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审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09:23:38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由招远市审计局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招远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申请、审核、公开等规定程序,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充分发挥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做好信息发布和对外公开工作。我局通过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 41条。其中,包含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整改落实、局长办公会会议等栏目。未发布有关政策,没有重大政策需要解读,所有内容均做到了按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重新制作和发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机制。编制《招远市审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办公室专人负责工作调度、信息审核和平台维护等工作,各科室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本科室的工作动态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机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内容,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我局不涉及运用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信息情况。在局办公楼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一处,方便群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我局多次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网站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时有发生,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牵头科室与各科室之间的联系,由办公室编制《招远市审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各科室责任,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所提高。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招远市审计局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在保密原则范围内,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在原有公开本级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报告等内容的基础上,扩大到年度财务预算支出、财务决算支出以及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结果报告等。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我局没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实施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权力事项。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经统计整理,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2年,招远市审计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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