舍改造“六配套”(教室、桌凳、院墙、大门、操场、厕所)先进单位。 设备 1979年,县教育局下设仪器站,负责电化教学、勤工俭学管理和仪器采购分配、管理使用及学校两室(仪器室、实验室)建设等工作。1979~1983年,全县用于购买各种教学仪器经费40.99万元。到1984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有木制课桌39035张,木制凳子28008条,仪器54676件,图书414078册,体育器材9171件,风琴86架,乐器1493件,实验室95个,仪器室96个,油印机354台,打字机7台,复印机21台,电话机50部,照相机17部,收音机374台,收录机207台,幻灯机29台,电唱机46台,扩大机48台,电风扇67台,电视机125台,书架193个,仪器柜527个,动力机20台,电动机92台,水泵69台,保险柜10个,拖拉机7辆,汽车4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