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7:23:3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招远市科技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为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科技局通过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基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机制建设等23条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法定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按照统一格式更新完善了我局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加大对各级科技政策信息的发布,公开烟台市及以上科技政策和申报通知9条;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明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时公开办理结果;按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等重要领域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在招远科技微信公众号上积极发布各级科技政策和各类申报通知,确保企业能够应知尽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计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了《招远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并在政务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完善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情况,畅通公开渠道,确保人员、措施、责任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依托“招远科技”微信公众号,构筑内容特色,提升内容品质,全年发布各类信息50余条,更新内容包括科技活动、最新山东省、烟台市科技政策等内容,发布主题多样、范围广,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在市科技局设置政务公开体验区,方便群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和科技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调整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工作格局,明确办公室为主管机构,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同时,加大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21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因工作不力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1年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的力度不够,在招远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的及时性还需加强,原创性信息宣传不多。

2.回应社会关切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政策解读形式还较为单一,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及时通过招远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级科技政策和各类申报通知,同时深入企业围绕政策开展针对性解释辅导,提高科技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及时总结发布我市科技工作成绩和典型经验,不断扩大科技影响力。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围绕我局制定的各类政策举措,通过引入一图读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加强政策解读,把政策宣传好、解读透,并组织企业争取各级科技优惠政策和科技计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为无偿提供。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围绕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信息公开,市科技局通过招远科技微信公众号和招远市涉企政策云平台,积极发布各级科技政策和各类申报通知,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争取惠企政策,落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2021年共获批烟台市级以上科技立项4项、烟台市级技术创新平台2家。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度,市科技局仅承办人大建议1件,截至 8月底,我局负责的该项建议办理完毕,办结率为 100%,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均已得到解决。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该项人大建议办理复文在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招远市涉企政策云平台和招远科技微信公众号,积极发布各级科技政策和各类申报通知,扩大政策宣传效应。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科技局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市科技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科技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招远市科技局

2022年1月17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