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结合2021年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0535-824031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着力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进行强化、提升、完善,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着力提升主动公开。为全面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招远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和具体要求,确保工作逐项落实到位;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策解读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2021年,我办围绕“十四五”规划、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六稳”“六保”等方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条,主要包括政策文件52条,公示公告20条,人事任免11条,年度重点任务7条,舆情回应信息14条,常态化公开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及相关议题信息131条。加强解读回应,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和效果,围绕重要政策性文件出台和群众关心关切,组织编制图解、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政策简明问答等多形式多角度解读信息98条。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为全面推进完善我市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前期制定出台《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答复规范》的基础上,2021年10月,下发《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依申请公开答复、协查、收费、案卷归档等工作进行逐一规范,提高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同比增长142.9%。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事故调查、政策文件、统计数据等方面,我办均已依法依规答复。其中予以公开5件,占比29.4%,部分公开1件,占比5.9%,无法提供9件,占比52.9%,其他情形2件,占比11.8%。我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每年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基础信息、重点领域等相关信息公开内容、时限、方式和责任科室。加强信息内容管理,2次集中部署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自查整改。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无误。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搭建规范性文件发布平台,按年度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明确标准文件有效性,实现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展示及精准检索。政府信息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方面,搭建政府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实现历年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部门政策文件入库管理,并按照主题、体裁、发文年份等进行多维度分类,利用政企通平台实现政策文件的精准推送;网站所有页面均已完成移动端自适应展示。
(四)全面优化平台建设。政府网站方面,2021年,我办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版,优化站内检索功能,实现了政策文件库、规范性文件、政府公报、建议提案办理、重点领域专题的专题内精准检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展示,搭建“市政府会议”“年度重点任务”“调查征集”等共计28个专题。政务新媒体方面,我办以每月不低于3次的频率对登记备案的42个政务新媒体,从内容原创比例、功能完善程度、信息更新是否及时等方面进行全覆盖人工检查,确保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政府公报方面,高标准编发《招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出版公报4期,提供PDF下载及纸质赠阅,并适配移动平台展示。专区建设方面,已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体验区”,并在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五)强化完善监督保障。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下设政务公开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名,监督、指导、推进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连续第五年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发展考核指标,通过周调度、月检查、季通报、半年考核的方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开展考核2次,下发各类工作通知26件,工作通报7件。业务培训方面,按照《招远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小范围针对性培训等方式开展6次培训,增强了各单位公开意识,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5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服务有效性方面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三是政民交流途径有待拓宽,水平有待提升。
(二)工作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大力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功能优化,2021年,我办完成定制查询、多维度查询、栏目内查询功能以及无障碍、适老化、手机自适应页面展示功能;建立“知识库”,方便群众自主查询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浏览舒适度、查询信息便捷度。
二是加大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起草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针对疫情防控、营商环境、“六稳”“六保”等重要政策,广泛开展多形式多角度解读,对重要政策文件开展实质性解读,重点解读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内容,提升群众认可接受程度。2021年,我办在政策文件全部实现文字解读和图解的基础上,开展2次新闻发布会解读、“小政微课堂”视频解读、方便手机端浏览的H5解读、山东工商学院副教授权威解读、活泼的动漫和漫画解读等,大范围满足群众的各类阅读需求。
三是丰富政民活动。2021年,我办组织开展了以“招携怀远、共话公开”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活动39次,参与人数达560余人,内容涵盖教育、民生、法律等政府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围绕群众关心的不动产登记、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企业岗位需求、关爱老年人等方面组织部门开展线上问卷调查活动13次,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表达权。
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将继续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工作落实,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监督、指导、推进各领域制定出台公共企事业单位工作办法,切实推进供水、供热、公共交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我办将进一步优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发布平台,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与居(村)务公开有效衔接。为健全基层公众参与机制,有序引导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将进一步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居(村)民信息公示栏、微信群、公众号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使政务公开成为进一步密切基层政民关系的重要纽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家、省、烟台市政务公开要点,编制了《招远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公开方面,全面推进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搭建“疫情防控”“社会保险”“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义务教育”等信息公开专题,推进各领域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搭建“规划计划”专题,集中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并做好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搭建“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专题,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归集展示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公布和决策后评估8步法定程序,2021年共全流程公开重大行政决策2项。搭建“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专题,集中发布各类决策事项征集公告、草案内容、解读材料,并及时公开意见征集结果,2021年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7次,开展问卷调查13次,共征集到意见建议990余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未承担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推进制度创新。在前期制发《招远市“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招远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形成全市扩大公众参与的整体氛围和长效机制。二是推进决策全流程公开。搭建“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专题,全流程公开决策制定过程性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开设意见征集栏目,集中发布各类决策事项征集公告、草案内容、解读材料,并及时公开意见征集结果。三是推进审议过程公开。积极推进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公开,除了通过电视台和报纸对会议内容进行报道外,还通过政府网站专题形式对会议内容进行全面展示,每次会议均提供一图读懂对议定内容进行解读,对重要议题事项围绕决策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等进行逐项解读,并同步关联展示公众列席情况和决策结果。全年共公开14次常务会议,解读议题26个,公众列席9次,会议全程回放2次。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政府办公室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办公室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政府办公室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招远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