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8 15:10:2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招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aoyu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0535-8240318。 

一、总体情况

招远市坚持依法依规、标准引领、需求导向、鼓励创新,多措并举、靶向发力,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拓展主动公开广度。制发《2023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招远市基层政务公开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优化政策解读、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制度规范,细化公众代表列席制度,全年邀请代表列席政府会议4次。2023年共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90余条,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及解读90余条,政府会议及报道140余条,行政执法、稳岗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2790余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2360余条。打造“政策金解”品牌,制作多样化解读材料25件,通过政务新媒体同步转发,扩大影响范围。办理网民留言527件,持续回应关心关切。

(二)持续提升依申请规范度。2023年,全市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11件(含上年结转6件),新收办件同比增长78.3%,主要集中在政策文件查询、土地征收、项目手续等方面,均依法依规答复,其中予以公开50件、部分公开86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56件、其他情形6件,结转下年办理11件。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三)持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能力。调整发布《招远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事项251项,厘清公开内容、时限、主体、渠道。按照“谁制作、谁认定、谁办理”原则,公文制作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标识。强化信息发布审查管理,加大错敏词监测检查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更新标注文件状态,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2件。强化烟台“政企通”平台政策录入,将132项惠企利民政策进行最小颗粒度拆解,实现精准筛选和匹配。

(四)持续打造优质公开平台。根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对发布解读、互动交流等情况进行月度检查,确保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打造“金都招远”主账号,关停注销弱运营账号21个。强化政府公报数字化建设,与移动端融合发展,按季度编发政府公报4期。建设“政务公开+商超”“政务公开+社区”等试点专区,推进专区建设全覆盖。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能力。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组织推进,每年通过常务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制定全市年度培训计划,围绕依申请公开、网站和新媒体管理等内容,开展业务培训4次;连续7年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创新提升等6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发布调查问卷,依托政府开放月等活动,收集意见建议。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3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90

行政强制

1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6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4

1

0

0

0

0

20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0

0

0

0

0

0

5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6

0

0

0

0

0

8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0

0

0

0

0

5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200

0

0

0

0

0

2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1

0

0

0

0

1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1

1

5

0

0

0

1

1

0

0

2

0

2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政务新媒体粉丝数量少、影响范围小、原创信息比例不高,不能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发布解读、政务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未形成长效机制,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渠道单一、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全方位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综合纳入监管的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运维勤勉度、用户关注度、传播影响力、长期运营能力等方面因素,从工作配合、关注量和原创比例三个维度,对各账号运维情况进行量化排名。在强化群众关注度高、传播影响力强的14个民生领域部门账号的同时,对21个粉丝数量较少、影响范围较小的弱运营账号结合实际进行关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在全市推广“看招远”手机客户端、“金都招远”微信公众号,集中人财物资源,构建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县域政务新媒体主账号,全力打造以“金都招远”为龙头,部门精品账号为支撑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整体协同、集体发声,发挥聚合效应。

