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奋力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做出新贡献。
1.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部门机构职能、社保和就业等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65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政策文件2条;发布部门公示公告18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处罚决定信息等行政执法相关信息9条;专项应急预案2条;发布本级及上级政策文件解读5条;更新我局对外联系电话;及时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我局2021年度财政预算报告6条和2020年度财政决算报告5条;发布我局领导信息及机构概况2条,公开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3次,全市重点民生事项进展情况3次。公开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对于我局负责牵头组织的重点民生领域:社会保险和稳岗就业两部分,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公开力度,积极落实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并扎实推进就业服务工作。在我市政府网站公开社会保险政策及解读等社保信息72条;通过中国移动短信群发平台发布资格认证、社保卡领取、政策找人等社保信息20842条;减免全市3796户企业社保费2145.67万元,为65岁以上老年居民8.38万人加发基础养老金592735万元。在我市政府网站公开就业创业政策、失业补贴等政府信息75条;发布就业援助信息14条,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信息2条,主动公开涉企政策15条,积极落实纾困企业优惠政策,发放稳岗补贴853.31万元,为17566人次发放失业金3122万元,为906人次发放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45.3万元,为3133人次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323.921万元,为306名创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59.1万元。
2.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重新制作和发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渠道。2021年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协助调查0件,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3.政府信息管理。2021以来,我局加强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管理,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多次梳理和更新,编写并公开了我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使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及时和丰富。对于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工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及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均安排专人负责公开本领域相关信息,由局机关政策法规科统筹协调,发布的信息先经科室内部审查过后,交由分管负责人核验,最后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发布,做到了三审发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先后在人社服务大厅放置自主查询机6台,信息查询电脑4台;设置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室1个,查阅点2个;加强和规范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全年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政策信息500多条。
5. 监督保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的工作职责。由专人担任政务公开管理员,负责政务公开网站信息的日常维护和答复等工作。制定和发布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年度计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95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积极性不足,对社会保障、稳岗就业等与民众关联度较高,具有重大意义和较高价值的信息,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整合仍然比较匮乏。二是政务公开的文件格式不规范,缺乏统一的对策和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了信息供养的保障,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培训和学习,参加烟台市举办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视频培训”会议一次,同步召开部门培训会议一次,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12人,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各科室的职责,加强了日常调度。政策法规科组织召开政务公开规章培训会议两次,我局相关科室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涉及政务公开的中心(科室)主要负责人及负责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等16人参加,会议强调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并规定牵头科室及时跟踪并督促各相关业务科室公开相应内容,提高了政务公开意识,做到了信息按月份、季度、年度,定时、及时公开,有效公开。二是对我局政务公开标准进行了规范化的约束,并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统一格式,对一些行政法规和规章、文本范式等,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章程进行了公开,方便群众能够进行查阅,保证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市人社局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为无偿提供。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市人社局积极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重点民生领域建设,主动并积极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公开社会保险领域基金发放及就业领域就业、失业、补贴发放等重点民生信息。着力推进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公开力度。我局积极落实“人才新政”,大力推进“人才强企”政策,2021年,招远市共引进高层次人才136人。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9件,发布总体办理情况1条,其中: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4件,内容主要涉及农业农村、社会建设、经济建设等方面。截至9月底,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在我市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贯彻落实宏观政策、深化减权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结果公开。落实并发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4条,制定并发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信息9条。
2.畅通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渠道。积极邀请群众参与活动,扩大行政决策群众参与度,提升公众对我局服务事项的了解成都,组织开展了“智慧社保 贴近生活”政府开放日活动并发布活动集锦1条;落实重大政策事前调研和事后评估制度,扩大行政决策群众参与度,发布“企业岗位需求”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开征求意见调查2条,并同步发布调查征集结果反馈2条。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人社局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市人社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人社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招远市人社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