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5 22:25:1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民政局网站予以公开(http://www.zymzj.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招远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罗峰路209号;邮编:265400;电话:8213725;电子邮箱:mzj8213725@163.COM)。
  一、概述
  1、成立工作机构。为使政府信息工作确实落到实处,我局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和各职能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 “一把手”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职能部门牵头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以及监督与激励机制,明确职责,实现目标管理,有力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落实。
  2、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根据市统一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于2014年上半年对公开指南及网上公开事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全面系统地清理、逐条逐项地梳理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更新修订任务。
  3、建立健全相关协调受理和审查机制。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一系列文件规定,建立了申请受理机制、定期通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
  4、建立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场所。在民政局档案室,将民政各项政务公开事项全部对外公布,便于到民政局来办理公务或来咨询的群众查看。建立了资料索取点和资料阅览室,方便群众查阅资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4年,市民政局对公众公开公文532件。
  公开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
  2、梳理完善了8件办事服务事项;
  3、公开需群众周知的民政公文221件;
  4、公开民生信息18件,其中每月28日向市政府报送本月工作重点及实事进展情况
  5、公开了2014年救灾捐赠款使用和分配情况;
  6、公开了优抚事业费2014年使用和分配情况;
  7、公开了2014年社会救济资金使用和分配情况;
  8、公开了2014年民政工作要点、2014年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9、“512”汶川大地震捐款期间,坚持了民政部门为主逐级统计、汇总、上报、发布捐赠情况的日结日报制度和每天在新闻媒体公布捐赠进展情况制度。通过招远新闻、今日招远等各大媒体每天公布捐赠数额、捐赠人员名单,自觉通过新闻媒体接受捐赠人的监督,实现了捐赠工作的公开透明。
  10、 发布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公告、领导干部大接访方案等公告120件;
  11、 公开人事信息5件;
  12、 公开动态信息220余条。
  13、 在招远市民政局网站公开信息 100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公开形式主要包括两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1、主动公开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档案查阅室公开两种形式。网上公开的网址为:  http://www.mzj.zhaoyuan.gov.cn。同时对于一些重要信息我们还采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的方式预以辅助。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开。
  2、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民政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根据掌握该信息实际状态予以提供,不对信息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收到200件网上咨询,全部办结。
  2014年无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我们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规定,对2014年的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仍存在公开时限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健全等问题,下一步将在工作中及时改进。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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