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招远市初山路103号,邮编:265400,电话:0535—821377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科室单位负责制,主动公开工作实行统一受理、由机关办公室牵头、业务科室具体办理、负责人审签、统一平台发布公示。定期召开部门例会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考核评估等事项,明确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具体措施协调督促有关科室抓好落实。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44条,主动及时公开率100%。全年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2次;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243条;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16条;环境质量状况信息44条,水环境质量状况信息8条,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36条;各类环境信访信息12条;排污企业环境检测信息9条;部门动态信息7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11条等。年度主动公开内容主要涵盖:全市环境监测站点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主要污染物等空气质量信息;饮用水源及地表水水质信息;环境保护执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企业环境监测;环保热点问题督办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实行统一受理、法制科牵头、业务科室具体办理、负责人审签、统一送达的工作机制。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较去年增加5件;申请涉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图等内容。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相关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衔接到位。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明确责任人,确保各方面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同时建立科室负责人审核制度,各科室公开内容必须经科室负责人把关,确保准确无误。严格信息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坚持规范有序、便于群众参与和监督的形式进行公开。一是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办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内容。二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及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办事结果等。三是利用“招远环境”微博号、“招远环保”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各类生态环境信息,打造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新抓手。
5、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组织协调。按时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对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回顾,发现我局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不足,个别业务领域还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够规范、内容相对简单、重数量大于重质量等问题。
二是制度不够完善,长效机制不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仍然不够完善,指导具体工作缺乏详实的制度支撑。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对政务公开业务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组织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并安排专门的负责人员对公开内容和数量进行严格把关,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设立具体考核标准,通过规范和完善举措,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2年,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对贯彻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切实推进我局承担的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着力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特别是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民生项目进展情况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公共监管信息等方面。做好法定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安排专人负责对网站栏目更新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准确、及时。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涉及农村废水乱排、雾霾防治、优化检查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城区生活噪音防治、蓝天保卫战等方面。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办理工作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做到三个100%。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均在政府公开网站的建议提案办理栏目进行了及时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服务人民群众,公开方式更多元。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政务信息传播面,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群众更好地了解环保相关信息和政策。围绕群众、企业普遍关注的环保事项,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便民服务专栏,让群众查询获取政策文件更方便、办事更明白,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利用”学雷锋纪念日““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日””政府开放日“等时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专题宣讲、带领群众实地观看等方式向社会宣传生态环境系统的工作职责、项目进展、法律法规等信息,保障群众对环保政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服务企业发展,营商环境更优化。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对辖区内企业落实”一对一“走访帮扶工作机制,确保纾困解难政策措施快速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快流程再造,深化“马上就办、一次办好”工作要求,整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受理、全程服务”模式,最大化方便企业办事。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2022年,我局未制定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作出处理决定81件,较去年减少18件;行政处罚作出处理决定20件,较去年减少7件;本年度无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六)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2022年,我局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事项。2022年,我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