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民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5:06:5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招远市民政局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实施,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政府《政务公开要点》结合年度民政民生建设重大安排、重要部署、重要政策文件制定,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打好了基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重大项目等重大决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抓手、有方法、有平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民政局通过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基础信息、重点领域等266条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法定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按照统一格式更新完善了我局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完善了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在社会救助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及时发放救助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加强民生诉求的分析研判,我们采用邀请群众代表进行座谈、现场观摩老年公寓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解读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生保障基础政策,广泛收集民情民意、积极做好关切回应和政民互动。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民政局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一年结婚登记量,没有收费;已办理依申请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工作中民政局采取各项措施,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完善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上网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情况,畅通公开渠道,确保人员、措施、责任落实到位。对服务事项进行随时更新,方便群众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市民政局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制度,抓好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工作,加强新媒体运维。全年,市民政局在今日招远、看招远、大众网等共发稿件45篇,确保内容更新及时、公开规范,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科室联动。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牵头调度各业务科室,及时对外公开。我局召开2021年政务公开培训大会共3次,培训后我局业务水平有所提升,使公开内容更具规范性并且提高公开质量,并且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机关效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依申请公开范围的界定和范围的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二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更新不够及时。

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自我监督,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二是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开设好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畅通链接,建立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民政专刊公众平台等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市民政局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为无偿提供。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市民政局积极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重点民生领域建设,主动并积极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将符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和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及时发放救助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民政局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涉及社区建设,通过政务网及时公开,对于建议提案内容能够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民政局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市民政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民政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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