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5:15:4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招远市初山路103号,邮编:265400,电话:0535—821377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90条,主动及时公开率100%。全年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2次;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382条;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27条;环保督察信息2条;环境质量状况信息48条,其中水环境质量状况信息12条,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36条;各类环境信访信息9条;部门动态信息18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4条等。年度主动公开内容主要涵盖:全市环境监测站点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主要污染物等空气质量信息;饮用水源及地表水水质信息;环境保护执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企业环境监测;环保热点问题督办等。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应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2、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实行统一受理、法制科牵头、业务科室具体办理、负责人审签、统一送达的工作机制。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实行免费制,不存在收费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人员调整必须进行详细的工作交接,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责任到人,科室负责人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严格信息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强化工作落实,按上级要求开展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排查整改工作2次,针对发布要求和群众需求,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质量。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工作部署,不断细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提高公众查询便捷性;利用“招远环境”抖音号、“招远环境”微博号、“招远环保”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各类生态环境信息,打造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新抓手,信息发布更加精准有效。

抖音

微博

公众号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了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组织协调。按时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及时向相关科室进行传达。根据上级要求定期对我局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情况进行督察,接受上级部门、第三方及社会监督,及时掌握网站及其他平台公开的信息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避免出现死链坏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不够,且存在着信息公开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等问题。

二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即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新媒体、自媒体建设仍需加强,各种功能还未发挥最大作用。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系重大,目前我局仍存在人员不足,业务水平不高,无经费保障,重视力度不够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严格把关信息公开各环节,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在原有公开内容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各类政府公开信息,要求全局各业务口将需要公开的内容在政务公开网站上进行及时公开并更新,并由科室负责人对公开信息的质量进行把关,办公室在信息录入时再次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等进行审核,避免出现信息内容过于简单、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获取便捷性,我局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各类信息的更新进度进行跟进,并根据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对公开栏目进行调整。同时,加大对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民生环保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逐步实现信息发布的即时化和信息化。

三是加强工作人员配备,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向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中充实年轻骨干,由办公室的2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审核、跟进并进行录入操作,其他业务科室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信息的制作和对接,并通过参加上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切实推进我局承担的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特别是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民生项目进展情况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公共监管信息等方面。做好法定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安排专人负责对网站栏目更新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准确、及时,避免出现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线上办事指南与线下办件标准一致。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3件,涉及农村环境保护、雾霾天气、秸秆焚烧、石材行业发展、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等方面。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办理工作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做到三个100%。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均在政府公开网站的建议提案办理栏目进行了及时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招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 累计开展赔偿 15 起,进度在全市排名第一》 一文被《中国环境报》采用,《六五环境日| 宣传环保理念,倡导和谐共生,招远六五环境日宣传走进社区、学校》、《招远部门联动改善空气质量》、《招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招远开展风险预警排查迎战台风“烟花”》、《局长走基层 解决“难堵痛”》5篇文章在“中国环境”APP发表,将招远环保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媒体进行了宣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2021年,我局未制定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作出处理决定99件,较去年减少60件;行政处罚作出处理决定27件,较去年减少3件;本年度无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六)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2022年1月17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