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司法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5 22:40: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招远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招远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招远市北园东路126号;邮编:265400;电话:8091706;传真:8091706)。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职能特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7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分工、人民调解工作指南、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南、“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南、法律援助工作指南 、公证业务指南、律师事务所服务指南、基层法律服务指南司法鉴定服务指南等。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以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17年,招远市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公开。备置了本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以及主动公开信息的纸制文本,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本局专门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专线,由办公室专人接听,答复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问题。统一受理如有咨询的相关问题相关科室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答复内容,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指定专人及时公开。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2018年3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