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5 22:50:26

招远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烟台市、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通知》有关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招远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招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8093122 8213885。

一、概述

2016年,招远市公安局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为目标,按照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强化组织领导,拓展载体形式,完善配套制度,狠抓工作规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年内,围绕严打整治、安全管理、便民利民、预警防范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扎实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先后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2226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成立由李绍君政委任组长,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路光磊为副组长,纪委、指挥中心、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网安大队、法制大队、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负责接受、牵头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网站的技术维护和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调度等工作。同时,在每个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做到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转。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和相关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同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通过公开授课,先后培训民警260余人,进一步提高参训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通过民生警务平台、市民对话等互动平台,微博、微信等“微”媒体,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宣传安全防范常识、发布便民利民措施,介绍敏感案件、事件进展,及时对社会关切的问题进行反馈,年内,受理民生警务信息215条、市民对话132条,推送微博880条、微信1930余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日常工作中收集到的社会面治安状况,分析研判违法犯罪类型特征和高发地点,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群众避免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同时,针对不同时期工作特点,精心制作微提醒、微防范、微心语、创满意等宣传专栏,全面展现公安工作的网文信息,展示了公安工作,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公安影响力。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门户网站公开。充分发挥“中国金都·山东招远” 网站的宣传主阵地作用,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2016年,共刊发稿件2226篇,其中国家级稿件551篇,省级650篇,市级1025篇,组织大规模深度宣传报道、专题报道25次。在《烟台晚报●今日招远》刊发专版40期,编写《公安信息》48期,全面展现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展现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三是通过新媒体进行公开。在原有新浪微博、招远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的基础上,开通启用招远公安110、交警大队及派出所微信平台,发挥新型媒体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特点,广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新浪微博粉丝达到36988余人,微信粉丝达到20872余人,社会影响力逐步提升。四是开展安全防范宣传进行公开。以开展主题宣传、入户走访、设立咨询台等方式,积极开展以治安防范、交通知识、禁毒知识为重点的社会化宣传活动,向群众提供防盗抢常识、预警信息和温馨提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2016年,共组织专项宣传活动28场,发放宣传资料40余万份。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指挥中心、政工室对政府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查把关,有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总量不够,尚有部分工作领域信息未及时发布。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人员兼职的情况依然存在,繁忙的日常工作,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一定的影响。

(二)改进措施。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保障经费和人员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实效性。二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三要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为重点,继续采用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2017年,市公安局将继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更加深入、细致、全面地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更好地履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的职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招远市公安局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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