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4:32:0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就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5条,涉及机构职能、机构职能、部门预决算、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人大政协建议答复、办公会议等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咨询与申请。

2.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们安排专人负责,做到能公开的一定公开,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进一步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二是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方式,为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确保群众的申请能够得到及时受理与答复。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部门提供主动公开范围之外的政府信息,可通过书面以信函、传真及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在第一时间登记,除可当场予以答复及特殊情况外,均按规定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于规定时限内回复申请人。

2020年我局未收到公开申请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根据市政府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技术标准,制定了《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方便群众准确获取权威信息。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实时更新日常工作动态,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我市政务公开要点要求,结合部门职责重点抓好放管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公共监管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2020年累计公开信息57条:其中放管服2条、政务服务13条、财政资金信息4条、抽查情况8条、抽检信息14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5条、农业信息3条、农业高质量发展8条。

6.建议提案办理。2020年度市农业农村局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8件,其中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9件,内容主要涉及涵盖果业、生态文明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环保、乡村振兴及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截至7月底,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均已得到解决。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监督保障。一是明确我局政策法规科是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局的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培训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四是明确责任主体,制定考核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0

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落实不到位,公开工作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且政策类信息的解读缺乏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全面了解,对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的尺度把握不准,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三是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不到位,对涉及本单位重点信息模糊不清,或是对重点部分、重点环节避重就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和关键部位没有公开。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各类网络平台的规范运行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拓展、探索网络平台的各项功能,同时保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注意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不断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政务参与程度。四是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公开有档可查,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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