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5:08: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招远市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1.主动公开。制定《招远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任务及责任科室,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2023年通过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计119条,包括乡村振兴19条、涉农补贴27条等,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对《关于加快推进招远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5)》等文件,通过政策简明问答、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解读7次,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开展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卷调查,调查群众对农产品质量相关问题的看法,收集民生诉求。

2.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完善登记、审查、办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今年以来,我局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比2022年减少3件。内容涉及合作社登记章程、资产负债情况,我局均已按时办理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更新《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招远市农业农村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明确各有关科室责任和任务,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规范依申请公开方式、注意事项、答复时限,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法公开登记、审核、办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平台建设要求,规范做好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及时高效完成“乡村振兴”、“涉农补贴”专栏的维护、内容更新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我局通过“招远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农业发展相关信息。设立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查阅点,便于群众查阅信息。

5.监督保障。政策法规科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细化信息公开的内部机构职责分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水平还需提升,形式还需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通过政策简明问答、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对新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二是及时调整完善《招远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和《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定期更新乡村振兴和涉农补贴专栏,2023年共发布乡村振兴信息19条、涉农补贴信息27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4条、政协提案16条,各类建议、提案已全部答复完毕,按照要求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做好政务公开“一领域一主题”,打造耕地地力保护全链条公开,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能惠及全市种粮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保护耕地地力,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二是组织“营商环境大提升 公开邀您来评价”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向农资企业代表、种养殖单位代表介绍企业注册、变更、注销等审批业务申请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相关科室对涉农政策、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等相关业务进行详细解读,通过此次活动,让群众、企业对我局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增强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切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5.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情况。

本机关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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