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司法局201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5 22:44:13

2012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司法厅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机关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维护群众利益为目的,以建立制度完善、公开公正、职权明确、运转协调的机关运行机制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和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步。

一、领导重视,工作扎实

为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们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全局的一种自觉意识和行为。一是组织机构建全。我们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领导高度重视。我们根据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围绕建设“服务、廉洁、务实、勤政、高效”的机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小组经常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尽公,有问必答,有询必解。三是教育培训到位。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对全局司法行政干警的培训,明确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效能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干警切实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我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四是工作部署周密。为做好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我们制定下发了《2012年招远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们根据《招远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和《招远市司法局政务(办事)公开考评暂行办法》,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面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在线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全面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制度建全,管理规范

我们坚持以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制定了招远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系统地规范了局机关信息公开的行为。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制定了《招远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不履行保密义务的等情形实行责任追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和定期更新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三、下步工作

2013年,市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处理好公开和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关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