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5 23:24: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向社会公布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介绍2017年招远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招远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 ,邮编:265400,电话:0535—8118179)。 

一、概述

2017年,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坚持面向群众、贴近群众,突出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联系最紧密、方便群众办事的内容进行重点公开,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成立了招远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设立专职工作人员担任信息管理员,负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单位、科室(中心)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本部门的信息提供与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在市政府法制办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 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操作流程以及保密审查等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进行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转。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发布解读、回应社会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共585条,其中:在各级政府网站公开98条,微信及其他方式公开487条。在各类报刊发布政策信息稿件85篇;通过“招远大学生就业”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02条;通过民生服务平台答复和处结群众政策咨询131条;通过电视台播报社会保险和就业、创业信息8次。

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全力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积极完善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为做好社会保险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社会保险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招远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招政办发〔2017〕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出台了《招远市社会保险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招人社【2017】63号)文件,规范了社会保险政务公开的工作流程、公开方式以及各阶段的完成时限,编制完成了我局社会保险公开事项目录。2017年以来,我局通过招远政务网等网站和报刊媒体及时发布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及支付情况、社保缴征缴情况以及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保政策信息共56条;通过乡镇人社所服务大厅、赶集和广场集中宣传等形式发放社保政策明白纸20多万份;在社保服务大厅设置咨询点一处,解答群众社保政策方面的咨询;及时更新社保自动化查询机内容,方便老百姓查询社保政策和个人社保信息。实现了社保信息公开渠道、公开方式、公开内容的多样化和公开效果的最大化,真正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二是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我局高度重视就业安置工作,积极拓宽就业渠道,认真落实各项促进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干事创业。2017年通过网站、宣传资料等形式发布就业岗位信息145条;印制并发放各类就业、创业政策明白纸5000多份;通过就业服务大厅和13个乡镇人社所服务大厅发布各类就业、创业信息90多条,为广大求职人员免费职业指导、职业素质测评和职业介绍服务,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情况

由于我局加大各项政策公开力度,广泛宣传,截止到2017年度末,我局尚未接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查阅、复制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实行免费。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我局确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收集、申请报告、公开清单、审批上传等工作执行了详细的流程和制度。人社部门所有政策信息,只要不涉密,能公开的都尽量公开,对于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更是坚持及时公开、多途径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直接平台比较少。部分信息产生后不能及时公开,直接影响公众查阅。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覆盖面不足,不能全面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做好社保大厅和乡镇人社所大厅电子化建设,方便群众就近获取社保和就业、创业信息。二是健全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时公开各类人社政策信息,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在认真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同时,进一步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速度,使我局的信息更加及时、全面、公开、透明,满足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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