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9:25:3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本报告包含总 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制度建设方面。

2021 年,住建局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程序和流程, 及时审核、发布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开展、有序进行。

2.信息发布方面。

2021 年住建局发布信息公开 369 条,其中包括行重大建设  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及重点民生信息等方面,其中所占比重较大的有保障性安居工程 28 条、住房分配17 条、市政建设 16 条、人大政协提案 37 条,主要涉及城市建设及住房分配方面,直面民生关切。为进一步做好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 工人员住房保障工作,推动“六稳 ”“六保 ”政策清单任务落实, 增强新市民住房困难群体获得感,通过意见征集广泛征求民意制定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

对《招远市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操作规程解读》、 《招远市 2021 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招远市城 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实施方案》采取了图文方式进行解读。

( 二) 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认真 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积极探索完善网上受理申请方式, 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 5 件,与上一年度持平,其中 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的政府信息 4 件,我局已全部依规告知申请人 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地址。部分公开 1 件,涉及施工相关证明文件公示方面, 已按期予以告知。我局依申请事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信 息发布来源可靠、发布及时、 回应准确。加强信息审核力度,采 用三级审核方式, 由起草人员初步审核一级、相应科室负责人审 核一级、政务公开科审核一级,三级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 范性文件由法规科统一归档、管理,并及时于政务公开网予以调 查征集和发布。安排专人进行政务公开网站的维护与信息发布、 成立专门科室对相关发布的文件进行收集归档,做到有条理、有逻辑。

(四)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各级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规定,2021 年全 面落实了政务公开内容,全年发布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16 条、保障性安居工程 28 条、住房分配 17 条、市政建设 16 条,涉及安全监管、 民生安居、城镇建设等方面,加强了群众对住建领 域 各项工作的了解,安排专人周期性更新内容并做好网站维护 。根 据上级要求于住建局 6 楼设立信息查阅点,并做好信息查阅点内容更新、维护。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的有序推  进,局长亲自部署,职能科室具体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规范 性文件整理、发布的日常工作设立了政务公开科和专职人员,主 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的监督考核制度。2021 年度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两次,与会人 数累计四人,主要围绕网站内容变更以及信息发布规范化等方面。 对照《招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细化各科室、各单位政务公开职责分工,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3.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 业 企 业

科 研 机 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

0

0

0

0

0

0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信息发布 不够及时、准确,格式发布不够规范。二是建设项目信息分类杂乱,无相应栏目对相关信息进行有效集中、归类。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制定并发布了《招 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明确了信息发 布周期与信息发布类别,致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为细致、明确。 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之前发布的格式不规范的文件予以清点、整改,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细致、准确、及时、规范,提高信息公开公信度与透明度。二是按照要求对重大建设 项目的招投标、竣工、质量监督等信息集中整理于重大建设项目专栏中,使我市重大建设项目信息查阅更加直接、高效。

下步,我局将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求真、务实,力争在 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中配合上级调动,摆正态度、积极改革、服务利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 年我局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招远市 2021 年政务公  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 求,做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围绕 强化公众参与、提升决策公开透明度、政策落地见效等方面为奋 力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做出新贡献。按照《招远市行政机 关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对《招远市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选 举操作规程》、《进一步做好新市民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一站式发布政策图解与解读。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 年我局收到建议提案 37 件,其中包括市人大建议 19 件、 政协委员提案 18 件,建议提案满意率与采纳率都达到 100%。我 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特设主题为 “心系城建,共话公开 ”开 放日活动,邀请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筑企业代表、开发 企业代表、监理企业代表等进行座谈,填写《招远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营商环境调查问卷》11 份,对与会人员所提出的建议予以积极采纳与反馈。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