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5 23:38:51

2016年度,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招远市政府《当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招政办发〔2016〕32号)的相关要求,围绕服务招远市经济社会建设和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条例》和招远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前,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监督考评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抓落实,按照2016年度国土管理工作要点,补充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并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落实到人头;二是严格考评,按季度、年度统计通报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总结成绩、自查问题、加强督导;三是强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岗位职责,有序推进制度建设、人员培训、信息审核、信息发布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招远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的事项,我局积极采取多种渠道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征地等信息,我局还通过现场展版等方式进行公示公告,扩大知晓程度,以增进公众对国土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网上挂牌公示公告5次,在烟台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发布53宗地挂牌供应情况,在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重点对土地征收和供地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包括山东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件(批文)、征地告知书(拟征地公告)、一书四方案(1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2农用地转用方案、3耕地补充方案、4补偿安置方案、5供地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获得批准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采取报纸等多种渠道并行的方式对社会发布政务信息,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发布国家、省、市最新政策以及公众想要知晓的国土资源工作热点难点信息,并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公开、解读和答疑,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认真倾听群众需求和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涉及的主要内容为征地拆迁、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信息,我局均依法办理,按时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由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和校对,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重要信息的公开发布报主要领导同意。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文件比例还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内容的质量及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改善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力争做到规范性文件全部公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发文比例,不断增加国土资源工作透明度。

2、严格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相关会议、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做到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公开的针对性。

3、强化队伍和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增强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