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张星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10:39: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张星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招远市张星镇人民政府,邮编:265404,电话:0535-833200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张星镇紧紧围绕镇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从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入手,把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社会关注的焦点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加大了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镇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截至12月31日,全镇共公开157条政府信息,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81条政府信息,微信公共平台公开76条。为了增进公众对政策文件信息的了解和理解,更加支持政府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专门设置了解读,对公开的政策性信息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另外,通过微信公共平台,及时受理回应公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对于公开后的政策信息,制定了动态跟踪机制,做好舆情反馈和舆论引导工作。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度招远市张星镇人民政府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件,内容主要涉及农业农村、财政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截至12月底,我镇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我镇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越来越强,对维护自身权益更为关切。为适应当前形势,满足群众需求,我镇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制,规范受理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0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重点公开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1.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公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要点台账,严格按照方案和台账要求,组织实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将与我镇相关的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务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布。

2.通过新闻媒体、手机微信平台、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及时、全面、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通过微信平台,定时推送本镇相关政务活动,让群众第一时间获取相关资讯,试政务公开更加灵动、贴近百姓。

(四)平台建设

适应互联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开设“大美张星”微信公众号,打造传递党委、政府声音,提供政务资讯,加强社会治理,倾听社情民意,回应民生热点的网络新媒体。2020年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解读、本镇重要决策活动等,累计共推送消息76条。

(五)监督保障

坚持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摆在全镇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常议常抓、抓实抓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镇长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领导小组每季度研究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一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新的工作要求。

2.抓好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严格贯彻落实培训班精神,并认真学习相关知识。组织单位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3.加强检查督导。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统一规范、信息畅通、上下联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没有真正摆正位置,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落实不到位,公开工作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且政策类信息的解读缺乏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不到位,对涉及本单位重点信息模糊不清,或是对重点部分、重点环节避重就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和关键部位没有公开。四是由于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件,存在麻痹思想,对此项工作理解不够,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开展了以下改进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配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

二是做到及时上传维护。及时公开机构职能、农村工作、财政管理、土地利用、征地拆迁、民政事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其它政府信息等。做好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和维护组织机构、动态信息、政务服务、规划计划等栏目信息。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麻痹思想,规范流程,做好资料保存归档和统计。

四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目前,我镇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已经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目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张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