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蚕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0:47: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2023年度蚕庄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蚕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5-8322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尤其是基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含金量”和政策解读覆盖面,并建立政务公开制度,设置公开范围,其主动公开信息以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还通过简报、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发布。为落实政务公开方案,我镇积极向群众普及政务公开政策,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办宣传活动,并针对群众来信积极回应,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联系解答。截止2023年12月31日,镇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主要为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信息、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等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比上年增加1件,涉及蚕庄镇财政预决算信息,已办理完成,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主动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各环节层层把关负责制,严把信息质量关口。三是实行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四是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调整机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严格管控政务公开增加、变更和取消的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以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作为主要公开查询场所,并单独设立查询工作办公室,配备电脑等相应措施,并设置一名工作人员,做到查询方便、公开透明、服务快捷。本年度也结合报纸及新媒体的形式作为公开我镇工作动态的重要方式。并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广播站为载体,采取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设置主要负责人及相应一名工作人员,采取双边审核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重点对公开目录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学习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宣传范围有局限性,不够便民;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三是部分信息公布不够规范、及时。

对此2023年我镇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公开便民。围绕民生实事、政策信息等,及时发布群众热点关注内容、动态,加强村级政务公开宣传引导,加大政务公开方式的普适面。

2.加强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全镇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3.加强保障措施。完善监督考核方法,抓好长效落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形式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镇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3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了领导机制,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任划分明确,保障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精神,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突破口,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蚕庄镇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蚕庄镇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蚕庄镇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蚕庄镇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蚕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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