二是全面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进一步梳理教育、卫生健康等7个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补充调整各领域平台发布规范、操作视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动态调整信息公开指南模版,通过月调度、月检查和自查互查相结合等方式,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指导全市67家公共企事业单位发布信息2360余条,对表现突出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表彰。进一步拓展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医疗”专区,规范医疗机构各类资质、服务信息公开,将相关制度、办事服务指南等标准化规范化设置,群众可查看医院基本情况、诊疗项目、就诊流程、诊疗服务等各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制定《2023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打造“精准公开”新路径,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功能。一是强化重点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政府工作报告、重大行政决策、扩大有效投资等专题维护,集中展示工作结果。打造“营商频道”专题,集中发布纳税、招标投标、市场监管等19个领域的政策文件,特色展示我市“五个一”活动内容及最新工作动态。围绕涉市场主体领域、重点民生领域强化公开力度,重点发布政策措施、执行进展和取得成效。二是推动政策落地落实。通过“烟台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招远涉企政策云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精准服务,搭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持续发布民生热点知识问答解读,建立全生命周期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按照“1+1”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及时宣传涉企政策,帮助企业更快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三是推动决策公开透明。改版升级“政府会议公开”专题页面,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公开解读报道,将公众参与嵌入政策措施拟定、审议、执行、评估全过程。开展以“营商环境大提升·公开邀您来评价”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组织各类活动46场,参与人数超过1700人,收到企业群众评价214条,相关意见建议37条。四是规范夯实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要素,定期对全市依申请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掌握申请主体、类型、答复规范度、复议诉讼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保障信息数据安全。五是持续拓展公开渠道。拓展线下公开渠道,创新开展“政务公开+商超”“政务公开+医疗”“政务公开+社区”等一系列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全力打造“金都招远”“招远教育”“招远文旅”等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1.办理情况。2023年,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共提出建议131件,其中市政府承办124件,包含重点建议19件,各类建议已全部答复完毕,答复满意率100%,建议采纳率96.8%;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共提出提案113件,其中市政府承办110件,包含重点提案8件,各类提案已全部答复完毕,当年办结率93.6%,答复满意率100%,建议采纳率97.2%。

2.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题,集中公开各级各部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总体情况,通过设置会议编号、承办单位、标题等要素,实现高级检索,方便公众查询。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打造“政务公开+商超”微型政策服务站。专区提供政策公开全流程服务,重点对商户办理较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小餐饮小作坊等政务服务事项以及创业就业、税收补贴等政策进行集成公开,形成政务公开微型平台,提供包括政策酝酿、决策、发布、解读、推送、兑现、申请、咨询、回应等全流程服务。群众在此可以查询我市出台的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同时可根据需要对项目进行线上或线下申报。将与其密切相关的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以及涉及准营的小餐饮小作坊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事项下沉至专区办理,让商超内商户、周围商户和企业充分享受到“就近办”“家门口办”的便利。同时,将“我要开饭店”“我要开书店”等41项事项的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服务指南进行公开公示。

二是推动政务公开向村居社区延伸。围绕基层群众需求编制形成四张清单:《村(居)小微权力清单》,针对27项村级权力事项,绘制简明易懂的流程图,详细列出廉政风险点、业务单位和联系电话;《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村级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应当在村级公开公示的43项重点领域事项;《村务公开目录》,明确44项村级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等,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强农惠农政策清单》,集中公开25项强农惠农政策依据、申请指南、补贴结果以及监督渠道等信息。重点打造三大公开平台:一是农村智慧社区信息平台,在平台开设“政务公开”模块,以“互联网+广电网络+社区服务”模式,提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涉农补贴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查询,使村民足不出户用电视遥控器“轻轻一按”就能随时获取大量政务信息和服务;二是政策查询平台,设置村级公开专区,配备资料架、宣传屏、触摸查询机等设施设备,让政府公报、重要政策文件汇编、政策解读材料等探手可得;三是农民大讲堂,建立“政策宣讲在身边”的开放式惠民政策宣讲机制,结合需求制定宣讲计划表,通过集中宣讲、座谈讨论、现场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宣讲水平。

三是打造依申请“三零”办理模式。重自查自评,推动办理答复“零误差”。建立政务公开“应知应会”清单,围绕依申请办理相关内容组织在线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以考代训”的形式,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业务知识掌握水平。重便民服务,推动群众获取“零距离”。制作《漫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在线申请填写提示》,并提供《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填写示例作为参考,方便群众对照规范填写申请获取需要的信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告知查询路径后,申请人仍无法精准找到相关信息的问题,将公开内容页生成二维码,同时为申请人提供网址、查询路径和二维码等三个路径,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获取信息。重联合会商,推动信息检索“零盲区”。在烟台市首家创新出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工作机制》,明确了应当启动联合会商机制的五种情形,并明确了联合会商的组织、讨论、决议程序,着力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2023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会商16次,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确保对申请内容检索到位、责任主体明确到位、公开属性把握到位、答复结果规范到位。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市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我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市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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