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6:27:44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今年以来,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招远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年来主动公开了《招远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重点文件和《招远市重要民生商品零售价格监测报表》等与民生相关事项,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不动产公示公告、重大项目民众参与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105条。多角度对《招远市清洁能源产业专项规划(2022-2032年)》《关于促进全市一季度项目建设全面起势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进行解读,做到了覆盖面广,实效性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市长热线工单办理工作,2023年共办理完成市长热线工单171件。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接到1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较于2022年增加7件,其中信函9件,网络1件,主要涉及项目审批事项。4件因不属于本机关职能范围,已依法告知并及时进行了答复,6件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部分公开并答复。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全年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制定标准目录,修订发布了《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明确了19个一级目录和27个二级目录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和公开渠道,做到有据可依,及时公开。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针对公开项目内容严格按照时间表进行公开,做到常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做好政务公开保密性审查工作,针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保密性审查,做到公开必先审查,避免涉密信息违规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对照我局主动公开目录在市政府网站相应模块及时保质保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根据工作要求,局内专门场所设有政府信息查阅点,供群众查阅信息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5.监督保障。针对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涉及的公开事项和公开时限,及时督促各相关科室形成公开信息进行上传,加强对上传信息监督审查,对信息是否涉密、内容是否准确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知政务公开应知应会内容,通过PPT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单位全体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把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单位整体政务公开思想认识和政务公开知识掌握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协调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三是政务公开缺乏亮点创新活动。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认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全体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重视程度,同时明确政务公开事项公开责任科室,做到责任到人。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强化综合科牵头,各科室明确工作责任人,组成协调工作网络,确保调度、反馈、公开及时准确。针对政务公开应知应会内容强化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掌握牢固,答复准确。三是在做好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规定公开动作以外,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调查问卷活动等一系列创新亮点活动,提高政务公开质效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处理费方面: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方面:2023年对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围绕中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我局业务做好了《招远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招远市清洁能源产业专项规划(2022-2032年)》等的及时公开,以及《关于调整招远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关于调整招远市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的通知》等涉及群众生活的政策发布。及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等服务事项,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效能。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度,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共承办人大建议6件(第3、5、21、24、51、54号),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农业农村等方面,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建议均已吸收采纳,代表满意。2023年度,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共承办政协提案5件(第39、76、90、94、102号),内容主要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提案均已吸收采纳,委员满意,并将提案建议回复及总体办理情况等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及时进行了主动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为更好地为我市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搭建平台,为银企合作搞好服务,我局结合政府开放月活动组织了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银企合作政府开放日活动。为深入了解“十四五”规划实施两年多来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和诉求期待,我局结合政务公开网上调查开展了招远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问卷调查活动。

5.本机关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本机关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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