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民政府罗峰街道办事处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4:58:1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罗峰街道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科统一安排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坚持不懈“学先进、补短板、创优秀”,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监督保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实现质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2023年,罗峰街道坚持领导、制度、人员“三到位”,主要领导负责牵头抓总,副书记统筹协调,工委办具体实施;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体系,2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收集、审核和发布。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涵盖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机构设置、项目进展等街道重点工作和提案回复、部门决算等群众关注领域,民生服务平台回复群众诉求9638条,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罗峰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罗峰街道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比去年《目录》并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基本要求,细化完善了《招远市罗峰街道办事处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版)》,细化了11大项、15小项具体工作任务,保证了目录实用、有效。在此基础上,一方面建立信息公开预审查制度,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另一方面,制定了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和主动公开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力促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罗峰街道始终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在优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体验区的基础上,依托公共服务下沉,新增石星河、石门孟家2个体验区,将辐射范围进一步扩大。在体验区内,设置了政策查询专区和政务服务专区,实现了办事流程、规章制度上墙,提供最新政策手册供群众查询,同时,针对业务量较大的餐饮及超市办理营业执照,由工作人员录制操作视频并生成二维码,通过各村居专栏和微信群广泛转发,极大提升了群众办事效率、得到了行政审批中心推广,平台建设实现质效提升。

(五)监督保障。街道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任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政务公开纳入街道责任制考核,年内召开3次专题会议调度工作情况。安排2名专职人员加2名宣传干事协同配合,各村居安排一名政务公开专员,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为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街道在年初制定了培训计划,集中开展培训4次,参会人员由科室负责人扩大至村居专员,从法规制度及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等两大方面进行培训,增强了相关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2023年,上报政务公开宣传稿件8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2场,进一步提升了街道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自查自改下功夫不够。多数时间停留在上级指出什么问题,就被动修改什么问题,未能建立自查自改的有效机制。二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利用政务网站更新内容较为有限、形式比较单一,缺乏相应的政策解读和对群众关心关注事项的回复。三是政务公开渠道较为单一。大多数公开事项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未能充分利用“金都招远”“招远融媒”等新媒体和村级宣传栏扩大政务公开影响力,导致受众不够广泛。

(二)改进情况。一是建立自查自改责任体系。由工委办牵头,组织2名专职人员和2名宣传干事每月对门户网站对外公布信息情况进行自查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问题销号管理,确保信息准确性。二是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形式。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主动公开目录全部按时、高标准公开的基础上,加大对助企纾困、群众帮扶等方面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三是丰富政务公开渠道。打破原有单一渠道,充分利用各村居政务公开和民政部门“智慧社区”系统,让群众足不出户了解最新政务信息;同时加大在各级媒体稿件发表力度,全面扩大街道政务公开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年内未有收取费用情况,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罗峰街道主动认领学习《2023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决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落实“一事一审”,从源头提升公开质量。同时街道“大健康产业攻坚突破行动”被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每季度公开目标任务、工作进展以及取得成效,保证了重点工作按时公开。其余各项工作均按照要点情况高标准推进。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罗峰街道共承办人大建议2件(第2号、118号),涉及社区建设、农村线路混乱等方面;承办政协提案2件(第3号、78号),涉及农村食品安全、房屋对外出租等方面,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全部公开,办结率为100%,建议均已吸收采纳,代表满意。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组织开展了2场政府开放日活动,一方面邀请重点企业走进办事处,聆听惠企政策和安全生产解读,助力企业平稳发展;另一方面,邀请部分群众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果验收观摩,实现了领进来、走出去有机结合,真正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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