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7:09:5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司法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扩大政务参与和加强解读回应,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机关公信力,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效地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现将一年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紧紧围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市司法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法治金都”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120余条。 

二是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各项监督保障机制落实到位。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并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严格遵守“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规范信息公开操作流程,确保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三是紧紧围绕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质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020年,发布政策解读文件3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严格卡实依申请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认真履行依申请公开工作职责。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了《招远市司法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培训计划,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措施等,确保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做到有组织、有专人负责、有具体方案,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实时更新日常工作动态,及时发布权威性政府文件,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专题内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司法局财政预决算情况已按要求在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建议提案办理

2020年度,市司法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件,其中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3件,内容主要涉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普法等方面。截至12月底,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监督保障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责任制考核,以考核促规范、以规范提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分栏目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需进一步加强,公开方式方法需进一步创新。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干部队伍需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规范操作,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四是加强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创新解读方式,增强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的亲和力、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招远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