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上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0535-8240318,电子邮箱:zysxxgk@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健全制度保障。先后制定了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等一系列制度规范,2021年,制发《招远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
2.推进重点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落实。开设“规划计划”专栏,发布历史规划(计划)信息50条;搭建“疫情防控”专题,公开信息80余条。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印发《招远市首批“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发布涉企政策179条;全面落实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公开就业创业信息96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323条。2021年,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00余条。
3.全面加强解读回应。2021年,我市共发布解读信息135条。建立政府网站“知识库”和“回应关切”栏目,依托我市89000民生服务热线平台,做好政策咨询兜底服务,2021年,共通过网站收到网民留言1474件,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件,总数较去年减少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政策文件、统计数据等方面,均已依法依规答复。全市各级各部门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梳理细化《招远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版)。搭建“规范性文件发布平台”,实现文件精准检索,定期公开备案目录、清理结果。搭建政府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实现历年文件入库管理,利用政企通平台实现精准推送;网站所有页面均已完成移动端自适应展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政府网站方面,搭建“市政府会议”等28个专题。政务新媒体方面,对全市42个登记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开展全覆盖人工检查30余次。政府公报方面,编发《招远市人民政府公报》4期,提供PDF下载及纸质赠阅。专区建设方面,在市政务服务大厅、14个镇街开设政务公开体验区,在全市44个单位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组织保障方面,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政务公开科,配备专职人员3名,并形成全市上下联动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业务培训方面。2021年,开展6次培训,参训人数达300余人。考核评议方面,2021年,下发各类工作通知26件,工作通报7件。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连续五年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市经济发展考核指标。主动开展社会评议,邀请公众代表走进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1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5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970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6481 | ||
行政强制 | 887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76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70 | 0 | 0 | 0 | 0 | 0 | 7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70 | 0 | 0 | 0 | 0 | 0 | 7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2 | 0 | 0 | 2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解读形式单一、内容质量不高、实质性解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2.政民互动程度不高,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渠道单一,未形成常态化制度规范。
3.部分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政务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升政策解读实效。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制定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的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解读材料文字重新归纳组织,杜绝简单地复制摘抄文件内容或者制作文件精简版方式解读等问题。在政策全部图解的基础上,开展“小政微课堂”视频解读、方便手机端浏览的H5解读、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权威解读、活泼的动漫解读,还有2次新闻发布会、媒体报道等政务新闻类解读,大范围满足不同年龄段群众的习惯爱好。
二是全面扩大公众参与度。强化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功能建设,实现留言评论、征集调查、咨询投诉、智能问答等功能,依托“网上民声”“调查征集”“回应关切”等栏目,提高群众参与度。制定出台《招远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会议,组织开展了以“招携怀远、共话公开”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活动39次,参与人数达560余人;围绕群众关心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关爱老年人等方面组织部门开展线上问卷调查活动13次,共征集到意见建议990余条。
三是构建新媒体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突出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全市42个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登记备案。健全政务新媒体矩阵整体联动、协同发声机制,实现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产品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同步发布,提高权威信息的抵达率和影响力。42个政务新媒体全部整合政府网站入口、办事服务、便民查询和互动交流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掌上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招远市各级各部门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我市按照国家、省、烟台市政务公开要点,结合本地实际,编发了《招远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面,搭建“规划计划”“疫情防控”“年度重点任务”“社会保险”“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义务教育”等专题,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方面,根据各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调度各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政民互动方面,搭建“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专题,集中发布各类决策事项征集公告、草案内容、解读材料,并及时公开意见征集结果,2021年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7次,开展问卷调查13次。平台建设方面,根据《烟台市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要求,对网站功能、视觉效果进行全面优化提升,搭建政务专题28个;优化涉企政策云平台,累计公开涉企政策信息800余条;备案管理全市各类政务新媒体42个,推动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良好运行。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1.办理情况:2021年我市无省级、市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1年,市政府共承办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131件,各类建议已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100%,整体采纳率为96.2%;2021年,市政府共承办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89件,各类提案已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100%,整体采纳率为97.8%。
2.公开情况。2021年,我市依托政府网站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题进行全新升级,集中分类公开办理结果,统一发布格式,实现专题内高级检索,可通过会议编号、承办单位、标题、发文日期等便捷查询,进一步提升公众查询的便利性。我市各级各部门已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共发布信息295条。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政民互动方面:一是推进制度建设。在前期制发《招远市“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招远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形成全市扩大公众参与的整体氛围和长效机制。二是畅通互动渠道。开设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栏目,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畅通参与渠道,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2021年相关方列席9次。三是搭建沟通平台。开展“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共560余人参加,进一步密切政民关系。开通好差评短信评价方式,多种渠道收集企业群众对办理政务服务流程的意见建议;在我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的吐槽找茬窗口,进一步拉近政府和群众的距离。
行政决策公开方面:一是推进决策全流程公开。搭建“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专题,全流程公开决策启动、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等过程性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进审议过程公开。实现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公开,除了通过电视台和报纸对会议内容进行报道外,还通过政府网站专题形式对会议内容进行全面展示,每次会议均提供一图读懂对议定内容进行解读,对重要议题事项围绕决策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等进行逐项解读,并同步关联展示公众列席情况和决策结果。全年共公开14次常务会议,解读议题26个,会议全程回放2次。三是推进决策成果落地。建立“政策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将政府文件按照文件类型、主题、体裁等多维度分类,提供高级检索功能,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同时,对重要政策文件开展实质性解读,重点解读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内容,邀请部门负责人、专家、媒体等开展政策解读,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动漫、图解、音视频和政策简明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多形式解读,推动行政决策落地落实。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市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我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市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