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2 00:10:39

    本年度报告由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根据所辖镇(街道、区)和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的。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十二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金都·山东招远”(www.zhaoyu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招远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招远市委、市政府办公楼,邮编:265400,电话:8240318,电子邮箱:fzb@zhaoyuan.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根据国务院和省、烟台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政府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12号文件为契机,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形式及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推动《条例》在我市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安排专门力量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选好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做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机构到位、责任到位,全市形成了上下联动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例行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及舆情收集和回应等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全面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工作,保证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高效、有序开展。研究制定了《招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及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针对社会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的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通过市长信箱、市民对话、便民问答等方式,主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进一步完善市长公开电话工作机制,成立89000民生服务平台,加强对政府热线电话工作的指导管理,规范服务流程,确保热线电话能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反馈询问,切实维护公众权益。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国务院和烟台市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动员部署各牵头部门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组织各部门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加强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信息公开,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全市45个部门和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承接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87项,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和烟台市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44项,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80项,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及财政审计信息的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10月底,已全面完成“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政府预决算的公开公示工作。同时,编制了《201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并于10月份将审计结果通过审计政务网进行了公告。

    (三)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通过政务网及市住建局信息网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标、任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具体建设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总建筑面积、计划开工、进度等情况进行公开。对近年政府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信息,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程序、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信息进行详细公示。

    (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市药监局网站全面、及时地公布食品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专项检查进展情况,重点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关切问题的治理整顿力度。对餐饮服务许可审批流程进行了公开,建立了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第二批餐饮服务“黑名单”进行公示。

    (五)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环境情况》实时发布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公示,并及时主动公开污染减排信息。

    (六)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事故批复结案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按照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公开的比例。加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

    (七)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不断加大对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的价格监管力度。

    (八)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征地过程中,严格执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按照“两公告一登记”的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在征地报批前,严格履行了土地征前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将拟征地的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内容以拟征地公告的形式告知被征地村民,在村中明显位置予以张贴公示。在土地依法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征收土地公告及时在被征地村以书面送达的形式进行告知,公告包含土地位置、地类、面积、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数额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补偿标准、数额等详细信息,并在村中明显的位置予以张贴公示。

    (九)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招生信息,对我市保送生、自主招生、享受政策照顾的特殊类型的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的信息在“招远教育信息网-招考热线”栏予以发布。同时对医疗卫生信息、重点文化工作信息、重大科技信息、供电供气企业价格调整信息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公共信息,均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围绕上级要求的公开事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的做好公开工作。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49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7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3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8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738条,财务预决算类信息113条,招标采购类信息247条,全市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26871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将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通过市长信箱、市民对话、便民问答及市长公开电话等政府热线电话,主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通过政府网站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继续发挥档案馆、图书馆在文件、档案收集管理方面的优势,强化服务和硬件建设,确保其切实承担起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职能。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共设置了信息查阅点65个,2014年全年共接待公众查阅3972人次。同时,我市还利用《今日招远》、广播、电视等媒体渠道,及时主动向市民发布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申请窗口受理、网上公开受理、电话邮件受理等多种方式,积极拓宽受理渠道,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落实专兼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答复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确保依法公开信息。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03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479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免费提供,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市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根据《条例》、上级有关文件及《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的程序要求,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2014年,我市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泄密的情况。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行政机关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试行)》和《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规定(试行)》,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并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各级各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逐步明确了信息公开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市所属事业单位信息通过金都政务网、部门网站、《今日招远》、电子屏、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善;二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公众参与度不高,群众对政府事务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政府信息浏览点击量较低,政府与公众互动少;四是监督机制有待继续加强,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市在工作中将认真加以解决,按照国家和省、烟台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丰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事务的重要途径,必须长期坚持。今后,我市将围绕政府重要政策的出台、重大事项的决策、重点工作的推进, 进一步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招投标等重点、热点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

    (二)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约束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的完善工作,提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力量,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三)加强培训考核。采取以会代训、以干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使基层工作人员通晓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强化监督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整合网站资源,完善网站功能。加强平台建设,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


附件列表
附件1:   附件:统计表.doc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