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玲珑镇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5:58:2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玲珑镇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把开展政务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关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政务公开的常态长效机制基本确立,增进了干群相互了解,树立了基层政府部门在群众中的威信,促进了镇政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我镇政府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严抓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运用多种形式提升人民群众对各项惠民政策的知晓度。截至 12 月 31 日,全镇共公开53条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1条、领导信息1条、部门文件11条、任免信息2条、部门会议2条、公开指南1条、公开目录1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应急管理预案6条、回应关切7条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2021年度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情况:尚未有群众或者组织依申请公开情况,也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党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要求所有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均经过领导的严格审核,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镇继续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权力运行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开设“金色玲珑”微信公众号倾听群众民意,坚决避免空白栏目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及时反馈。

(五)监督保障

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务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系统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明确责任内容;本年度我镇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2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相关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系统太过于繁琐,相关指导和专业培训较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结合我镇实际,根据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全面透明公开政务事项,接收群众监督。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完善网络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更便捷的了解政府最新动态。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其他乡镇的交流学习,学典型学优秀,共同进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我们认真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等文件,推动了工作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共主办人大建议办理件3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件1件,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成,并公开了相关情况,配发年度办理总体情况1件。

(四)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招远市玲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