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5 23:06: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招远市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招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8093122 8213885。

一、概述

2012年,招远市公安局按照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

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专门成立了以陈传江政委为组长,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迟豪杰,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贾英斌为副组长,纪委、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网安大队、法制大队、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负责接受、牵头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网站的技术维护和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调度等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2012年,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程序、公开方式、组织领导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制作了《招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加强对政府公开的信息的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更新指南目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引。按照《条例》要求,市公安局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编制更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通过招远市政府官方网站,即“中国金都·山东招远”(www.zhaoyuan.gov.cn)网站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招远市公安局共在招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信息类别。在2012年招远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5条,占总数的11.9%;人事信息类2条,占总数的4.7%,业务动态类的信息36条,占总数的83.4%,行政事业性收费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类的信息为零。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0条,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机构职能变更、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政府网站公开。将招远市政府官方网站,即“中国金都·山东招远”(www.zhaoyuan.gov.cn)和招远市公安局网站(www.gaj.zhaoyuan.gov.cn)作为政府信息主要公开发布平台,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发布。二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2012年,共刊发稿件2679篇,其中国家级稿件578篇,省级725篇,市级1376篇,组织大规模深度宣传报道、专题报道26次,电视新闻报道47次。在《烟台晚报●今日招远》刊发专版51期,编写《公安信息》48期,全面展现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展现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三是开展社会化大宣传进行公开。以开展主题宣传、入户走访、设立咨询台等方式,积极开展以治安防范为重点的社会化宣传活动,向群众提供防盗抢常识、预警信息和温馨提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2012年,共组织专项宣传活动48场,散发宣传资料80余万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一定的影响。

(二)改进措施。一要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为重点,继续采用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二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保障经费和人员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实效性。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2013年,市公安局将在往年的工作基础上更深入、更细致、更全面地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更好地履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的职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招远市公安局

2013年3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