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蚕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1:04:38

2021年,蚕庄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蚕庄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招远市蚕庄镇人民政府,邮编:265402,电话:0535-8322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政府工作方案、政策文件、机构人事职能、部门工作动态及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解读回应方面,积极推动相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镇在政务公开网站中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4条,其中部门工作会议19条,应急预案3条,建议提案4条,财务预决算1条,回应关切2条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蚕庄镇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文件政策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各站办所信息员提供信息,党政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编写、审议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了网站、微信等渠道的发布工作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确保人民群众对我镇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和“甜美蚕庄”微信公众号上,将机构概况、计划总结、业务动态、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及时分类上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了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回复部门信箱,广泛征集群众建议意见,认真做好实地调查,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

我镇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活动,掌握政务公开形势。镇政府每半年组织政务公开工作集中培训,落实推动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蚕庄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迟昌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帅同志为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信息质量等进行监督考评,采取多种形式对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各科室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较为缓慢,存在未能当天公开的情况,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策解读较少,有关民生保障方面的信息政策解读仍不到位。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当前我镇还局限于采用文字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单一,缺乏创新。

(二)改进举措

一是提升政务信息共享公开水平。积极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以及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是加强政策信息解读。严格按要求落实应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工作,并充分利用平台做好重要政策的政策解读,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

三是提高平台规范化、标准化运行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对于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学习,不断提高我镇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按照上级狠抓落实、规范内容、丰富载体、创新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我镇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我镇按照上级要求,围绕项目建设、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我镇“甜美蚕庄”公众号上同步公开相关工作的内容、时限及责任部门。

(三)2021年度招远市蚕庄镇人民政府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件,内容主要涉及城建环保、农业农村等方面。截至12月底,我镇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我镇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我镇2021年对“甜美蚕庄”公众号进行了创新改动,增加了“各地疫情防控措施”、“便民入口”等窗口,方便群众更有针对性的获取信息。

(五)2021年我镇未单独实施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为。

(六)我镇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蚕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