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25)
招远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招远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招远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安全运行和供水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烟台市城市供水条例》《烟台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及《关于优化提升水气暖报装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19〕25号)等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远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

招政发〔2020〕34 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招远市专利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招政办发〔2020〕10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招远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31日招远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烟台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小型水库清淤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招政办发〔2019〕14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招远市小型水库清淤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 年 10 月 29 日招远市小型水库清淤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切实加强全市小型水库清淤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招政办字〔2019〕37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招远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和招远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通知

招政办字〔2019〕18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招远市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和《招远市安全生产约谈 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中小纳税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招政办发〔2018〕26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招远市中小纳税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企业转贷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招政办发〔2018〕27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招远市企业转贷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招政办发〔2018〕12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招远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招政办字〔2017〕60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驻招有关单位:《招远市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23共 3 页 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