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6:08:3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就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基础信息、重点民生信息等200多条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法定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按照统一格式更新完善了我局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加大乡村振兴和涉农补贴信息的发布,乡村振兴46条,涉农补贴 39 条;围绕撂荒地、农村宅基地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在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上运用动漫视频、图解、文字解读等方式积极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加强民生诉求的分析研判,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班需求调查问卷一次,收集民情民意,确保做好关切回应和政民互动。 

2.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在第一时间登记,除可当场予以答复及特殊情况外,均按规定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于规定时限内回复申请人。全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涉及农村宅基地是否登记问题,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信息公开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根据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技术标准,更新了《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1年招远市农业农村局招远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情况,以方便群众准确获取权威信息。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全力配合市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设置乡村振兴专题栏目,发布乡村振兴46条,通过乡村振兴公众号,设置政务服务、互动交流两个窗口,积极制作发送与乡村振兴有关文章,按时发送农业技术,解决农民所需,解答农民所问,让群众通过政务公开体验感受到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最便捷的政务公开服务。

5. 监督保障。一是明确我局办公室是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加大对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的培训力度,全年共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次,局长多次在办公会中涉及此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部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知识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加强。

改进措施:围绕依申请公开、涉农补贴等内容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详细讲解依申请公开流程等,明确工作方法,加强业务培训,引导工作人员强化主动公开意识。

2.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及时解读部门政策文件,加强解读材料的规范化、易读性,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国家、省政务公开要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做好多种形式的解读工作。按照《招远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关要求,编制招远市农业农村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在门户网站专门开涉乡村振兴和涉农补贴两个专栏,参与了“政府开放月”活动及网上调查活动。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共收到人大政协提案26条,全部按照要求公开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创新开设了乡村振兴公开专题。专题包括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内容。二是组织“招携怀远,共话乡村振兴——政府公开月活动”,邀请农民大众到局机关开座谈会,了解农业农村局的工作职能,听取各个方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建议。

5、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情况。2021年行政许可事项共计33个,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已经移交给综合执法局,未实施过相关行政权力。

6、本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7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