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2 00:09:43

本年度报告由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根据所辖镇(街道、区)以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共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等十一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招远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金都·山东招远”(www.zhaoyu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招远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招远市委、市政府办公楼,邮编:265400,电话:8240318,电子邮箱:fzb8240318@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招远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协调。招远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对122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全面推进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原则,切实承担起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监督、督促检查主体责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例行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及舆情收集和回应等制度建设,全面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工作,保证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招远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及专业性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特别是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做到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有效增进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全年共发布解读文件47件;开通运行全市统一服务热线电话“8938900”,24小时受理全市群众各类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及意见建议,全年受理量超过20000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丰富、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上级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招远市政府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要求各牵头部门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助力稳增长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预期引导。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财政资金”专栏按月公开财政收支简报,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公开了《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关于招远市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积极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通过市就业服务大厅和乡镇人社所服务大厅等渠道发布就业岗位信息145条,发放各类就业、创业政策明白纸5000多份。

二是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专栏,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通过报纸、电视台、办税服务大厅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大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全年累计向社会公众解答疑问、宣传政策、公开信息达330余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报刊媒体及时发布社会保险参保、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及支付、社保征缴情况以及各类社保政策信息共56条,发放社保政策明白纸20多万份。

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对2017年度22项重大设施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予以公开,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单位、批准时间、批准文号等内容。加强对招投标信息公开的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烟台市政府采购网等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布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

四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全面公开PPP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我市实施的PPP项目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实施采购、特许经营协议等信息进行公开,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39条。

(二)助力促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我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和镇街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等全部予以公开,并公布了两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清单;对全市100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最终确认继续有效82件,修改6件,废止12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依托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政府门户网站,对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以及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进行了公示。

二是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对招金集团、中矿集团、国资公司三家市管国有企业的基本信息、各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各季度企业整体运行情况、上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相关信息,均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创建招远市农业局微信公众号,集中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及时发布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使村民实时了解改革动态,反馈相关意见;严格落实耕地地力补贴政策,认真开展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和种粮大户资质核实工作,核查结果及时在镇、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助力惠民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结合扶贫领域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对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名单、财政产业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镇街和各村公开栏定期向社会公开;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每月公开城乡低保信息、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及社会救助信息。

二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招远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招远环境”进行空气质量时报,公开空气质量指数(AQI)、空气质量级别、首要污染物等信息;每月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公开全市157家重点监管排污单位名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审批意见、审批决定等进行公示。2017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环评信息280余条。

三是推进教育卫生信息公开。重点加强教育改革、教育公平、招生就业、学籍管理、国家资助政策、学前教育、教育建设项目和经费执行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透明度;及时公开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突出抓好医疗市场、消毒产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专项整治,共立案33件,罚(没)款7万余元,罚没药品器械30余箱,行政处罚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突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政策解读、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检抽验、风险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先后开展消费者权益纪念日等主题宣传活动12次,发布消费警示10期,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以保健食品、药品、成品油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0余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54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28起,行政处罚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对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热点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2017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8383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通过设置市长信箱、市民对话、便民问答等专栏,主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二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设置信息查阅点65个,确保其切实承担起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职能。2017年,全年共接待公众查阅1177人次。三是利用《今日招远》、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四是利用“招远发布”政务微博、“金都招远”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不断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提高信息覆盖率。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招远市政府严格按照《条例》和《烟台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并通过申请窗口受理、网上公开受理、电话邮件受理等多种方式,积极拓宽受理渠道,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7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件,其中主动公开137件,同意公开答复4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免费提供,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招远市政府共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没有被依法纠错案件。

九、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情况

我市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2017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回复47份,政协提案回复46份。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根据《条例》、上级有关文件及《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2017年,我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泄密的情况。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制度。制定下发了《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事业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逐步明确了信息公开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今日招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善;二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部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没有实现全面及时公开,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我市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努力开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全面改版,并加快开发政务网站群,进一步满足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提高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时效。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按照《招远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试点工作落实,定期进行督查通报。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创新信息发布形式,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

(三)加强培训考核。2018年拟在全市开展一次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使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质效。

 

    附件:2017年度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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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远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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